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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媒体报道,山东省东平县多次发生社会青年诱骗和强奸初中女生的事件。当地警察称,因缺乏证据,很难办案。一些家长指称,警察接报后不立案调查。而警方迫于舆论压力,最新公布调查称,涉案四人中一人涉嫌强奸未遂。

中国央广网济南7月7日消息,央广记者从山东东平宣传部获悉,警方对于女生遭性侵事件的警方调查报告结论称,(一)现有证据证实黄德峰、黄德武、卢道刚、郑龙才与焦某某发生性关系时候没有强迫行为,且焦某当时已经满14周岁,故黄某等4人不构成强奸罪。(二)卢某刚有强奸解某的故意和行为(未遂),已涉嫌强奸罪。

北京出版的《新京报》报道,山东省东平县吸毒社会青年诱骗和强奸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当地警方透露,这几名男子长期将车辆停在学校门口,通过QQ等聊天工具与女生交友,通过送手机等方式骗取女生好感后,与未成年女生发生性关系。当地警方表示,嫌疑人供称,曾与多名初中女生发生过性关系,“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但他们都是自愿的。警方说,目前已将其中一名嫌疑人以放火罪的名义“控制起来”。此外,部分女生受侵害后,并没有保留相关证据,为办案增加难度。

《新京报》报记者调查发现,在东平县斑鸠店镇,社会青年从镇中学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多年公开的秘密。斑鸠店镇中学是初中,有学生近千人,寄宿生较多。学校附近商店一店员说,“七、八年来就这样,校门口隔三岔五就停着好车,傍晚就有小姑娘上车走了。”

海外中文网刊“中国事务”主编伍凡先生就此表示,事件暴露了中国学校在这方面的不作为,也说明中国警察并不力图为平民百姓伸张正义:

“这叫强盗么,但地方官员却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们怕这些强奸女学生的人有背景,他们惹不起。惹了这些人说不定自己的职位也保不住了。现在就是处于这种状态,而这种状况也不会有任何改善的。现在媒体报道出来了,但也不会起到太大作用的。”

《新京报》的报道说,事发在今年1月初,东平县的李家人到刑警大队报强奸案。李家人还提到了报案时的几个疑点。1月4日晚受害人晴晴的舅舅陪同做笔录,他说,警方伪造晴晴的说法。“晴晴原话是‘他扒我衣服’,我却看到警察在电脑上打‘晴晴把外套脱了,又坐在床边帮黄鹏脱衣服。’”晴晴的舅舅要求中止笔录,并告诉了在门外等候的亲戚。晴晴的二姨打电话想找电视台曝光,胸口被打了一拳,晴晴母亲被另一警察按倒在地。对此,刑警队一名副队长表示,打人者并非刑警队的。李家人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6月24日,刑警队一警察称,“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对于这一说法,新京报记者向东平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求证,未获回应。

伍凡认为,在中国大陆,很多情况下,警察办理或不办理哪个案件,决定于是否有利可图,或官场关系等因素,因此对一些平民女儿被性侵犯的案子,并不认真办案:

“现在中国的官员,包括警察在内,都不作为,都只是拿钱不办事儿。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官员不作为的事儿呢?这都跟利益有关。如果办哪件案事可能为自己带来利益的话,那他们就会出大力办; 但如果没有什么利益可图的话,那就根本不管它。从这个案件中就可以看出,为这些这些平民百姓的女儿办案根本无利可图,因此这些警察好像也没有多大兴趣去追踪这个案事。”

《新京报》的报道还说,事发后,当地教育部门要求学校严格管理。但一些被害女生的家长指控,学校管理太松懈也是导致悲剧的原因之一。两位受害女生的班主任曹辉否认指控,并说,他每天晚上9点20分左右,都会对宿舍进行查房,避免学生出校。学校严禁学生出校门,也不允许他们用手机。但多名学生则表示,此案发生前,他们可以随便出校门,就算夜不归宿,老师也只有在第二天才会过问。全班学生几乎人人有手机。

(记者:希望; 编辑: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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