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听或下载声音文件 收听节目 下载声音

福建平潭县村民念斌投毒案中被告在八年间四度被判处死刑,引起舆论质疑。福建高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念斌立即无罪释放。念斌的律师张燕生建议,他要求国家赔偿。

牵动中国民众、受到律师界及海内外媒体关注的念斌投毒案,福建省高院星期五作出终审判决:撤销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0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上诉人念斌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微信上,记者收到两幅念斌获释后与家人喜极而泣的照片,其中一张是念斌和姐姐念建兰坐在车内,像是在回家的路上,姐姐面露笑容,弟弟则热泪盈眶。

代理律师张燕生星期五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这一判决结果来自不易。

“这个案子有今天的结果真的不仅仅是我们个人或者律师一方努力的结果,这是司法界、司法人的合力,是媒体的关注,如果是一个普通的案件,念斌就是一个农民的儿子,家里没有任何背景,这样的案件如果没有媒体去把他推广出去,那么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结果。因此媒体功不可没。”

2006年7月27日,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致两人死亡。警方认定是人为投入鼠药所致,认为死者邻居念斌有重大作案嫌疑。12天后,宣布破案,其后念斌被判处死刑,被告人当庭翻供,并称遭到刑讯逼供,于是提出上诉,律师在辩护中均提出控方造假的事实。

张燕生说,在四次死刑中,如果没有最高法院收回福建法院的死刑复核权,念斌早被执行死刑。她认为,此案值得反思及借鉴的方面很多。

“非常典型,所以很多人认为它是一个标杆,我也认为是一个标杆。这个案件对于我们今天的司法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因为这毕竟是一个没有真凶徒再现的案件。过去翻案有多么的难,如果不是真凶归来,几乎没有翻案的可能。这个案件要很好的去总结,应汲取大量的教训。包括今后法官的独立审判,怎么能够消除干预。我觉得在中国,真正干预案件的是政法委,要纠正就是要真正做到司法独立。”

今年二月,念建兰和张燕生律师到香港邀请毒理学专家对当年福建公安提交法庭的证供进行复检,负责鉴定的香港化验师莫景权认定,当年检方呈交给法院的证物,若在香港绝不可能成为呈堂证供﹐按照国际标准也难以接受。

对于念斌被判无罪,张律师感谢香港专家。

“幸亏有香港的专家,我们这趟去,感觉香港专家的水平确实非常高。”

记者:接下来,您觉得这八年的冤狱应该怎么了结?

回答:这个案件接下来,可能还会有很多事可做,一是念斌应该去申请国家赔偿,不是说一定要这个钱,但是他应该要国家赔偿,因为毕竟是国家造成他八年来的重大损失,我相信没有一个人愿意为了补偿钱,去坐冤狱蹲上几年。

张律师还说:“在这八年中,他的父母双双离去,他的孩子从四岁起,扭曲的心灵长到现在12岁,他的妻子带着孩子到处流亡,他的家被砸,他的姐姐为给他伸冤现在独身一人。给他们一家造成这么多的伤害,用钱是没有办法弥补的。国家也应该为这种错案付出代价。”

北京律师刘晓原表示,此案因受到外界关注而又证据不足,最终判念斌无罪,但福建还有许多案件没有获得公正判决,如吴昌龙案、纪斯尊案、福建三网民案等。

“一些涉及到公权力的一些案件至今没有平反,也就是说,个案的平反并不是表明他们对当年判的冤假错案,会予以撤销。所以我对他们说要感谢法院等等,我有不同的看法,因为这个案件他们搞这么多年才发现证据不足,还需要感谢吗,你要司法公正,应该依事实,依法律来公正办案。”

另一位因“福清纪委爆炸案”坐冤狱11年的吴昌龙,去年2月8日被变更强制措施,回家“监视居住”。他的姐姐吴华英周五对记者说,念斌案早就应该纠正。

“这本来早就应该宣判无罪的。因为这样一个错案,浪费了多少司法资源,到现在才宣告无罪,不管怎么说,念斌的姐姐现在也可以放心了。”

(特约记者:乔龙 责编:林迪/嘉华)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