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突破5亿,达到5.13亿,微博用户数达2.5亿,手机网民规模达到3.56亿。对此,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网1月23号发表一篇题为“现代中国悄然进入‘微时代’”的报道。

而著名网络观察专家、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胡泳发表了《中国网络舆论的三大变化》的文章,倡导网民的信息权利。

人们争取公民权利的努力,势必与争取信息权利的斗争交织在一起。广义的信息权利,指的是人们自由地、没有恐惧地彼此交流、联系、聚集和协作的权利,它建构在联合国的人权文件以及各国的宪法之上,这些文献对公民的信息权利都予以确认。例如,《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宣告,“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在国际上业已形成了有关何为互联网权利基础的基本共识,这些共识体现为对公共利益至关重要的公共网络的接入和使用应该有怎样的核心目标与原则。例如,人们强烈认同接入自由和发布自由的原则。这种自由包括,任何人如果想要连入公共互联网,就可以经由各种平台连入,无论是有线、无线还是卫星。与此同时,公共网络早就在奉行非歧视原则,即公共网络应该是内容的开放管道,不论是通过电话传递的语音,还是通过网络传输的数据。它也遵循普遍准入原则,即提供者必须让自己的服务可以被每个人享受到。

尽管如此,网络权利还是最为普遍地存在于政治语境中。在一种政治语境中,网络权利被视为人权的一部分,特别是持此观点的人认为,线下的人权与自由应该在网上也同样适用:“互联网是增强所有其他网络的能力和潜力的一个网络,因此,我们认为确保其使用者享有某些基本自由至关重要。其中最重要的是表达自由。”

1、信息接入权

1.1宽带接入权

1月17日,著名互联网专家姜奇平发表了《2011年中国互联网盘点》,剑指中国网络接入权。姜奇平说:“2011年,中国互联网先进生产力在各个领域,都受到宽带瓶颈严重制约。2011年,云计算发展面临宽带瓶颈,中国云计算成本是美国的4倍;2011年,互联网视频网站,由于成本奇高,从几百家萎缩至现在不足10家主流网站;2011年,农村发展电子商务,还需要央求当地电信高抬贵手,提高一两兆带宽……这些都是电信改革滞后的恶果。”

因此,在姜奇平看来,中国必须对电信进行改革,建立中国的宽带国家战略。“从这个意义上再看反垄断,就可以认清它是这样一个信号:力推电信改革,解放互联网生产力。”

2、信息访问权

2.1、中国成为监禁网络人士最多的国家

1月25日,国际知名的媒体监督组织——无国界记者发表的最新年度报告说,2011年全球180个国家新闻自由指数排行榜。中国排在第174位,即倒数第7名,再次列入世界最没有新闻自由的国家之列,排在中国后面的是叙利亚、伊朗、厄立特里亚、土库曼斯坦、北朝鲜。从2007年到2010年的四年里,中国的排名一路下滑,分别是第163、第167、第168和第171。

无国界记者在报告中说,中国是世界上记者、博客作者和网络异见人士因其工作和言论被投入监狱人数最多的国家。报告说,去年,中国当局加紧舆论审查和官方宣传,特别加强对微博的控制。在有人呼吁展开茉莉花行动后,政府抓捕了大批网民和异见人士。

世界上最大的记者国际组织“国际新闻工作者联合会”近日发表《中国新一轮镇压:中国2011年新闻自由》的年度报告,揭示去年中国新闻自由状况继续恶化,不少记者被辞退或者被迫离职。总部设在纽约的人权组织——“人权观察”也发布一份报告指出,去年中国至少有34名记者被捕入狱。

2.2、北京政协委员建议成立微博监管会

据《财经网》1月11日报道,北京政协委员赵保乐建议说,应当对微博用户进行信用分级,对存在问题的用户加“黑V”。他还建议尽快在证监会、银监会的经验基础之上成立微博监管会。

