“老外扶摔倒大妈遭讹”事件的翻转,足以证明人们是多么容易被“正中下怀”地诱导,多么难以摆脱“先入为主”的标签化印象。

昨天一早,腾讯和凤凰网率先在首页重点展示《外国小伙北京街头扶摔倒中年女子遭索赔》一稿,后者更将标题细化为“老外扶摔倒中年女子遭讹,衣服被抓烂”。原稿来自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旗下国际在线网站,描述如下:“2013年12月2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北京朝阳区香河园路与左家庄东街路口,一名东北口音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称被老外撞到腿部受伤无法行走,需要该老外负责。外国小伙大惊失色,却被女子死死拖住。在争执中女子行走正常无恙,并死命撕扯外国小伙,造成其衣服被撕烂。随后该女子死命抱住了男子所骑车不撒手。事故造成现场交通拥堵一个多小时,女子多次瘫软抽搐,坚称被外国小伙撞倒并让其负责,外国小伙被急哭。事发不久警方赶到现场,双方前往煤炭总医院。经医生检查、X光拍摄后诊断该女子并未受伤。女子随即再度瘫软大呼难受。最后在双方调解下,外国小伙不得不给付1800元‘医药费’,女子方才作罢自行离开。”

现场图片显示,在路人围观中,那位中年女子确实是抱着外国小伙的大腿面露痛苦神色。至于配发的照片说明,字里行间也是非常明显地为老外打抱不平:“中年女子拉着外国小伙让其赔偿,小伙非常无奈”、“外国小伙的衣服被中年女子撕烂”。

这下,所有的流行新闻必备元素都齐全了。包括新华网在内,没有一家网络媒体会放过这桩势必能大大提升点击量的故事,齐齐首页推荐、微博转发。“老外”、“扶人遭讹”当然是最重要的关键词,若是嫌“中年女子”还不够赶上潮流,那就直接改成“大妈”,最好,还能在标题中补充说明一下“东北口音”。

作为受众,那就继续叹息“好事做不得”、“丢人丢到国外”,调侃“外国活雷锋不懂国情”吧,唯一可惜的是,从照片上,这位中年女子的年纪还不够大,不然就可以更加大声地痛骂“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

然而,当奚落和鄙夷一股脑地投向这位“东北大妈”时,正是在扩散“遭讹”一说中颇有功劳的凤凰网,午前发布独家消息《外国男子确曾碰擦中年女子并造成后者皮外伤》:“与相关当事人及目击者核实,当事外国男子确实与中年女子发生碰擦,并造成后者轻微皮外伤。原新闻的文字描述中未提及相关事实……当事外国男子的女友王女士……说,当天,男友载她骑摩托车过马路时不小心与这位女子发生碰擦,女子倒地。外国男子下车将女子扶起至路边,该女子坐在地上抱住摩托车,要求赔偿。王女士说:‘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件事,不知道怎么处理,当时心里就懵了,但是肯定不是想跑,良心上过不去。’王女士称,该女子因害怕外国男子逃跑便拉住他的衣服,并在车旁瘫软抽搐,要求赔偿。路旁的行人报警之后,民警赶到现场。警方询问后将双方送往煤炭总医院。据王女士介绍,经医生检查,该女子有轻微的皮外伤。最后在警方调解下,外国男子和王女士付给该女子1800元,包含医药费和赔偿费。”

“开什么国际玩笑”——稍后,新京报的消息更导致各门户纷纷更新首页口径。根据这家北京本地报纸通过微博和网站发布的跟进采访记录,“图片所表述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在事发地点香河园路与左家庄东街路口,采访到的两位互不认识的目击者均称,2日上午11时许,大妈从早市回来,在路口与骑摩托车的老外发生碰撞,老外当时骑一黑色无牌摩托,车上还带有一名女子。据目击者提供的一段现场视频显示,老外不断用流利的中文骂‘你傻逼啊,我操你大爷’、‘你骗人,你看我是外国人想讹我钱’等。今日上午,有四名警察返回现场调查此事。知情人透露,当事大妈并非碰瓷,且对此图片所述表示愤怒。”

