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网友热传 @日本小智 的一条消息,该消息指出一条“冷知识”:1998年中央电视台台标有日本人铃木智己设计。
中央电视台1979年至2001年使用的旧台标呈蝴蝶形,并包含“TV”两个字母,启用于1979年,由原央视职工张德生设计,通称“蝴蝶标”。蝴蝶标形似人造卫星运转轨迹、原子核、电视发射塔上的蝴蝶天线,是“CCTV”四个字母的变形体,颜色采用彩色电视的三原色(即红、绿、蓝)。1998年,央视不再使用蝴蝶标,不过在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在央视记者话筒,以及辖下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版权页(采用最早期金色蝴蝶标)上仍可以看到。
目前使用的双线CCTV台标,启用于1998年,由日本设计师铃木智己设计。其中第二个“C”为红色,寓意“中国”、“中央”的含义。最初的边缘为方角,后来于2001年7月9日作出修改,将边缘美化成圆角,并适当拉宽。实际使用时为灰色半透明台标。当前,中国中央电视台使用的台标仍以带频道名称的双线台标为主。(来源:维基百科)
而该消息被广泛转发后,遭到举报,结果新浪微博回应称“经核实原微博内容不宜传播”,取消了该条消息的转发功能。
@日本小智:想知道这条违法了微共什么法了,就偷偷给摘掉转发…
以下评论由中国数字时代辑自网络:
@Ten0*****heit:违反了《你让我觉得你在阴阳怪气法》
@淋可****的淋:违法了日本有小礼而无大义法。
@人工*****能AI:违反了G点法。
@锐者*****新号:政治不正确法。
@忆****长:违反了中国宇宙第一法。
@五****聋:小气法。
@王****48:当然是乳化了,堂堂中央台的标志怎么可以让国人知道是小日本设计的。
@Asu*****C:犯了人家文化自信。
@游*****石:泄露国家鸡蜜。
@钦*****红:最大的日精找到了@CCAV
@五******哥 : 让你瞧瞧文化自信的拳头。
@不科*****KY酱:违反了战狼法。
@木******去:妄议中央~~ 明白了啵
@Son******uit_:违反了中国梦沉睡法。
@Ke******C:违反了《分手后不能说前任好话法》。
@有钱*****玩乐: 这个答复更好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李****远:你国人是不愿意接受真相的鸵鸟。
@Po*****ult_:看来就连中央台也怕小粉红呢。
@No******os:盲目追求真相不讲立场。
@天黑*****梦:这个是网信办删的吧。
@库*****里:微博觉得你在挑事。
@公鸡******呱:阴阳怪气的,适合微博禁言30天。
@橘******eS:可能是遭多人举报,然后微博又不觉得违法什么,就只好把转发摘了
@譵******吾:如今这位已经彻底不要脸面,连遮羞布都不屑了,行事独断蛮横。
@o******p3:违反了不厉害了我的国法。
@子*****O:很简单,国家级电视台,又是一大喉舌,由他国设计台标的事怎么能够让太多人知道。
@蝴******呀飞:学历不一样,胸襟和眼界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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