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网络反腐作用应有长效机制
文/魏英杰
1月11日,《人民日报》全文刊发中共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公报强调,要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在近年来网络舆论风生水起背景下,这句话突出了反腐倡廉要与时俱进的理念。如何发挥新兴媒体的反腐力量,非常值得讨论。在反腐大业中,网络确为一把利刃,只有善于利用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优势。总的来讲,这需要充分了解网络特点,及时掌握网络舆论动态,探索建立网络反腐长效机制。
一来,纪检部门要做好日常网络舆情监测,建立定期简报制度。互联网如今已成为老百姓反映问题、举报腐败行为的重要渠道,这要求纪检部门建立相应机制,从中获取打击腐败活动的信息。网络如信息海洋,如果没有形成日常化运作机制,也难以及时掌握网络动态。目前,中纪委已建立专门举报网站,取得初步成效。不过,许多人更愿意通过网上论坛、微博公开举报材料,因此还有必要设立专人专岗进行信息采集,为反腐工作提供参考。
再者,纪检部门应建立网络反腐快速反应机制。网络举报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利用网络舆论的力量,在短时间内形成“围观效应”。因此,相关举报能否得到及时介入和查处,不仅考验反腐部门的工作能力,也势必影响人们对反腐工作的整体看法。对一些热点事件,稍有迟延都可能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而对一些广泛传播的谣传,应对不及时也将造成不良影响。可见,只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相关部门才能及时介入,迅速展开调查,尽快给出处理结果。
此外,纪检部门还应主动站到网络前台,做好反腐倡廉宣传工作。反腐是对权力的一种监督。要让老百姓了解反腐工作,相信反腐部门的力量和决心,就有必要化被动为主动,将反腐机制从“一对一”(举报才处理)转变为“1+1”(主动介入,形成合力)。反腐部门让人感觉神秘,这可能对腐败分子形成震慑,却不利于开展宣传工作。反腐部门不妨在微博上开通交流平台,这一方面可接受群众举报,另一方面也可搞好宣传,营造良好的网络反腐氛围。
近年来网络反腐事件接连不断,这既让人看到网络舆论的积极作用,从中也可看到网络反腐仍有很大提升空间。应该说,在许多热点事件上,相关部门都能够正视舆论,及时介入。例如,去年4月安徽毫州市利辛县国土局干部周文彬的“自首式举报”,就得到了当地纪委部门的介入调查。但也有一些事件,迟迟不见相关部门介入,或者正面回应舆论。譬如,在去年轰动一时的“郭美美”风波中,由于相关部门未能迅速介入调查并作出表态,一度引起网友批评。
网络反腐目前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兴媒体的积极作用,相关部门有必要从“战略”上高度重视,从“战术”上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机制。据悉,目前有的地方(如东莞)已出台相关文件,推动网络舆论监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还有的地方(如重庆)规定网络举报为重要线索来源,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这些办法都是建立网络反腐长效机制的有益探索,值得关注。
201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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