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凌晨1点,区伯获释,由广州警方接走。在回广州的路上,区伯接受了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的专访。他在电话里泣诉,“我是冤枉的,整个事情是一个圈套,我没有嫖娼,警方的证词是诱供,长沙政法频道的采访是经过剪辑的。”
区伯还称,他将委托律师提起法律诉讼。
不过,就在他获释前,长沙警方仍对外表示,区伯嫖娼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据新华网4月1日消息,记者就网友关注的区某某(区伯)等人因卖淫嫖娼被行政拘留一案求证长沙警方。长沙警方回应称,该案有群众举报、现场视频资料、区某某本人及其他涉案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据介绍,长沙市公安局自2015年3月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扫黄扫赌集中整治行动,区某某等人卖淫嫖娼案是这次整治行动中查处的众多案件中的一起普通治安案件。长沙警方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只要触犯法律,都将受到法律追究。
4月1日,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称,区伯“在长沙因嫖娼被抓”消息传出后,有人惊讶于口口声声为公益者的私德败坏,有人斩钉截铁地说肯定是一次报复是一场阴谋,有人分析“即使区伯嫖娼了也不能否定他的监督公车行为”。各种观点喋喋不休,争论声远远多于“媒体提供的事实”。评论认为,事实不清时,静默地等待事实逐渐浮出水面,等事实清楚后再作判断,那才能凸显观点的价值和可贵。
“我不承认嫖娼,这是一个陷阱”
澎湃新闻:你是什么时候获释的?
区伯:我凌晨1点半左右被释放的,广州警方接我回去,我现在在回广州的高速上。
澎湃新闻:此前警方通报称你嫖娼,网友会见时你又否认,真实情况是怎样的?
区伯:我不承认嫖娼,我觉得这是一个陷阱。(抽泣声)
澎湃新闻:事情的经过是怎么回事?
区伯:可以,我全部告诉你。
我去湖南和“被嫖娼”与网名叫“春桑”的小伙子有关。去年,“春桑”在微博关注了我,老是私信,说很支持我,为社会做了很多事,很正能量。我们私信沟通了几次,他说希望见面聊聊。
屡次邀请后,我答应见面。“春桑”说他姓王,平时在珠海,还带了个湖南朋友小彭和我一起宵夜。我们三个人见过五六次面后,小彭邀请我去湖南游玩。我年纪大了,没怎么去过其他地方,也想去见见大自然减压,就答应了。
3月24号,我和朋友冼耀均在猎德地铁站等小王小彭,我们四个人一起开一辆车去湖南玩。本来是从24号玩到28号的,他们想多玩几天,我说不行,30号我在广州中院有个庭要开,我29号要回广州见律师。
在衡阳和韶山玩了两天后,3月26号,我们出发去长沙。在路上,小王打了个电话给一名姓陈的老板,希望叙旧。陈老板爽快答应,还派了一名秘书在高速路口等我们。
大约下午4点多,秘书开着车带我们到了长沙市湘府大酒店,陈老板没一会儿就赶到了。我们互相介绍了下,陈老板带我们去二楼茶座坐下,他用自己的身份证为我们开了4间房,没找我们拿身份证登记。
我立马说,我们两个人住一间就好,把我这个退了吧。陈老板说,很便宜,开了就开了,每人一间房间方便又舒服。小王也说,开了就开了,免得退了。
晚上,陈老板请我们在酒店3楼餐厅吃饭,还拿出了一瓶五粮液,还说今晚要喝个痛快。我说我肠胃不好,喝了一些红酒,他们几个喝了那瓶五粮液。
晚餐后,陈老板又说去酒店4楼卡拉OK唱歌。我很喜欢唱歌,喝着啤酒,唱起了歌,很高兴。
正在唱歌的时候,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妇女跟陈老板说了几句话,很快就带了几个女孩子排队进来。陈老板说,今天晚上高兴高兴,这几个女孩子今天晚上挑一个陪唱,二重唱、男女对唱也方便。
