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志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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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当代水墨,作者:@秃头倔人(李晓强)

12月4日,安庆市望江县一名17岁高二女生投水自杀既遂。目前的舆论正在争论两个完全相反的立场:是要谅解出警但徒劳无功的聂副所长及三名辅警?还是要批评他们且希望包括其上级在内的警务系统反省教训?

这两个本是可以兼容的立场,实际上却摆明了无法调和。这个再明显不过的立场相争到底是怎么形成的?一个悲剧发生了,因为涉及公权,第一波舆论自然而然地追求问责,可第二波舆论迅速形成了新的辩题,它殚精竭虑地向大众灌输一个似是而非的观念:问责应该让位于用心良苦的利弊权衡。

中央政法委和央视先后发出了体制内的声音,尽管在标题上各有不同,但内容上都有着一致的机巧,总结起来有三个论点:1女孩溺亡值得同情,2沉水救险有风险,3警察不该被苛责。

央视刊布评论小视频,题目很有心机,《挽救一个生命,不应牺牲另一个生命》,高调展示了强行引导舆论的高姿态,效果相反,惹恼了本来快平息的舆论。

央视这个论调之所以牵强薄弱,一是因为它树立了一个不存在的靶子,在少女投水自杀中并没有第二个死者,更没有出警的警务人员牺牲,所以用“假设”的问题,用伪装的事实谈论此事,相当狡猾。

还有一个,就是央视偷换了概念,在这件事中,不是两个生命孰轻孰重的问题,少女是平民,警察是执行紧急公务的特殊人员,这是公与私的权衡问题,而不是私与私的比较。

就持有的立论基调来说,央视并非“首发”,在望江一事刚出来时,评论区就有“警察的命也是命”,央视只是捕捉了这点,而后利用平台影响力,放大了这一说法而已。

“警察的命也是命”这种论点的陈述方式,也非原创,它又来自于美国的“黑人的命也是命”“黑命贵”的口号。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融合在中国舆论场中,挺让人感叹的。

如果没有具体的语境,单单说“警察的命也是命”,当然没什么错,血肉之躯,君子不立危墙,乱邦不入……有太多的古训昭示这些“众生平等”,“人生只有一次”,“谁家没有老小”等平凡的道理。

可是,聂副所长带队的四人救援小组,接警时就知道是溺水警情,却赤手空拳接近与女孩只有一两米的距离,半句话没说的电光火石间,现场局势陡变,女孩扑向深水区寻死,警察慌乱后退,救援以极快的失败告终,批评警察准备不足不专业,这不是很正常吗?

有许多东西被混淆了,有些声音有意无意地加重了此间的混淆程度。

包括:

有人说警察是去救人,不是去送死。这是一种混淆,因为这种应急响应的“救人”应该以什么样貌出现,是不言自明的,不可能是什么救援器具也不带,这不是严肃的、真正的“救人”。所以,“救人”与“送死”不是两个应该混到一起的选项,更不能人为地炮制这样的对立。

一般人遇到的溺水救援的难度,也不该与专业溺水救援相混淆,更不该无视成建制力量理应具备的技能、装备、预案等要求。很多人都在说,溺水之人会给贸然施救者造成麻烦,甚至殃及生命,这固然是成立的担忧,但人们很自然地认为,警察在出这个警情时,配备了起码的救生装备,救生圈及漂浮的救生绳(淘宝上只要几十块),专业救援本来就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挑战,但现场付之阙如,所以单单用溺水者的危险来作辩解,将退缩看成是理性选择,这个不好成立。

从这一混淆点出发,绘声绘色大谈特谈溺水者会将施救者拖下水,进而为警察脚不沾水的无效“救援”找理由,大谈同情之理解,言说者体现了一种非常不诚实的机巧的伪装。

在这么多混淆视听的表达下,还出现了失焦的谈论方式,比如:救下自杀者就一定合适吗?她一心要自杀,你能怎么办?