赵保乐委员说,任何工具都是双刃剑,作为一个崭新的大众化媒体,微博若任其自由发展,则会良莠不分,无事生非。甚至会造谣生事导致社会不安定因素,成为个别人仇视人生、报复社会、攻击陷害他人的作案工具。

2.3、黑客考虑发射卫星对抗网络监管

美国著名IT杂志《PCWorld》网络版近日刊登文章称,网络黑客团体计划发射自己的通讯卫星到地球制定轨道,然后再在地面布置卫星信号接收站来实现彼此追踪和通讯功能。黑客此举意在对抗全球日益严格的互联网监管制度。

根据英国BBC新闻的报道,在柏林举行的Chaos Communication Congress大会上,一些黑客提出计划,通过发射自己的卫星使黑客之间实现有效通讯,从而绕开政府监管。这一网络建设计划名为“黑客空间全球网络”(Hackerspace Global Grid)。该计划还包括建设地面站点,跟踪卫星并与卫星通信。从长远来看,黑客还计划实现载人登月。

正在与德国一家名为Constellation的太空研究机构一起建设“黑客空间全球网络”项目的黑客活动家尼克-法尔(Nick Farr)表示:“最初的目标是在太空中建设不受监管的互联网络。让我们将互联网摆脱陆地上国家政府的控制。”

2.4、网络视频助影视界绕过审查

本月初,20世纪福克斯公司(20th Century Fox)与优酷网达成协议,向中国的4亿网民开放250部好莱坞电影。对此,英国《卫报》发表于1月24日发表评论文章指出,网络视频网站正在从根本上改变着中国人的收视习惯,与此同时,网络视频可以帮助电影人绕过一些对影视内容的审查制度。

《卫报》对此评论说,在一个由政府监控电影银幕的国度里,网络视频网站以革命性的方式改变着人们看电影和电视的方式。网络平台也为电影人提供了新的机会,绕过被审查枪毙的命运。如果电影想在影院里播放,那就会面临大量的严格的审查担忧。

2.5、维基百科带头关站抗议美网络盗版法案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维基百科(Wikipedia)、谷歌(Google)、Craigslist等网站于1月19日,抗议美国的有关网络盗版的法案。

当天有另外数千家网站与维基百科一起关站抗议。维基百科停止了其英文网站的大多数服务,将网站首页改成了抗议标语。搜索引擎巨头谷歌(Google)也参与了抗议。谷歌并未关闭网站,但在午夜时间将美国主页的标志大部分打上了黑框,并加上了一个了链接,请求用户告诉美国国会“请不要对网络进行审查”。广受欢迎的分类网站Craigslist也挂出了黑色首页,提供了相关立法的信息,并告诉那些推动立法的企业把脏手从互联网身上拿开。

1月15日,美国白宫3名负责技术事务的官员安尼什·乔普拉(Aneesh Chopra)、维克托利亚·埃斯皮内尔(Victoria Espinel)和霍华德·施密特(Howard Schmidt)在白宫官方博客上表示不支持网络反盗版法。

这3名白宫官员表示:“尽管我们认为,由国外网站引发的网络盗版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需要一系列立法来应对,但我们不会支持影响自由表达,导致信息安全风险上升,或不利于全球互联网创新的立法。”

目前,美国国会正在考虑《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与《保护知识产权法案》(Protect IP Act)。如果这两项法案获得通过,美国司法部(Justice Department)除采取其他反盗版措施外,将有权请法院做出裁决,要求美国的搜索引擎从网站删除部分结果。

2.6、印度侵犯网络自由

1月13日,印度法官苏瑞斯·凯特(Suresh Kait)警告谷歌和Facebook的法律代表,称如果其网站内容不遵守印度政府的相关规定,则很可能被限制访问。

去年,印度去年通过一项法律,要求互联网公司为用户发布的内容负责,并规定在投诉发生后36小时内删除被投诉内容。凯特周四称:“如果在你的房子里找到违禁品,采取措施打击违禁品是你的责任。如果不遵守相关法规,我们将阻止访问这些网站,但我们还是不希望走到这一步。”