我以为是他们的朋友,因为三陪小姐在广州是不允许的。起初我说不要的,他们说要啊要啊,一起唱歌。一个小女孩就跑过来,20来岁,就坐在我的左手边。一坐下来,小女孩就用手搂住我的腰。我就说不要这样,我就站出去唱歌了。
后来我们点了几首歌一起唱,还跳了一曲健康的交谊舞,就是我带着她的手来转。
后来比较累,我又点了一首比较高音的《路在脚下》,就唱不下去了。因为我喝了酒,胸部有点闷,就没唱了,坐到了包间门口休息。他们点了一杯茶给我喝。
小女孩走过来娇滴滴地说,坤哥,你不高兴吗?怎么不唱了?我说不是不高兴,不舒服。我掏出手机想上网,但打不开微博。我就问小女孩这里有没有wifi,她说没有,我就把手机收起来了。
刚好这个时候陈老板就发音(说话)了:坤哥不舒服,叫这个靓女陪你到房间。我说不要,在这里休息就可以了,我不要回房间,也不要小女孩陪我。
过了十来分钟,小王又跑过来说,坤哥你不舒服,还是回房间休息吧。我说不去。他又劝我,我还是不去。他又说,这里陈老板搞掂。
过了十分钟,陈老板又说让我回去房间休息下,待会再唱。我很想打开微博上网,房间有信号,这里没有又太吵了。他说叫小姐陪,我说不要。小王又说陪我,到了我房间门口他就走了。
大概是9点30分左右,我回房间后,打开微博正在浏览,门突然响了,一看是陪我唱歌的小女孩。我问什么事,她就说陈老板叫我下来陪你聊聊天。我说既然是聊聊天那你坐吧。我打开门让她进来,我没有想关门,她自己把门给关了。
我靠在床边拿手机上网,她坐过来,用手摸一下我的大腿。我说别这样,她说你怕什么?我说不道德,我怕公安抓人。她说,会抓人吗?我反问她,你说不会吗?她没回了。我就继续上网。
大概过了5分钟,她说,坤哥,借个洗手间洗洗澡吧,唱歌很热出了好多汗。她去洗手间把门关了洗澡,我继续在上网。五分钟后,她出来了。我没看到。
她走到我面前,上了我的床,我一看,她脱了衣服,用浴巾围着自己。
……
正在亲她身体的时候,房门啪地被一脚踹开了,警察冲进来了,说别动,还给拍照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陷阱,大喊陷阱。带队的人说,别说话,让我们穿好衣服后就带走了我们。那个时候大概是10点15分左右。
“如果你态度好,我们保证不对外讲,罚你500块也是处理”
澎湃新闻:你被带到长沙天心公安分局新开铺派出所后发生了什么?
区伯:他们把我带到了派出所,然后就开始审问。我就坚决不承认是卖淫嫖娼,跟他们理论。
我说我来这里的目的是旅游,不是嫖娼。按照法律规定,卖淫一定涉及到钱,我没有付钱,不构成经济关系。不是我叫她来的,我还三番四次地推。
其次,我们也没有发生性关系。小女孩带了避孕套进来,也没有拆开包装。我让他们检查,后来他们也做了检查,确实没有发生性关系。所以我抗议,我没有卖淫嫖娼。
从26号晚上抓到派出所,到27号我都不承认,说冤枉。那天中午,一个警察说,噢,大名鼎鼎的区伯,这是小事。我说这不是小事,很没有脸。他说不怕,也不是大事,如果你态度好了,我们保证不对外讲,罚你500块也是处理,把这个事情平息了就算了。
我两次的口供都是说,把持不住自己的底线,搂住她,亲了她,但是没有性交,而且没有付钱。女孩子也是这样讲的,我没有付钱,我也没有跟她发生性关系,也不是我去叫她的。这方面很吻合。
我签字后,潘副所长马上向上面汇报,决定对我行政拘留五天。我就马上抗议,说你们骗人,还诱供。我说我笨了,又上当了。第一次,你们老是让我去房间,你们是有预谋、有目的的。第二次,又骗我说是(罚款)500块(就没事了),你打开同步笔录视频也看得到。
我三番四次告诉他们,小王拉我来的,我不知道有没给钱,我也没有给钱。
我说,冼耀均和小彭也总是被(陈老板)他们催着回房间,上去了好久都没事。我一上去,就被抓了。
警察说陈老板他们跑了。我说我给你他们的电话,陈老板拿自己的身份证登记的房间,但警察一直没找我要。
我倒是没挨打,就是从抓进去的晚上到第二天中午,都没有水喝,没有饭吃。到了晚上我就抗议说,所长我很饿。他才买了一盒饭给我。(啜泣)真的,很冤的。
澎湃新闻:你是什么时候被转移到拘留所的?