所附视频中,确实可以清晰地听到外国小伙在被拦下后,用非常娴熟的中文脏话斥责那位摔在地上的中年女子——显然,这名老外的语言学习能力远远超出了他的摩托车驾驶技术。

在被年龄歧视、地域歧视了一上午后,东北大妈很愤怒:“‘好多老家人给我打电话骂我,说我在北京碰瓷!‘今日中午,被指‘讹诈外国人’的当事大妈李女士情绪激动,她称,不实报道让她压力很大,将追究拍照者的责任,‘他必须给我道歉’。李女士表示,事发时她正沿斑马线过马路,外国小伙骑车闯红灯将其撞倒。因自己心脏一直不好,被撞倒后,她心脏病发作,被送往医院,并非故意碰瓷。医院检查认定她紧急软组织损伤,脚腕和肩部疼痛。”

说起来,最高党报里的记者似乎有那么点先见之明。当@财新网这样的市场化媒体微博账号已经纷纷概括事件为“遭讹诈”之时,@人民日报坚持在前面加了个“疑”字。据其昨天下午跟进发布的说法,那位拍下现场图片的李姓摄影者承认“确系剐蹭”,只不过,因为“车速很慢”,他判断伤势不严重。

“我不是差钱的人,我又不是吃不上饭,我做了一辈子生意”——李女士有理由痛恨那些网络围观者的“狗眼看人低”。因为这桩风波,这位身披大衣、颈戴金链、以她的年龄来看属于妆容姣好的中年女子,昨天晚间还得以出镜央视,回忆她在被撞倒后为什么“已经气得晕过去”:“他俩就拖我,把我往路边拖,我说你别动别动,给我打电话报警……他俩就推这个车,就要走,我过去就扑他这个车,我就不让他走……那老外就骂人,骂得可难听了,又撞我,又骂我,你说你是不是?(说一句)‘呀,对不起’,这是本身我们做人的道理,(说句)‘对不起,你撞得严重不,需要上医院不?’他反而没有,他俩特凶,那女的也过来骂我,你都能起来呢,你也没事了,走吧,你干啥呢,你要讹人啊。”

再加上北京警方的微博通报,至此,新闻已经完成了180度大逆转。在互联网舆论中通常具备“善良纯朴”形象的“外国活雷锋”变成了无证驾驶、逆行撞人、试图赖账、脏话连篇的“痞子流氓”,而近来屡屡被当成“粗鄙无知”代名词的“中国大妈”,这回却是有理有利有节。

于是,舆论随之同样180度大逆转。在给了大妈一次出镜诉苦的机会后,@央视评论员深夜发帖,重点质问“老外的‘京骂’是从哪里学的”:“过去,我们对老外有一些不切实际的想像,其实,老外也有各种素质的人,既有‘高大上’,也有‘穷矮矬’,既有彬彬有礼的,也有粗俗不堪的,老外在中国举止粗俗、甚至违法犯罪的也并不少见,只是我们平时关注的不多而已。所以,对‘老外’如此的表现我们似乎也不用‘见外’,不要大惊小怪。而老外在中国,也一样要遵纪守法、尊重中国的文化、尊重中国人的感受,否则一定是一个不受欢迎的‘老外’。除此之外,老外满口粗俗的“京骂”也让我作为一个中国人感到难堪。这个老外固然是‘不学好’,但是,他的这些脏话都是从哪里学来的呢?”

当然,代表央视立场的评论员徐慨还要即高举“真相”二字,劝告媒体报道要核实更多细节、民众评论要避免简单粗暴:“大家之所以对‘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1800元”感到义愤填膺,当然是跟近期一系列‘好心人扶起摔倒路人反被诬’的事件有关的,说明大家对热心助人反而面临很多风险感到普遍不安。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为什么这样一个‘老人摔倒讹人’的消息,在没有水落石出之际就被那么多网友‘宁愿信其有’呢?难道是因为之前讹人的案例太多了,人们产生了惯性思维?我们要知道,在不明真相之前,大家的议论对这位大妈就会很不公平甚至有可能构成伤害。”