此前,一名印度人以个人名义请求法院要求谷歌、Facebook等网站删除一些冒犯印度教徒、穆斯林以及基督教徒的图片。印度一初级法院随后做出判决,要求谷歌和Facebook等网站删除不当内容。

谷歌和Facebook等网站认为此举有碍言论自由,因此向印度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谷歌印度发言人称:“印度初级法院要求我们删除一些内容,我们已经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2.7、湖南成立监听监看中心监控网络视听节目

1月10日,湖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听监看中心(信息网络视听节目传播监管中心)在长沙成立,主要负责区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IPTV进行监控,并还建立了“实时监播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约谈机制”和“部门联动管理机制”。

3、信息发布权

3.1、新浪微博操纵热门话题

2012年1月25日,惠普实验室社交计算研究部发布了一份报告称,新浪微博32%的热门话题人为操纵的。

此份报告研究了30天内新浪微博的热门话题的升降趋势。研究称,新浪微博存在一批专门设置的“欺骗性账号,为了成为热门话题而进行严重的人为操控”。这部分“欺骗性账号”比例约为1%,却制造了49%的微博转发,以及32%的热门话题。

在研究过程中,惠普研究人员发现新浪微博一半的热门话题被人为操纵:“我们观察到有一些专门设置的欺骗性账号,为了成为热门话题而进行严重的操控。我们发现的重大证据表明新浪微博很大一部分的热门话题实际上是由于这些冒牌账号人为制造出来的,从而使得某些微博成为热门,令其被更多的其他用户看到。

尽管只有1%的用户是垃圾转发者(spammer),但有高达49%的转发是这个群体制造的,换句话说,热门话题微博的32%是由这些账号产生的。有趣的是,根据这份报告所言,只要去掉这些垃圾账号转发的微博,那么新浪微博热门话题的升降趋势过程“跟Twitter一致”。

对此,著名网络人士谢文表示:“粗暴压制真正热门话题,允许甚至扶植商业炒作伪热门话题,这是新浪微博在价值观上的重大问题。”

3.2、著名学者张鸣、于建嵘宣布离开新浪微博

1月7日上午8时41分,著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先生在新浪微博发出信息,宣布离开新浪微博。张鸣说:“是到了离开新浪的时候了,这些年来,在新浪开微博,受尽了窝囊气,之所以不离开,不过贪恋那里的人气。现在 @老沉(新浪执行副总裁、总编辑陈彤) 已经奏响了驱逐曲,不走不像话了。离开之后,在搜狐、网易和腾讯继续开微博,真要是喜欢我发言的人,可以去那里找我。别了,新浪不是朋友!”

当天,张鸣宣布离开新浪微博的信息已经被转发6356次,有评论5018条。而张鸣在新浪微博已经有28.1805万粉丝。

此前,张鸣还发出信息警告陈彤:“@老沉 你听着,我早晚会离开新浪,你的下属给我开了微博,我这些年也辛苦地在新浪微博折腾,你删过我的帖,给我关过小黑屋,还删过我的粉丝。但在你的眼里,我居然不如那个投机客吴法天。别得意,老子有一天走了,不仅带走粉丝,连五毛都带走。你以为微博的天下只有你一家?”后来张鸣又发出:“新浪微博的目标,就是打造一个大款和明星的欢场,中间穿插点五毛插科打诨。新浪在中间,拉拉皮条,错了,这样的欢场根本就没有生命力。”后来网友“红舞鞋_xn”评论:“张教授,你客气了,应该叫怡红院了~~”对此,张鸣再回复称:“不如叫丽春院。”

张鸣宣布离开新浪微博后,为了表示对张鸣的支持,著名学者于建嵘也于1月13日上午8时28分宣布离开新浪微博。于建嵘的最后一条微博称:“鉴于新浪微博对待网友的恶劣态度,本人决定从2012年1月13日9时起停止新浪微博更新,并正式移师搜狐微博。于建嵘(2012年1月13日.上海)”这条微博在新浪已经被转发6966次,评论达4398条。