区伯:28号凌晨1点,他们才把我送到了拘留所,但也没出示拘留证给我。如果按照行政拘留的流程,26号抓的我,27号晚上10点就必须离开派出所,把我送到拘留所。
到今天,我抗议说都释放了,还没给我拘留证。他们补给了我一张日期为28号的。
(啜泣)我现在正在哭,我对着电话哭,为什么?因为我现在就是一个小孩,受了很大委屈的小孩,见到了妈妈我就要把委屈的苦水吐出来。
澎湃新闻:3月31日,隋牧青律师去拘留所看望你,但工作人员说你写了张纸条不见,是你自己写的吗?
区伯:是我写的,但是很无奈。网友说拘留所打我是误解了,拘留所很规范的,没有打也没有骂,而且他们知道我身体不好还特意给我营养餐,他们对我很好。
为什么我见不了律师呢?因为我正要见律师的时候,上面打电话说不批准见,所以拘留所的罗所长没法,求我帮她,不能见。我不想让她难做,而且我也不想让我的律师朋友受到影响,所以我写了一个条子,“现在不方便,要求不安排会见。”我还写了“请你用心理解区伯的苦心。”
澎湃新闻:长沙政法频道播放了一条名为《“广州区伯”向粉丝道歉,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新闻。新闻中,播放了一段你道歉的录音,“我是承认到最后把握不住男人的底线,请我的粉丝和老百姓谅解。”这个是怎么回事?
区伯:假的假的假的,那天晚上我腿都摔坏了(啜泣)。29日,拘留所的公安干警贺队长通知我下来,接受政法频道的采访,还说,“你就承认几句,我错了,就行了”。
我说今天晚上我不想见,很累,也没有想好怎么说,明天见。你们把全部媒体叫来我就接受采访,这样只有一家媒体,还让我按照他们指定的内容来说话。我说不行,如果要接受采访,我就把真相讲出来。
那天我抗争了好久,又跑回三楼的拘留房。他们又把我带下去一楼,我拒绝后又上去,这样来回七次。
我坚决不接受采访,后来他们动用了罗所长。罗所长说,这里是我管的,要你出来就出来。我说我站不稳了,我要休息。她说休息也要她批准。我说,你不能限制我的人身自由。她让我起来。我一起来,整个人就晕了,啪地摔了一跤。我痛得大喊救命。他们撑着我的肩膀下楼。这也是为什么后来网友见到我的时候我是一瘸一拐的。
拘留所的公安干警贺队长说,你不接受采访,我就把你在宾馆房间的视频上传。他们恐吓我,抗议了好久也没有用。
见到媒体后,我马上就在拘留所的大堂跪下说,冤枉啊,为什么做好人这么难?政治处一个姓李的官员说别这样,扶我起来给我倒了一杯水。我对政法频道的记者说,你采访希望你对得起你爸爸妈妈,希望你对得起政法两个字,公平报道。记者说,可以可以。但是想不到他是剪切了,没有把我喊冤的播出来。
澎湃新闻:你打算怎么办?
区伯:我打算回广州以后走法律途径,闹下去也不是办法。我维权、讨说法也是理性的。我是冤枉的,我准备委托我的律师进行法律诉讼,还社会一个说法,还区伯一个公平。(啜泣)
我真的,我现在对着你哭,虽然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不到伤心处。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总是用嫖娼来陷害?为什么很多人都说嫖娼呢?因为嫖娼后就没脸啊,以后就不能监督了。
但是他们错了,我相信公安,整个公安队伍是不会这样的,他们是有严格纪律的,但是有个别公安是为了某些利益。
我只会越战越勇,因为我没有错。如果我真的有嫖娼,我不会抗争。
澎湃新闻:您还有什么想说的吗?
