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的社评称赞“北京一中院的一审判决依照现有法律做出,它展现了坚定、不后退的态度”。同时,该报主编胡锡进还通过微博表示,在涉及示威游行的政治领域怎样做合法,怎样做违法,很多人不清楚,共识度也不算高。

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则针锋相对地认为,在这个案件上,法律界的共识度很高。1月27日,五位法律学者通过互联网联名公开发表法律意见《为什么我们认为他无罪》,对当局宣判许志永的理由提出质疑。

这五名学者分别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的甘培忠、彭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姚欢庆,中国政法大学的王涌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何海波。

这份法律意见认为,许志永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理由是,首先,公园、广场、大学等地通过和平方式表达合法意见,本身属于该场所正常秩序的一部分;其次,主张“官员财产公示”的观点是正当的意见表达;再次,通过横幅、传单等和平方式表达意见,也没有扰乱相关场所的秩序。本案所控事实应当被视为公民踊跃参政议政的一个范例,不应作为犯罪事件处理。

因此,这份法律意见的结论是,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既不符合法律的真正意涵,也不能体现现代国家的治理理念,更和中共目前推行的政策背道而驰。

和常年在公共舆论上进行论战的“公知”不同,这五位联名的中青年法学教师大多是平时相对低调的专业型学者。其中,甘培忠的专业是公司法、彭冰专业是证券法,姚欢庆专长知识产权法,王涌是民法和法理学者,何海波则是宪法和行政法学者。因此,这五人在许志永案上公开提出质疑,为社会公共事务发声,更显得意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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