1月16日14时31分,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在其新浪微博上宣布暂停更新。贺卫方说:“【暂别微博】微博一年,感触良多。近来颇有几位朋友离开新浪,乔迁到其他网站。我安土重迁,却心生离意。不止离开新浪,是离开微博本身。陶渊明叹息‘田园将芜兮胡不归’,更古老的话:‘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特向35万此间友人道别,祝福网安,祝福龙年!”对于贺卫方的暂别新浪微博的消息,已经获得转发1045次,被评论901次。

对于离开新浪微博,张鸣后来表示:“在当今之世,高压之下,网络平台其实也没有更好的选择。但既然是民间平台,就不能主动作恶。一而再,再而三地作恶,就不可原谅了。”

3.3、著名作家杨恒均微博、博客被关闭

1月21日,著名网络作家杨恒均的新浪微博帐号被删、新浪博客被关闭。杨恒均为澳大利亚籍,一直关注中国社会的热点问题,他所写的博客文章很受欢迎,是中国最有影响的博客作者,拥有数百万读者。

3.4、网民反对判处吴英死刑

1月18日,浙江高级人民法院对原浙江亿万富豪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这一消息出来之后,立即引起网民的反对。网民十分愤怒,认为司法不公,“杀人灭口”。还有网友认为集资不能判死刑,死刑剥夺人的生命应该废止死刑。

在谷歌(google)搜索“吴英”,可以找到8,020,000条结果;在百度搜索“吴英”,可以找到17,900,000条结果;在新浪微博搜索“吴英”,可以找到1,273,798条结果。而如果搜索“吴英 反对死刑”,在谷歌可以找到1,220,000条结果,在百度可以找到5,880,000条结果,在新浪微博可以找到729条结果。

而新浪作出的调查显示,96%以上的网民反对判处吴英死刑。凤凰的调查也显示,88%的网民选择了不应该对吴英判死刑。

很多著名知识分子反对判处吴英死刑。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抨击“非法集资”恶法,认为“吴英的死刑是中国改革的倒退”,“拯救吴英就是拯救自己”。著名知识分子汤一介和乐黛云两位先生也为吴英发出呼吁。

4、隐私权

4.1欧盟将制订全欧统一的隐私保护法规

1月25日,欧盟人权专员雷丁(Viviane Reding)宣布,欧盟委员会将制订全欧统一的隐私数据保护法规,公民将对其私人信息拥有更完整的控制权。雷丁表示,该法案将适用于所有欧洲居民及所有企业。来自欧洲境外的企业也将被囊括到本项法案中。

尽管此前欧盟已经有隐私数据保护的法规,但是这还是1995年制订的,不能适应当今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欧洲公民数字权利协会主席、网络专家麦克纳米(Joe McNamee)认为,雷丁提出的这项建议将成为该领域的一块里程碑。他说,尽管现有法律规定,公民对自己在网上的信息拥有掌控权,但是如何实现这项权利,以及这项权利没有得到落实时应该怎么办,法律并没有明确说明;这就造成了现今有法难依的局面。

根据雷丁的方案,将来任何网络服务需要进一步收集处理用户信息时,都必须用明确的语言征得用户的事先同意,同时还应明确这些信息要保存多久。而用户则有权知晓他的哪些信息被存储于网上,并且有权要求删除这些信息。

4.2、谷歌新隐私权政策继续侵犯网民隐私

1月28日,谷歌(google)公布其新的隐私权政策,这个于2011年10月20日修改,将在2012年3月1日实行的统一隐私权政策称,谷歌将收集网民的设备信息、日志信息)、位置信息、唯一应用程序编号、本地存储、Cookie和匿名标识符等信息。用户信息还将被收集到一个统一的数据库中。

谷歌还称:“当您从我们的服务中删除信息后,我们可能不会立即从在用的服务器中删除这些信息的残留副本,也可能不会从备份系统中删除相应的信息。”

对此,有网友表示:“互联网时代,隐私就要成为稀缺品,所有大的互联网资本巨头都在蚕食着用户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