今晨,更多时评家跟进。京华时报今晨主旨批评《“大妈讹老外”中的刻板印象》:“‘彭宇案’之后,在我们这个讲究‘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文明古国,遇到摔倒老人该不该扶却成了一个社会难题,这是怎样的悲哀与吊诡?再加上近期发生的四川达州‘三个小孩扶摔倒老太被讹’,大妈与老太在一些人眼中似乎成了‘勿近人群’。正是在‘习惯性受害’思维下,‘老外扶摔倒大妈遭讹’在尚无确证时,便被不少人又归入‘好人做不得’的范畴,并且挥舞起道德大棒。但是,事实和真相并非只有一种。在善良的人们呼吁好人得好报之时,谁能保证某些肇事者不会伪装成‘好人’,故意颠倒是非混淆视听,试图逃脱本应承担的肇事与赔偿之责?真正的受伤害者却可能因为肇事者‘反咬一口’,以及不明真相者的盲目指责,遭受进一步的身心伤害。‘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理想很丰满,‘黄泥掉裤裆’的现实却很骨感。‘你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人言可畏的滋味只有当事人自己明白。”

除了发表整版报道《《大妈+摔倒+东北口音≠讹人》,南方都市报亦由作者倩烨承认《这一次,冤枉了中国大妈》:“如果我们把大妈与老外的冲突当作一个传播事件来看,其中看客们的心态很值得关注。当最初的新闻版本呈现时,几乎每一位读者都相信,一定是大妈‘碰瓷’,讹人家老外的钱:因为这在中国太常见了。从《离开雷锋的日子》里热心救人却被冤枉的乔安山,到‘十余人围观无人救援’而丧生的小悦悦,中国人似乎已经习惯了同胞的冷漠甚至倒打一耙。而就在这则新闻被微博狂转的同一天,另一张‘中西合璧’的照片也引起了不小反响———上海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因事故倒地不起,在一群围观者中,只有一位外国女士蹲在他身边,紧握住他的手,陪伴他直到救护车到来。缺乏同情心、不知感恩、倒打一耙……这几乎是上述所有事件中‘中国人’形象的共同特点。北京这位被冤枉了的中国大妈,在与‘老外’的过招中,无疑替她的同胞们过往的负面形象背了黑锅,成了最后的买单者……为什么这一次大妈会被冤枉?这事儿要是放在两个中国人之间,可能动静也不会如此之大,关键是‘讹诈’了老外,有损国体,有失国格,我们有点受不了。但更本质的原因,放在任何两个人之间都成立的是,被人救命却倒打一耙这种行为消费了中国社会中业已稀缺的品质——善良与同情,同时增加人际关系中的不信任感。再往远了扯一点,这位当事大妈的遭遇很可能发生在我们每个人身上,发生在我们与老外过招之间。想以后被老外撞倒还不被世人冤枉,只能寄望于‘中国大妈’身上的‘土豪感’、无礼感在我们身上少一点,再少一点,在全世界都已经知道‘中国人有钱’时,我们能更有同情心,更文明一些。”

长江日报亦以此为据,呼吁《警惕“厌老”情绪蔓延》:“从单起事件来看,未经核实就作出先入为主的判断,不符合以事实为第一要义的新闻准则。然而,此前社会舆论近乎一边倒的对大妈假摔的质疑,以及一些甚至上升到老年群体道德素质的讨论,却反映了不实报道以外更深层的问题。以南京‘彭宇案’为开端,老人跌倒该不该扶就成了问题,随着该不该给老人让座、‘广场舞大妈’等话题的出现,社会信任问题却渐渐转为对老年人社会道德的质疑。四川处罚‘讹人老太’一事后,一句‘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的感叹甚至一时形成共鸣并得到快速传播。在这样的背景下,理解媒体为什么会有前述的主观判断和不实报道也就不那么困难。”

就在一个多月前,武汉刚刚发生过广场舞大妈被泼粪的新闻,于是,作为当地市委机关报,长江日报的确需要多说几句中国的“数千年尊老传统”:“今天,‘大妈’已经不再是一个中性或亲切的词汇,尤其在‘中国大妈’的语境下,这样的标签多少夹杂着嘲讽与戏谑。包括老年人该不该在上班时间挤公交在内的许多讨论,不仅在发端之初就是个伪问题,还加深了青年人与老年人之间的紧张关系。换句话说,从道德讨论蔓延开的,是一种更广泛的对老年人的舆论污名化,然而,问题在于,即使回到道德层面来谈,很多说法也并不能站住脚。一方面,客观而言,体现在‘彭宇案’、‘讹人老太’里的道德问题确实存在;另一方面,这些问题是不是老年人才有的呢?事实上,任何道德问题都应该放在整个社会层面去剖析,老年人未必具有更高的道德素养,同样的,指责老年人的年轻人,也该发现自己身上的道德缺失……进一步来看,既然问题不限于老年人,为什么会形成对老年人的一边倒质疑呢?这其实与社会结构、形态的转变有关……从消费权到话语权等不同方面,都可以看到中青年人的影响和掌控,这个时候,他们对老年人的态度,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整体’判断。与此同时,老龄社会的到来,更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在生活不同层面与青年人的‘交错’,又极有可能加剧两个群体间的冲突,进而形成了一种对老年人的有失偏颇的判断。”