区伯:我想说最后一句话,请区伯的粉丝,请市民相信区伯。我对不起市民,让市民操心了,区伯不会做这些事,区伯用以后的真实行动证明。谢谢广大市民对区伯的关注,请广大市民理解区伯,区伯冤呐。(抽泣)
另附:
新京报 | 区伯:不是只有百分百完美的人才能监督政府
今日凌晨3时许,记者拨通“广州区伯”区少坤的电话,区少坤表示,广州警方已经将他和冼耀均从长沙市拘留所接走,正在回广州的路上。区少坤表示,警方的车是2日凌晨大约1点半时离开长沙市拘留所的。
在电话里,他一直痛哭着,说的最多的是“委屈,冤枉”。区少坤拒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嫖娼,理由是“没有交易、性行为”。他说,一度自信不会犯下这样幼稚的错误,但对自己的欲望太过于自信,没有及时制止错误。五天的拘留,他想明白一个道理:不是只有百分百完美的人才能去监督政府,任何一个公民,就算犯了错,也有监督政府的权利。区少坤说他会继续监督公车私用,同时,也希望获得家人以及公众的理解。
“这明显是一个圈套”
新京报:离开拘留所的这一刻你最想说什么?
区少坤:我想告诉大家,区伯不是一个好色的人,真的好委屈。曾经不止一次有朋友提出给我安排女孩子,我都严辞拒绝,就是这一次真的毁了,但是,请你们相信,这不是真的区伯。
新京报:警方已经认定你是嫖娼。
区少坤:我没有嫖娼,在派出所、拘留所我始终都没有承认过,现在不承认,以后也不会,我对公安的这一处罚会提起行政诉讼。
新京报:为什么不承认是嫖娼?
区少坤:从法律角度,卖淫嫖娼,要有金钱买卖关系,我没有讲价钱,也没有给钱。我的事从道德上,是说不过去的。但我没有进行任何金钱交易。而且我认为这是有人在故意陷害我。我从来没有主观意愿,没有给钱。怎么会有人给我找姑娘?这明显是一个圈套。
新京报:为什么这么说?疑点是什么?
区少坤:被抓后,我一直和警方抗议,为什么不抓陈老板和小王?吃饭、唱歌、这些女孩都是陈老板安排的。他们说陈老板和小王跑了,我就问他们跑了就不抓了吗?他们说正在抓。天心区公安分局肖姓副局长还问我有没有线索。到现在也想不明白,怎么就让他们两个跑了?真的抓不着吗?
陌生陈姓老板热情安排饭局、唱歌
新京报:能具体讲讲在被抓的湘府大酒店发生了什么吗,首先为什么来到湖南?几个人来的?
区少坤:去年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友,叫小王,他微博网名是“春桑”,还一直不知道他全名。后来又经他认识了一个姓彭的,这次在派出所才知道他全名。小彭做装修的,去年我帮他追回了几万元欠款,他一直感激我。小彭是湖南人,年后回到广州,就一直和小王建议去湖南玩一玩。小彭有一辆小轿车,24号就载着我和冼耀均、小王一起到湖南去玩。本来是商定28号回广州的。25号、26号我们游玩了很多地方,26号下午,小王说长沙有一个老板是他兄弟,以前在珠海做工程时认识的,这个老板要请大家吃饭。大概26号下午四点多,在长沙高速公路出口那里,这个老板派他秘书把我们接到了湘府国际大酒店。在酒店二楼我们见到了陈老板,听说他是一广告公司的,一见面就很热情,直接叫我坤哥,也表现得很慷慨。出去没一会儿就回来说,给你们四个人开好房间了。我当时就很奇怪,这个地方看上去挺贵的,而且没要身份证就给我们开好房间了。
新京报:后来发生了什么?
区少坤:他直接递给我们四个每人一张房卡,我提出来,四个男人两间房就够了,这也挺贵的。陈老板立即说,不是很贵,你们不用管了。他还说“一个人一个房间方便点”。当时也没多想。我们的房间都在七楼。约好六点在三楼吃饭,我还打电话叫来了一个湖南的记者朋友。陈老板开了一瓶酒,很好的酒,50度的五粮液。我喝不惯,后来小王从车里拿了一瓶红色的酒,大家挺开心的,一边吃饭,一边干杯,喝了不少。吃完饭陈老板提出去卡拉OK。邀请杨记者一起去,杨记者说有事还要回单位。陈老板买单后,我们去了四楼的卡拉OK,很多靓女问我们,有定吗?陈老板说v8房。我一看,哇,好大的房间,足够二十个人。但我们就六个人。我也是很喜欢唱歌的,我叫服务员帮忙点了一首信天游,就开唱了:“我抬头看晴天”,正唱着,进来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孩,走到陈老板身旁弯下腰嘟噜了几句,出去不久就带回来几个女孩。这些女孩穿的很暴露,挡住了我,看不到电视屏幕,我还说,“你们走开走开,还没唱完”。,陈老板就说,“坤哥,挑一个女孩子,每人一个,陪唱歌。”我觉得,二重唱、男女对唱也挺好。我就随便选了一个,冼耀均还一直推辞,最后选的。那个小女孩坐在沙发边,一下子搂住我的腰,我让她放开。后来我们一起点了首“在雨中”,我也和小女孩跳了一支交际舞,后来我自己喝酒,然后又唱了《涛声依旧》 《路在脚下》两首歌,到第二首,就上不来气了,胸有点闷,沙发靠近点歌台,我又喝了点酒。
新京报:你那天喝了多少酒?