这样的口舌除了浪费公共讨论的稀少机会,没别的用处。

复盘望江县这一溺水救援现场,警察被寄予厚望,可他们的出现不仅于事无补,反而有可能增加当事人紧张气氛(是好还是坏?)。等到后续信息更新,人们得知几个警察都是旱鸭子,带队聂副所长曾担任过乡镇溺水救援工作组职务,外人更觉得不可思议,专业性欠奉,更缺乏打造专业能力的自觉、自省与愧疚感,如果当事警员也认为捣糨糊般的辩护就能掩盖过失,外界对出警效能倍感失望那就很正常。

从舆论被引导的方向看——也可能默契的既定视野看——另一种被混淆的认识还有:批评望江警察救援不力或许等于抹黑警察的社会形象。一些人毫无必要的、紧张兮兮地喊出“警察的命也是命”,机构媒体不顾事实与逻辑,释放“挽救与牺牲”“生命相抵”的零和论调,大概都出于此种顾虑,惧怕对具体个案中警察的论断影响到警察队伍的声誉。

这一自以为是、自以为义,预先为强者辩护的贱民心态,早已被其他省市完善的警务装备模式所证伪。浙江一些地区的警车上,针对溺水警情配全“五件套”,救生圈、救生衣、跟屁虫、伸缩杆、救生绳,已经是常例。可见,安徽望江警察两手空空到溺水救援现场,至少有浙省同行相比,体现了不同省份在警务意识、装备上的悬殊差异。

望江县自杀的女生不知遇到什么难过的坎,希望有心媒体踢开眼下的舆论障眼法作更多的揭示,为社会认知增添防范的必要。

那种早不早将建设性意见视作洪水猛兽,习惯性把舆情当敌情来抵挡的,以毫无必要的热情,簇拥在“我们不是超人,尽力了”的周围,这是社会一部分趋于麻痹的表现。

望江一事,外界的批评不是冒犯,而是提醒。过度反应,不顾事实搞引导,恐怕适得其反。核心问题只有一个:处警出现状况,本该由警界反思并公示改进的决心与举措,为何反倒是一般人提出问题?

就涉及警察的那部分责任反思,确有区分的必要,可这种区分不是将基层派出所从失败的救援中摘出去,而是考虑到基层民警居于整个警务指挥链的下游、被动位置。基层处警的需求有繁琐一面,在讲政治讲业务的原则下能否专业化、联动地覆盖所有警情类型?

警务配制规范可能给了聂副所长他们极少的权限,可能很少有自作自为的灵活性去配制或更新升级相关设备,这些稍大的问题需要比聂副所长层级更高的人考虑。

如果像浙江那样,安徽也要实现警务巡逻中的标准化配装,就需要一个自上而下的部署。而舆论在望江一事中寄予的希望,说到底不是要痛斥具体人,也还是奔着这个大的建设健全的方向。

立场之争还体现在两下完全不同的时间点、现实感上,批评者追问的是下一次怎么办,可那么多虚与委蛇的话语泡沫,汇聚的却是勉强为辩的口水。

一个花季少女死了,难道不配引申出“亡羊补牢”这四个字吗?

望江一事确实挑战了“最美逆行”的主流叙事,它一改“公务人员+危急时刻+冒险营救”三大要素的惯常组合,给这一叙事风格制造了困难。现在那么多“不能盲目牺牲”的论调,在客观效果上都展示了一种很不光明、也不健康的用心,那就是弥补各种卸责的理据,以便保全这一叙事模式的现实基础。

从现有评论的深层忌惮中,让人看见隐约细密的用心,似乎将望江一事看得太重,大有“最美逆行话语”正经受生死锤炼的夸张心态。同样地,在已经显露的事实情势下,若仍旧对标“最美逆行”的宣传话语,以为替失败的救援辩护就是保卫警察形象,就是捍卫“最美”话语的纯洁性,很容易陷入罔顾事实的言诡而辩。它的负面效果之一,或许望江少女投河自杀一事真成为“最美话语”的重要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