然而,此时,搜狐还要强调,就连作为道德滑坡典型的“彭宇案”,其实也出现了反转:“在媒体到场的开庭过程中,彭宇未提曾和徐发生过碰撞,强调自己是‘助人’。自此,‘彭宇案’即被舆论定性为“助人反被讹”的标志事件。6年后,事实发生反转。不仅彭宇表示,徐寿兰确实与其发生了碰撞。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重提旧事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南京中院在一审判决后查找到的当事双方报警记录上,可以看到原、被告在事发当日分别向警方陈述事实时,均表示与对方发生了碰撞。”

于是,这则首页专题要分析的就是“为何群众更愿意相信中国人讹人”:“即使‘彭宇案’在6年后出现反转,他自己也承认撞过老太,但这个反转剧情已无法逆转大家的心理判断。网友的评论依旧是不信彭宇真撞人……为什么一起经法院审结、当事人已和解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并被斥之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靶?这和大众心理、司法的信任滑坡有莫大的关系。”

同获这家门户首页重点展示的还有来自新京报的叹息,即《“老外撞大妈”不应贴那么多标签》:“当外国小伙撞上中国大妈,它激起的不是暧昧想象,而是中国网络世界新一轮口水论战。与以往的口水仗不同,迅速出现的剧情逆转,让许多刚飞出去的唾沫失去目的地,更多的口水则立马掉转枪口……舆论风向瞬间反转,许多人开始骂老外素质低、骂之前责怪大妈的声音是‘崇洋媚外’。‘大妈讹老外’的戏剧性转化,表明当下舆论对‘老人摔倒’的过度消费,并不假思索地为其贴上了各种醒目的标签。近来媒体报道了不少‘老太摔倒讹人’新闻,很多人或许就此产生一种幻象,仿佛许多老人都跑马路上讹人去了,以致掀起一场莫名其妙的‘坏人变老’还是‘老人变坏’的讨论。一件很小的交通纠纷在网络上吵得沸沸扬扬,除了置身于‘老人摔倒’的语境,还因此事掺和了‘中国人’和‘外国人’的族群概念。一些人从这件小事联想到‘国家形象’‘民族尊严’等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概念。网上有句流传很广的名言——你所站立的地方,就是你的中国。这本是自律用的警句,但不少人搞错了,拿它向外衡量一切,在每个人脚下都找出一个‘中国’来……只要发现不文明现象,便丢出‘中国人就是没素质’的结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公民,经得起这样戴着放大镜的检视,但很多人不在乎其中的逻辑链条缺失。一件鸡毛小事炒得这么大,说明有太多人习惯于抽象、宏大地去解读一些事件,而缺少就事论事的思维和心态。对这起并不复杂的事件,既没有必要贴上‘老人摔倒讹人’的标签,也不值得贴上‘中’‘外’的标签,赋予其过于拔高的象征意义。如何让小事小了,才真正考验我们这个社会的心理成熟度。”

作为逆转的重要推动者,这份报纸就是把今晨封面中心位置留给了那位大妈抱住外国小伙大腿和事后擦拭委屈泪水的图片,高呼“老外撞人,真的”、“大妈讹人,假的”。所刊稿件更加详尽地记录了调查走访结果:“目击者李先生称,当老外跟大妈说‘再不起来我就走了’时,大妈突然起身抱住老外大腿,同时撕扯老外的衣服,一直喊‘撞人了、老外撞人了’……李先生称,视频中老外骂人,是遭围观群众‘打他打他’相威胁而气愤所致。目击者王女士证实,现场曾有围观者喊‘外国人欺负中国人了’。至于网上流传的‘外国小伙被急哭’的说法,昨日,多位目击者称,并未看到这一幕。”