区少坤:喝了很多了,我平时酒量不大,白酒二两,再喝多了就头疼,但喝多了也不至于不省人事。我从来不会酒后乱发癫的。我当时唱不动了,就听歌,这时候陈老板多次对陪我唱歌的姑娘说,“小林(音),陪坤哥到房间休息一下。”我一听就拒绝了,觉得不对劲,我没去房间,继续在KTV坐着、听歌。后来小王和陈老板又多次叫我上去休息,说让我休息一个小时再回来。我觉得也行,休息回来唱个通宵。小王陪我回的房间,我关上门抽烟,开始刷微博。大概十分钟左右,我听到房门敲门的声音,敲了两次,我就过去开门,边开边问是谁啊?打开门一看是小林,我问她干嘛,她没回答,还嘟囔了一句,“以为陈老板给错房间号了”,小林说陈老板让陪我聊聊天。我觉得也没啥,就让她进了,她随手把门带上了。我斜躺在床头,鞋都没脱下来,准备刷微博,小林就挨着我坐在床边。开始用手摸我的大腿,我告诉她不要乱摸,不道德,我害怕公安抓人。
新京报:为什么没有直接让她离开房间?
区少坤:不好意思,因为陈老板让她过来的,没有想到她会想和我发生不正当的事情,我认为我没有心就可以了。后来姑娘和我说借用下洗手间洗澡冲凉,她说唱歌出了不少汗。我说你去洗吧,她关门洗澡,我继续上网。大概五分钟,我听到洗手间门打开了,她走过来,身上包着浴巾。我心想糟了,可她就上床了。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她就抱着我,亲吻我,我也扭住她的腰,开始亲她,然后她就躺在床上,这个时候,男人那个防线就彻底崩溃了。一个男人,面对一个赤裸裸的女人,守这个底线就很难了。但是我没有和她发生性关系。大概亲吻了五分钟左右房门就砰的一声开了,进来了五六个警察。我们马上穿衣服,警察说别穿,就开始拍照片。然后上手铐,把我们两个带走了。
“在拘留所,警方七次让我接受媒体采访”
新京报:警方冲进来的那瞬间,当时害怕吗?
区少坤:恐惧,这下完蛋了。
新京报:在派出所警方是怎么审讯的?
区少坤:抓进去时,我一直抗议,没有金钱交易,不承认是嫖娼。审讯的警察说,你承认,罚款500块就把你放了。但我始终都说没有发生性关系,也没有发生交易,我也不认识这个女孩子,谁安排的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安排来唱歌。始终都不认。最后他们决定拘留我五天。
新京报:在拘留所这些天是怎么过的?
区少坤:最煎熬的是从30号早上,到31号凌晨三点,天心公安分局政治处李处长和拘留所罗所长找了我七次,让我在媒体面前承认嫖娼,让我对媒体认错,区伯错了,请市民原谅我以后改正。我不答应,他们安排媒体,他们教我怎么说,这不是明摆着用嫖娼打压我吗?最后一次,我实在被逼得头晕,站不住了,走了几步摔到地上了,眼冒金星,左腿摔伤了。
新京报:你后来接受警方安排的媒体采访了吗?
区少坤:我摔伤左腿后,他们还是把我从三楼的房间架到了一楼的大厅,看到了两家媒体记者。我问他们是媒体吗?他们说是,是法制频道。一听说是法制频道我就跪下来喊冤枉。对着镜头一直讲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我不承认卖淫嫖娼,没有意愿去找这个女孩子,也不知道是谁付钱。接下来,我就说,我也没有保持住底线,是我错了。这时,他们就说,“够了”,然后就收了机器。
错就错在没有防微杜渐
新京报:拘留所的人曾出示过一张纸条,是你拒绝会见律师?
