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谭敏涛

周泽律师公布刑 讯 逼 供拟被停业一年,引律界众怒

自己的当事人被刑讯逼供,律师获取视频后公布于众,没想到引来拟停业一年的处罚,这不就是明摆着说,官家刑 讯 逼 供有理,律师曝光有错么?

面对滥 权行为,律师在办案中知悉,曝光并举报,这是律师的职责所在,也是律师的价值使命。如果律师配合公检法办案,这才是法治之 殇。

在一个荒唐的社会,才没有共识。在一个是非颠倒的社会,刑 讯 逼 供的人不被处罚,反而要处罚曝光刑 讯 逼 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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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周泽律师拟被处罚,任何一位中国律师都应当站起来坚决反对。如果任由这样的处 罚律师行为蔓延,任何一位中国律师都可能遭遇办案中的被处罚。

中国律师中有人身陷囹圄,想到的都是周泽律师,可以说,周泽律师是律师界的大救星。每当有律师 蒙 冤,第一时间站出来上前的总是周泽律师,这一次,周泽律师倒下了,其他律师还会安全吗?

周泽律师对于中国律师的蒙 冤救助,可以说,功不可没。于此,我一直想,全国律协应该表彰周泽律师——于律师危难之际伸援手、于律师蒙冤之际往前冲。这样的律师,难道不应该值得全国表扬吗?

没想到,现在,周泽律师却要面临着拟被停业一年的处罚,这让人上哪儿说理去?维 权的人都知道,当公 权碾 压 私权,犹如碾死一只蚂蚁。私 权在公权面前,永远都是受欺凌的对象。每当有人慨叹维权难,求助律师时,寄望于律师维权,可如今,连律师都面临着为自己维权,民众的权益保障,不知又要陷入何种艰难境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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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位有良知的律师,面对办案中的公检法违法行为,绝不应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选择默不作声,而是奋起举 报和投 诉。也有律师会问,投诉有用吗?我的回答是,律师投 诉 公检法违法不一定有用,但你不投诉,绝对没用。

不投诉,只会让公检法认为,律师办案,用处不大。投诉,至少,让公检法觉得,自己的违法,有人盯着,任何一起违法行为,有律师时刻准备着揭露,这样,起码他们违法时有所忌惮和避讳,而不是毫无顾忌、毫无底线。

在周泽律师代理的吕先三律师一案中,周泽律师公布了吕 先 三被刑 讯 逼 供的视频,刑 讯 视频就在那儿放着,公开着,看到视频的人,无不对警方的刑 讯 逼供 所愤怒,但是,任由刑 讯 逼 供的视频再传播,我们丝毫没有见到刑 讯 逼 供的办案人员受到何种处罚,他们依然在办案,刑 讯 逼 供了律师都么事,是不是以后他们办案中 刑 讯 逼 供其他人更么事呢?

我们不是一直对 刑 讯 逼 供深恶痛绝吗?怎么明摆着的 刑 讯 逼 供视而不见,反倒要倒打律师一耙呢?是不是律师公布了 刑 讯 逼 供视频让办案人员难堪,所以,这一次无论如何,都要处罚周泽律师。这样的话,以后再 刑 讯 逼 供,就没有律师敢曝光了?是不是这个理呢?

将周泽律师和张家慧一案中的十八位行贿律师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惜,任凭舆论再呼吁,行贿律师目前未被处罚,反倒在律界声望颇高的刑辩律师周泽要被处罚,这样的律界盛况,怎能让人不心生愤懑呢?

诚如十年砍柴的评价:看到此消息,想象海南 张 家 慧 案那十八位律师,这是律界盛景呀!为同行辩冤拟停业;向法 官 行 贿却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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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问,这到底是一个什么世道?还有没有是与非的观念?还有没有对与错的区分?还有没有律师执业的权益保障?还有没有律师匡扶正义的褒奖?

如果这一次周泽律师被处罚了,那么,下次再有律师蒙冤,再有律师站出来为蒙冤律师辩护,将会遭遇什么,不敢想象。

一个正常的社会,不能将揭露刑讯逼供的律师视为异己,更不能将曝光 办案人员 违法的律师予以处罚。处罚周泽,等于和律师界过不去,等于和法治过不去,等于向 刑 讯 逼 供示弱,等于向办案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说可以,这样,冤案 丛生和滥权无度的社会,谁会喜欢呢?

朝阳区司法局拟处罚周泽律师的理由是“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面对朝阳区司法局这一理由,我实在忍不住想怼人:周泽律师公布的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视频,是依法办案吗?周泽律师公布刑讯逼供不正当,那么,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行为正当吗?在一个颠倒是非、连合法与非法都分不清的社会,你们处罚周泽律师,没有一丝不安吗?如果你们哪一天也遭遇被刑讯逼供,自己的辩护律师曝光举报,你们是支持还是反对呢?是选择让律师沉默、自己默默承受还是让律师奋起曝光呢?

周泽律师针对自己拟被停业处罚,提出了八大疑问,我期望朝阳区司法局的人员一一回应,好让你们的处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律师界的围观。如此,处罚才能站得住脚,否则,对周泽律师进行处罚,必将迎来律界的反弹和声讨:优秀律师不表彰,反而处罚,只会让人觉得,司法局就是明摆着为警方的刑讯逼供行为而站台。如果有一天,你们其中之一也遭遇刑讯逼供,还能否想到曾经有一天,你们处罚了曝光刑讯逼供的律师周泽。

以下,截取学界和律界对周泽律师拟被停业事件的部分评论:

张千帆教授:如今不解决违法问题,而是解决揭露违法的人。

屈振红律师:没见非张 家 慧行贿的律师被停业,却见正常辩护的周泽可能被停业。

斯伟江律师:嗯,经了解属实。州官可以刑 讯 逼供,百姓不能网络揭露?