根据新京报所言,“在被送医前,双方至少发生两次争执”:“小伙女友王小姐昨晚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撞人后,他俩立刻停车上前扶妇女,但大妈躺在地上‘装死’。目击者称,被撞倒之后,李女士‘手在颤抖’,而外国小伙当时‘态度还挺好’,第一时间试图扶大妈到路边,但被拒绝。后来,‘他俩一左一右拖着大妈到了路边。’目击者称。第二次冲突源于‘老外说要走。’‘到了路边,他们说我没事儿了,要走人,我着急了。’被撞者李女士称。目击者表示,大妈‘半跪着拽住了他的衣服’,小伙女友情绪激动,质问大妈,‘你还想干什么’?此时,小伙骑上车准备发动,大妈一把扑在摩托车后座上,嚷嚷着‘你们要跑是吧,我要报警’。现场视频显示,小伙解开围巾,开始用‘京骂’吼大妈。在现场,围观者出现了两种声音,有市民称,‘大妈你没事就走吧,别影响国际形象。’还有围观者说,‘什么国际形象,外国人撞了人还想走?’但多位目击者证实,被送医前,李女士并未提出过赔偿要求。”

而作为那几幅图片的拍摄者,李先生显然也是觉得大妈在讹诈:“当时老外想把她拉到路边,态度挺好,但她就躺在地上夸张的表演,感觉想讹钱,当时老外都蒙了……当听老外说再不起来就走,马上就起身抱老外大腿,还撕扯老外的衣服。能跑能走能拉扯,明显是在演戏,就是想多讹点钱。”

不过,在因为新闻翻转而成为被指责对象后,这位摄影记者也承认“事情发展出乎我的意料”:“我原本只是想鞭笞丑恶。我的图说是没有问题的,没想到被网友误读了,被网站转载时误解了。我确实没有看到大妈是否被撞,因此在写图片说明时,进行了模糊化处理,只说‘女子在经过一个骑车老外旁边时突然摔倒,随即瘫软倒地不起。外国小伙下车急忙搀扶,女子却要老外负责’。”

在北京青年报的报道中,李先生更是声称“我的文字在网上被改了”,“一些比较温和的话不知道被谁在言辞上改动得比较激烈”。而那位外国男子的女友也同样仍然认定“这就是讹钱”,并对网上舆论一直指责自己和男朋友感到不满:“自己一方的确是撞到了人,但是想道歉的态度当时也表达了,钱最后也赔了,一点小擦伤给了1800元钱,也服从了警方的协调,‘还让我们再做什么呢?’”

据此,北京青年报的评论《被撞“大妈”被谁妖魔化?》也就只能各打五十大板:“一起简单的事件,摆了这么大的乌龙,需要反思处甚多。首先是那个最先在网上发图的人,未全面了解事实就贸然发布消息,消息在传播过程中又被‘改动得比较激烈’,导致公众被误导。在这个表象纷纭、本质隐蔽的时代,不管是作为自媒体的主持者,还是权威媒体的从业者,透过现象看本质、有一分证据说一分话是起码的职业要求,断不能遮蔽事实、想象叙事和捏造情节。否则,报道失实之后,轻则给当事人带来困扰,重则招致不可挽回的损失。公众作为错误信息的加速传播者和跑偏的道德审判者,也该对自己的轻信和易怒认真省思。为什么看了要素不全的消息,网民就不假思索地相信‘凭空讹人’是事实,而不肯脑子里拐一个弯儿,想想另外的可能性?因为在一而再、再而三的败德事件刺激下,很多人先验地认定:不是老人变坏,就是坏人变老,坏是潮流和常态,不坏反倒奇怪。他们每逢一事,内心已有坏的‘期待’,稍加引导便深信不疑。普遍的道德焦虑之下,没有调查也有了发言权,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愿望钝化,‘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度别人’成为下意识,不把社会话题导向负面便觉得不踏实,这其实是一种‘恶意想象强迫症’。如果任由这种心理病状互相感染,人们的心态将越来越灰暗,互信的空气将越来越稀薄。”

