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 : 新疆疫情隔离有感: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8月29日:新疆疫情隔离后续:我这是被约谈了吗?
夜里零点刚过,不停有人按我门铃。
“谁?”
“工作组的!”
一开门,进来了8条大汉。
我家客厅灯坏了,只有饭厅的灯亮着。逆光效果下,对面是一排黑压压的人墙。
昨天早上,有朋友给我微信说,有个公干的朋友托他转告我把那篇《新疆疫情隔离有感:勿以恶小而为之》的文章删了,“别惹麻烦”。
那现在就是“麻烦来了”!
大家开门见山,维稳办领导问了这几点:
为什么不接电话?
:我的确没有开手机。工作岗位上的人要时刻保持手机处于通话状态,但是对于我这个从单位离岗歇业3年多的人来说,不开是因为不想接骗子电话,也因为我习惯在电脑上开着微信。
为什么反映问题不走常规手续?
:还要通过公司批准?
是的!
网络发文,本身就是正规渠道,要不你们怎么能知道的呢?
不行……
(别说我不知你们在哪里办公,我就是知道,也出不去小区门,办公室也没人吧……..)
我问:你们这里有没有负责安全的吗?我作为自媒体作者只想提醒,如果门封住人们会很难逃生。等到有人再因为火灾出事,你再去说封门的对错,那时候有用吗?不是经常在学习注意安全隐患,减少灾难事故发生吗?办公楼不也经常有消防警报演习吗?逃生标识、防火墙不到处都有吗?我觉得作为领导,应该在看到这个文章的时候,亲自去那些小区看看是否还立着钢筋,如果有,赶紧把它拔掉:解决问题,不是把提出问题的人先解决掉。毛泽东说:“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如果是张思德,肯定会去把门上的钢筋去掉,把门上的锁砸开的。
这时一直不吭声的一个小伙子说他是社区的。那种情况已经开始纠正,一直以来,社区也都在讨论各种措施和方式。
我说你能否写一下?我需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他说不行,我拿来纸笔记录了一下,请他签字,他也不签。
问其中一个人是什么部门的,他说他是专门管我们的。
我说你这样的说法是不对的,你是在为人民服务,不是在“管”谁。如果你要拿这个态度,请现在就离开,这是我家,我不欢迎你。
空气有点僵,大家嗓门都很高……….这时候又进来2名民警。 我说你们要不再走,我跟你们走。
还没等我穿上鞋子,一群人扑扑腾腾下楼走了,只剩2名民警和一名社区干部。
这时大个子民警开始看我的文章,我们开始一段段核对这篇文章里提到的细节。
他说自媒体发文并不就是犯法。至于单位认为是否违规,他们不清楚。
关于该不该用“12.8”的例子,他说自己也是一名火灾的幸存者,当时从2楼跳下来的逃生的7人之一,全班一共有42人在里面。
关于用精神病和隔离的人来对比是否恰当,我认为关于精神病人我有详尽的阐述。我是在说明:就算是精神病人,从外面锁起来也是不合法的。
门上上锁的照片,另外一名民警说,他见到过,的确是有这样的情况。
关于插钢筋使用的图片来源。这点我要为图片提供者保密,也有证据证明图片不是伪造的。警察和社区的同志听说是那个小区后,说那里是个特例,他们目前不了解那里的情况。
社区的同志说,目前所有小区这种情况已经杜绝,如果有需要,明天可以带我去实地了解情况。
警察同志说,这么做的理由,说因为当初疫情开始的时候,压力很大。乌鲁木齐从克拉玛依的交互人流量(大概就是这个词)有3万之多。夜里4点多,还有人在外面走动。封闭难度很大,细节很多。但是他在未经过领导批准时,目前不能为我提供图片。
社区同志介绍的情况是,一直都有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在单元门外执勤。但目前也不能提供图片,他们明天会讨论一下。
目前,我的上篇文章没有必要删除。等有了更多的资料,也许有必要再发一篇图文。
他们走的时候,已经快深夜2点。躺在床上,我很久不能入睡。
掐指一算,刚才的“聚集”是12人,已经算“非法”了吧?好在大家都带着口罩。
昨天看到一句话:人生最大的自由是叙事自由。换句话说,只要自己还想拥有自由,谁又能让你不自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