叶竹盛律师:18个律师行贿,为什么要教育整顿其他没有行贿的律师?最好的整顿方式就是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律师。该判判,该吊 证 吊证。依法处理了,其他律师也就受到教育了。周泽这么卓越的律师,办了这么多有利于人民群众恢复法治信仰的案件,要被停业了?这么做明显不利于法治建设啊。

袁裕来律师:鄙人以为,应该被追究责任的是违法办案的公安机关,而不是揭露违法行为的辩护律师,况且法院生效裁决已经确认公安机关指控的主要罪名不成立。

范忠信教授:把法律当真了用,坚守法律底线,信守职业伦理的律师。

易延友教授:得知周泽律师被投诉和即将被处罚的消息,我的第一感觉是震惊。周泽律师是一个既有正义感、也有相当高的专业造诣,同时又对律师庭外言论有较为深刻把握的资深律师。曾经听他说过,他的每一条微博都要斟酌三五个小时,这应当是他能够多年来不断发微博而还能生存下来的基本原因,也充分表明他的每一条微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至少在他看来应当是能够经得住事实和法律考验的。吕先三案我虽不怎么关注,但经多名律师辩护,从一审到二审,罪名和刑期都发生的明显的变化,说明当初公安机关对吕案的定性的确是有问题的。律师了解到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有刑讯逼供行为,将其公之于众,只要不是凭空捏造,即使产生了影响,也不属于不当影响。以周泽律师在吕案中的作为对其发难,这个世界上以后不再有敢于为当事人喊冤的律师!希望有关机关坚守法律底线,为中国的司法正义、为少几个冤假错案,留住周泽律师的执业权利!

吴俊教授:周泽律师案,将是律师职业伦理的标志性案件。如果披露案件的违法也违背律师的职业伦理,那律师职业伦理就是无比肮脏的东西!

杨学林律师:【周泽之问】周泽律师因揭露合肥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违法取证问题遭到报复,即将要被处以停业一年的处罚,律界震惊。周泽提出的八个问题是大是大非问题,关乎着中国律师的生死存亡,应当引起法律人的高度关注。

段万金律师:周泽律师每一次辩护我都感觉是在以 命 相搏,让人钦佩,他是在以自己的行动践行并捍卫一个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职业理想和所剩不多的尊严。

丁海洋律师:对周泽律师的处罚,我仅代表我个人表示反对。如果不是周泽公布 刑讯 逼 供的录像,吕 先 三案子二审能改判吗,错案不就做成了吗?周泽是在帮助法院纠错,而非干扰司法审判。揭 露 违法行为却要受到处罚,天理何在?

李永恒律师:如果不允许律师公开发声质疑,被冤屈的公民如何救济?去上访又会被地方政府按寻衅滋事抓捕、审判!谁能真心听听怨民的声音?

徐涛律师:真正辩护的律师拟被处罚,前些天,18名律师行 贿 法官共计超过2000万的事闹得那么轰轰烈烈。居然至今一个都没被抓,真是个神奇的存在!

李昱娴律师:周泽律师是我所钦佩的真正的国内最优秀的刑辩律师之一,吕 先 三案,是他无偿援助的案件之一……我特想知道,海南张 家 慧案牵扯出来的那十八个会长级别的行贿律师如何处理?

蔡正华律师:据说周律师要被停止执业一年,令人费解。如果这样的律师都不需要了,那刑事诉讼架构中还要律师干什么?

周君红律师:这是真的吗?家门周泽大律师是我的微信好友,此前因为该案件被迫在网上公布当事人被 刑 讯 逼 供的视频,最后当事人由一审被判13年,二审成功改判3年。如果是因为这样被停业处罚,倒也是值了!毕竟律师停业一年让当事人少坐十年牢,倘若是我辩护,我也会这么做。只是太委屈周泽律师了!

符惠清律师:中国顶尖的、著名的、极其专业的、品行极佳的、值得信赖的不可多得的优秀的刑辩律师,就这么停业了。

汪廖律师:二审通过网络公布刑 讯 视频,案件获得改判,律师面临处罚。记得当初有多位专家就二审公布刑 讯 视 频问题给出专业意见,结论是:职责所在,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在这个职业伦理普遍缺失的行业,一位如此尽职负责的好同志,面临着停业一年的处罚,令人心寒。要珍惜、善待向上的力量,这个社会正滑向深渊。

谢政敏律师:出师大捷身却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唐志坚律师:冒着风险一直在战斗的周泽律师,法庭内外他都是条汉子。

徐月律师:为蒙 冤 律师辩护,公布刑 讯 逼 供 视频,要被停止执业一年?怎么都感觉搞错了吧!那些蝇 营 狗 苟,勾 兑 行 贿的律师,却安然无恙,这是什么样的世道!?

惠京津律师:一则我们习惯的处理问题方式是:有问题私下说,不要公开说,因为我们不擅长处理公关危机,不喜欢公开透明。二则律师行业其实两极分化更严重,追求正义的和追求利益的经常势不两立。反正讲理的干不过拳头硬的。

张通律师:我们在经历着卡夫卡《诉讼》中的K所经历的荒 诞时代,刑 讯 逼 供的人在逍遥法外,指出他们刑 讯 逼 供的人却遭到清算,这是什么行为?借用一句名言形容,就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既吹又跑。玩不过就封号,不胡牌就掀桌子恼羞成怒,都是老套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