“有什么样的国民就有什么样的国家”——当新京报提醒不可拿这句话“衡量一切”时,北京青年报评论员李星文却仍然相信“不苟且、不放弃”的自律作用:“老人变坏和坏人变老的现象都有,但再多的个案也不能被视为全貌,通情达理的老人还是多数,是非明断者仍是社会主流。所以一方面要驱除内心的躁动,重新奉实事求是为圭臬;另一方面要相信光明和正义的力量,并身体力行地创造积极的能量。”

此外,还有新华每日电讯《“扶人遭讹”假新闻恶化了民风》、齐鲁晚报《会思考比急站队更重要》、成都商报《“大妈”担不起失落的社会信任》、重庆时报《人心为何迷乱于“老外扶大妈遭讹”》、重庆晨报《老外被讹反转,公众道德不应被利用》、晶报《老外vs妇女——大逆转中有大智慧》……

环球时报的《道德自我矮化成了条件反射》更获新浪重点推荐。是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刘继忠在叹息,“条件反射式的道德自我矮化,实际上是中国泛道德主义的体现”:“中国传统文化非常看重道德评价,这也不是坏事,但道德评判必须基于事实,否则就是建在沙地上的高楼。现在的情况是,往往事情的最终真相还没出来,道德评判先条件反射地迸发。这一点其实是更需要中国社会反思的。”

但是,在腾讯首页专题编辑丁阳看来,这些林林总总的反思恐怕都有“盲点”,那就是“不能只盯着‘是讹钱还是维权’”:“很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发生碰撞,但大妈和小伙对自身的伤情认识不一致,对赔偿的数额认识也不一致,于是就发生了纠纷。这与单纯的‘碰瓷’并不一样,本不应赋予过多的道德判断。在这起事件中,外籍小伙固然应为碰撞负全责,但该赔偿多少,他并非没有为自己主张的权利。同理,大妈作为受害一方,在不确定自己受到多少内伤的情况下,也有主张更多赔偿的权利。理想的情况下,双方通过理性的举证和讨价还价来达成协议。然而很不幸,如同中国大多同类事件一般,这起事件同样是以很难看的过程来解决的。这种难看的过程,反过来使人们非得分辨出谁是‘好人’谁是‘坏人’,而实际上完全没必要。”

于是,在时评家群起批评“刻板印象”、“过度解读”之际,这家门户网站将分析重点放在了“大妈摔倒后的行为模式”上:“一场轻微交通事故,大妈不愿意移到路边,不愿意站起来,称之为‘保护肇事现场’,这明显不是打算协商解决问题的态度,而是要把事情闹大的态度。这或许不是为了讹钱,而很可能是因为认为这样能达到‘尽量不吃亏’的效果。在当下中国,类似的情况随处可见,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经常有‘当事人横躺在道路中间’、‘恶意拦车’、‘不愿上救护车’等现象,让整个交通变得拥堵都在所不惜。这实质上是一种“抗拒文明解决纠纷”的态度,不信任有友好协商解决的办法,甚或不知道有文明解决问题的方式。之所以‘抱大腿’、‘撕衣’、‘抱车’,是源自于‘丛林法则’般的生活经验……拒绝文明解决问题方式的根本原因是对陌生人缺乏信任……他们相信的是,自己要是‘松手’了,那么对方可能就跑了,事实上这种可能性也的确存在。”

“一个轻微的摩托车与行人的碰撞,最后发展成堵塞交通1个多小时,警察协调,救护车出动,撕衣抱车,脏话连篇的事件,大量耗费社会资源,这真的没有必要”——在这段结语的引导下,截于午时的专题调查数据显示,有超过80%的投票者不赞同大妈解决这起纠纷的方式。

几乎每一位就此发表评论的人们,都提到了那个“坏人变老”的说法,而作为在半个多月前用《中国老人,为老不尊?》将此话题炒热的重要推动者,凤凰网今天还在首页特别推荐了来自钱江晚报的斥问——《谁的脸最应该“臊得慌”》。