区少坤:拘留所的罗所长和我说,律师来见你了,但是我们上级不批准,你不能见,还得让我写个拒绝接见的纸条。罗所长说,如果不写,领导会骂他,就是他的责任。我害怕他们对我再作出不利的事,就写了,先写了一个纸条,有一句话 “请律师理解区伯,用心地去理解一下区伯”,他们让我涂掉,让我又重新写了一份。还要我再写一份说明,“刚才写给隋律师的‘我不见律师’,是自愿的。”
新京报:你对卖淫嫖娼行为的一贯态度是怎样的?
区少坤:我觉得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违反了治安的法律问题。男女关系不应该用金钱来买卖。我们也说要依法治国,在法律还没有撤销对卖淫嫖娼的处罚之前,我们还要遵守这个法律。
新京报:那你怎么解释你和被指控卖淫的女士之间发生的事?
区少坤:我和她之间没有进行金钱交易,从来没有谈过价格,我也不知道是否有人付钱。我是一步一步被推下去的,一个男人是有七情六欲的,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赤裸的身体抱着你,你一点冲动都没,一点也不动心,那不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新京报:如果再重来一次,你觉得会防止再犯类似的错误吗?
区少坤:会吸取教训,比如说,她赖在房间里不走,那我就走,这次错就错在我没有防微杜渐,也对自己有些自信了,没有这个心就不会出现这种事。这种东西很奥妙,到了一定的程度,有时真的没法去抵挡。
最担心家人的误解
新京报:你现在精神负担很重吗?
区少坤:一开始这件事给我精神负担很重,但是在拘留所的这些天我看透了。我的这件事,为什么公安一处理,外面就开始有报道了?谁泄露了这件事?我想通后就不再害怕了。你越是认为卖淫嫖娼不光彩,他们就越是利用你们的这种心理,让你自惭形秽,拿这个事情来说事,让你不再多管闲事,让你收手。监督公车、监督政府,不是要一个百分百的完美的人才能去做,任何一个公民就行,就算他犯了错,也有权利监督政府。出来后,我会找律师对天心区公安分局提起行政诉讼。我没有嫖娼,就算区伯真的嫖娼,区伯也不会停止监督。
新京报:公众很关注这件事,你害怕公众对你改变看法吗?
区少坤:我做的事情不是为了某个人,我相信大多数人会理解区伯的,如果设身处地站在我的角度,换位思考,他们会理解我的。回去之后,我会发微博,和大家报个平安,只是报个平安,告诉他们我是冤枉的。我不要和大家解释这个事情,有些事情越解释越强调,就越不明白,我相信大家会慢慢理解的。
新京报:你现在最担心的是什么?
区少坤:最担心老婆和孩子误解我,没法面对他们。他们一定从铺天盖地的新闻里看到了我的事,担心他们误解、伤心。虽然离婚了,但我和老婆的感情还是很好的。现在最希望他们理解支持我,我想回家就对儿子说:请相信爸爸,爸爸不是那号人。
配合警方离开拘留所怕引发混乱
新京报:为什么是广州警方接走你?
区少坤:天心公安分局政治处的李处长提出让广州警方来接我。我也想到,很多律师朋友、热心网友、媒体在拘留所大门外等着我。很多人是关心我的,但也不排除有人可能会有某些目的。一旦我出现了,恐怕会引起混乱,给当地带来不安定。我也不想引起更多的麻烦,就答应让广州警方来接我回去。这次来接我的人中,有两个警察也算是朋友了,他们平时办事都是很人性化的,我也很相信他们。
新京报:大概几点离开拘留所的?当时律师、媒体都守在大门外,你有看见吗?
区少坤:大约凌晨一点半的时候,我们一行大概有八辆车,打头的是一个双闪的警车。我有看到很多人守在大门外,当时警方都交代好了,车从律师和朋友们身边走过时,我不能发声,压低头,别让他们看到我坐在车里,我都配合着做了。我很愧疚,他们守在那里那么久,却不能让他们知道我已经离开了。如果不配合,万一有人发现我去拦车,那就是违法,我不想造成混乱。虽然我很委屈,但是我不想通过搞乱社会秩序的方式去表达,和监督公车一样,我不是捣乱的。其实,悄悄地离开这个伤心之地,这样的结果也挺好。
新京报记者 范春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