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长期以来,在我们的话语体系里,“私有”一直是个丑恶的概念,“私有”就意味着个人所有,同时也是剥削、压迫和损人利己的代名词。而“公有”的字面印象则要好得多,几乎就是公正、无私,甚至是崇高与奉献的化身。中选网上作者东东的文章说,在今天的世界上,存在着两种“私有制”,一种叫作财产私有制,一种叫作权力私有制;同时也存在着两种公有制,一种叫作权力公有制,一种叫作财产公有制。但吊诡的是,这四种所有制形式的搭配组合却往往是: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私有+财产公有),以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权力公有+财产私有),而前者习惯性地被称作为“公有制”,后者则被叫作“私有制”。
其实,说到这里已经不难看出,当作为国家公器的政治权力一旦被私有化的时候,全部的国民财产却往往属于公有,准确地说应该叫作“国有”。所以,今天世界上某些国家所谓的“公有制”,实际上却正是最大、最可怕的私有制,对于国民来说,尽管他们一无所有,但是在名义上,他们却拥有整个国家。另一方面,私有制的恶名,还来源于中国的一场所谓的改革。上世纪90年代,一部分国企陷入经营困境,以此为契机,许多国营企业进行了“私有化改革”的尝试,请注意,这个私有化改革,是加了双引号的。这场改革的主旨,是把企业的所有权有偿转让给私人,而改革是由谁主持的呢?是由那些掌握权力的政府官员主持的。
于是,大量国有资产在改革的名义下,沦落为官僚集团的囊中私物,大批的国企工人下岗失业,成为弱势群体。这当然不是什么真正的改革,打个比喻就是:此前,国有资产是堆放在官僚的院子里,国民在栅栏外有观赏权,官员可以随意侵占这些资产,也可以糟践这些资产,但仍然需要不时地向围观群众说:看看吧,这些都是你们的财富啊。而“改革”之后,国有资产从官员的院子里搬进了屋里,公众再也看不到了,所以说,这根本不是什么“财产私有化”的“改革”,而是权力私有化的进一步强化和深入。准确地说,应该叫作“权力抢劫”。
文章又说,当然,真正的私有化改革是有的。前苏联帝国解体之后,苏联和东欧的许多国家,在完成了“权力公有制”的改革之后,对国有企业进行了大规模的私有化改革改制。在确定了公共份额之后,这些企业被转让给私人经营,不过,私人获得企业经营权的前提却是:必须获得企业工会的许可。于是,资方和工人工会漫长艰苦的谈判开始了,如何满足工人的要求、保障工人的利益,成为资方最头疼的问题。至于侵犯工人权益的经营手段,想都不要想!经过这样的一番私有化之后,工人的收益不是降低了,而是提高了。可见,当权力公有的时候,私有的资本是不敢胡作非为的,当公权力不敢侵犯公民“权利”,资本也会受到应有的约束。
此外,需要补充的是:在苏联以及东欧的改革过程里,很多企业由于劳资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这些企业最终被荒废了。国有资产流失,资方受挫,工人失业——表面看起来,这是一个三输的结局,而事实上,社会,企业和个人在这一结局里,都收获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公正。现在我们知道,这一收获,比那些华丽的GDP数字要重要的多。其实,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模式,在西方国家也早有尝试,最典型的当属上个世纪20年代瑞典的社会主义改革。1920年,瑞典社会民主党和人民党联合执政,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将一批私营企业国有化,但国营企业的低效率很快就暴露无遗,致使瑞典经济恶化,很快便陷入困境。仅仅4年之后,到1924年,联合政府下台,这场国有化运动被终止。
那么,国有企业为什么效率低呢?这里面的逻辑其实很简单:一个经营者如果用自己的钱投资的话,收益和损失都由自己来负担,赚了是自己的,赔了就有可能去跳楼,所以他一定会全力以赴。而如果是用别人的钱,为别人经营,效益与自己关联不大的话,就自然要轻松浪漫得多了。事实上,政府作为一个权力部门却成了投资商的话,不滋生腐败已经是奇迹了,还想赚钱?做梦去吧!在1920年代的瑞典,社民党由此总结出的经验教训就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关键,不是生产方式,而是分配方式,因此,企业必须得私有化,而分配必须社会化。
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他们建立了以职工持股、小股民持股,与大股东持股共同经营的私有制形式,由独立的工会来保障劳工利益,而政府则通过税收等来分配财富,共同建设福利社会。今天的瑞典已经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人均GDP近53000美元,也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小的国家之一。正是民主制度,及时纠正了瑞典国家经济当年的政策失误,这也凸显出“权力公有制”的优越性,虽然有失误,但是可以很快回头。由此可见,只有当人民有权选择自己的政府时,人民才真正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
不过,在我们的话语体系里,这却被叫做“万恶的资本主义”。时至今日,如果要问国家公权力的私有制和公有制哪个更好?以及经济形式的国有制与私有制孰优孰劣?早已经是一个不言自明的常识性问题。尽管这个常识经常被人为地掩盖着,也确实有人不懂这一常识,不过,有些人、某些专家或学者,却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如果说,杜建国抨击世界银行的报告是什么“毒药”,只是出于毛左分子的脑残思维的话,那么,有报道说,国资委也将这份报告中有关国企改革的部分内容,指责为“有颠覆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嫌疑,就肯定是揣着明白装糊涂了。
东东的文章最后强调说,事实上,在权力的所有制改革尚未启动的时候,讨论国有制好还是私有制好,就如同我在前面提到的比喻:是把国家资产放在官员的院子里好,还是放进官员的屋子里好?答案当然都是否定的。如果没有政治权力的公有制,经济领域的私有化改革,将不可避免地成为“权力抢劫”的道具,今天的许多关于经济领域公有还是私有的讨论,都是在做一个伪命题。在政治体制的改革完成之前,公有或私有是一回事,而我,既不愿意公共资产放在官僚集团的屋子里,也不愿意放在他们的院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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