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6日電)新疆阿克蘇、吐魯番、和田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將涉及「參加恐怖組織」等罪的13人,同時執行死刑。這13人中的3人,被控涉及2013年6月新疆鄯善暴恐案,造成24人死亡。

新華社報導,這13人分別涉及7起案件,罪名包括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故意殺人,縱火,非法製造、儲存、運輸爆炸物,竊盜等。經審判定讞及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被一同執行死刑。

報導指出,這13人分別「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策劃並實施暴力恐怖襲擊,殘忍殺害民警、幹部及無辜群眾,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傷害,嚴重威脅公共安全。」

報導提到,其中艾合買提尼亞孜.斯迪克、阿不都拉.斯熱甫力、吾拉音.艾力等3人,在2013年6月26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成員,襲擊鄯善縣魯克沁鎮派出所、特警隊、鎮政府大樓等地,造成24人死亡、23人受傷,因而被判死刑。

此外,阿卜杜傑力力.麥提納斯爾則在2012年2月加入恐怖組織,並在同年6月接受恐怖組織指令製造並提供爆炸裝置,導致一處「非法講經點」1名兒童死亡、17名兒童受傷,也因此被判死刑。

新疆高級人民法院說,「依法對嚴重暴恐犯罪分子執行死刑,回應各族群眾呼聲,震懾犯罪分子,顯示了黨和政府打擊暴力恐怖犯罪的堅定決心。」10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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