“再狗血的反转大片,都比不上现实生活的荒诞”,文章开篇就是嬉笑怒骂:“上午下午两个极端的版本疯传网络,围观的人们刚把口水淹到‘大妈’的脖子眼,转身又把口水喷向了‘外国友人’。稍微有点自尊心的艺术家,也会在这场闹剧中为自己的想象力匮乏而汗颜……两个版本,用的是同一组照片。但不仅叙述的事实不同,感情色彩也完全两样。这个实际年龄实在够不上大妈级别的女子,在前一个版本中完全具备了人们近来合理想象中的中国大妈形象,符合‘坏人变老了’的道德审判标准,所以,相比之下,她在街头冲突的对象,只有在尊称为‘外国小伙’、或者‘外国友人’时,才能将倒地的女子,这个被损为‘第一个逼着外国友人签下不平等条约的人民英雄’形象给比下去。这条网络新闻,要搁一两年前,估计不会有太多的权威媒体、官媒大V集体中招。但今天的媒体和围观者像打了鸡血一样亢奋,正是需要最后一根稻草来压倒变老了的中国‘坏人们’,为自己的道德审判,增加一个有力的例证和砝码。而‘中国大妈’与‘外国友人’的这场街头冲突,来得巧,来得妙,来得正是时候。这位‘中国大妈’,简直就是送上门来的活秦桧,对她吐多少口水,都是一种‘高尚’。某家卫视主持人甚至很有民族尊严地表示自己‘觉得脸臊得慌’。”

于是,作者刘雪松声称自己是“为媒体人应有的职业底线深感‘脸臊得慌’”,因为,“新闻事实面前,最应该觉得臊得慌的,不是发照片的那个,也不是跟风吐口水的那群,而是做媒体的那些”:“上午版和下午版的两个新闻,如同媒体扇向自己左脸和右脸的两记耳光,溅出满嘴血沫,滴落一地节操。‘外国小伙’反转剧个案,没有展示‘中国大妈’的碰瓷真相,反倒以戏剧的冲突方式,将网络新闻传播的真实性,与哗众取宠的眼球效应之间的相互碰瓷,在网上网下、中外友人之间没遮没羞地展露无遗。回过头来,我们审视彭宇案、许云鹤案、达州老太案,这些一路博尽旁观者眼球的个案所绑架的“扶还是不扶”的命题,究竟又有多少人为的臆想和情绪的苍白?每一次道德审判,背后放大的是极端的个案。当个案成为眼球效应被放大,扶还是不扶这样的伪命题,最后冲撞的是道德美德,挫伤的是社会伦理。在昨天两个‘标本’成为旁观者情绪急转的两只口水钵盆里,我们看到的是比网友的三观更凌乱的传播者三观。这些传媒大V和社会精英,当自己常常皱紧眉头思考‘中国怎么了’的时候,是否应该反问一下——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好在,钱江晚报保留了一句“我们不确定昨天的‘下午版’就一定是最后的真相”。的确,除了能够在昨晚写作时看到自家记者跟进报道的新京报、北京青年报评论员,绝大部分就此叹息“以讹传讹”的时评家——不论是那些有正式发表机会的意见领袖,还是在微博论坛上怒斥媒体造谣生事的热血写手——其实也就是以另一种“符合期待”的姿势接纳了“下午版”。他们以为事情已经发生了180度大逆转,完全可以作为一个用来批评“有色眼镜”的案例,不过就是因为没能及时得知那名外国小伙的女友以及摄影者仍然认定“大妈讹诈”。从终极意义上来说,只要是信息传播链上的一分子,谁也逃不过“选择性相信”。

所以,不论是中国青年报那篇《先别急着“开炮”,等一等真相》,还是扬子晚报的《“大妈讹老外”:道德必须等待真相》,其实都有一个“等多久”的问题。依据“下午版”去批评“上午版”,会不会只是一种“五十步笑百步”?

那么,回到那位没有视频可以作为呈堂证供的四川达州“讹人”老太,现在会有人开始心中迟疑了吗?她向记者下跪发誓“若骗人全家死绝”,他的儿子被释放后对警方处罚决定依然不服。思前想后,华西都市报今日社评强调《能优雅地议事索赔,才能安心扶起“大妈”》:“漠视规则,大行其道;遵纪守法,照章办事的老实人倒可能吃亏,正是这样的逆淘汰、反规则盛行,才导致出事后,当事人第一反应不是循法而为,而是大闹一场,弄出动静,不管是否影响公共利益,只为争取一定议价权。优雅斯文,规则议事,不是首选项;撒泼打滚,闹中取利却成生意经,这样的社会利字当头,戾气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