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对“拦机维权”行为说不
文/魏英杰
4月10日由深圳飞往哈尔滨的深航ZH9817航班,因遇雷雨天气,中途备降上海浦东机场。等候至次日中午,部分怒气冲冲旅客做出了惊人举动,冲上机场滑行道讨要说法,致使一架进港客机中止滑行。
这种危险行为,实在不能认可。不说也知道,乘客冲进滑行道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对机场公共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对于这种涉嫌违法行为,民航相关条例、《治安处罚法》乃至《刑法》都有明确规定。有参与乘客称,采取极端方式维权是希望引起重视。不说当时航班延误主因在于气候条件,即便是其他任何原因,这一行为也不应受到支持。这种以威胁公众安全为代价的维权,不具有正当性可言。
更富戏剧性的一幕还在后头。“拦飞机”事件发生后,深航最终仍决定向每位旅客赔偿1000元。话说一码事归一码事,假如航空公司或机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延误,当然应给乘客一个说法。但是,赔偿之外人们却未曾看到,采取过激行为维权的旅客遭到处罚或批评教育。这难免给人感觉,赔偿是为了息事宁人,甚至是对过激行为妥协。设若如此,这种“会闹的孩子有糖吃”现象难免产生负面效应,从而起到纵容、鼓励旅客采取类似方式维权的作用。
旅客的正当权益必须受到维护,涉及公共安全更不容退让。在这中间,平衡点就在于是否依法办事。对于遭遇班机延误的旅客而言,有时候要让他们理性维权并不容易,说点过头话,或者和航空公司、机场发生一点冲突,这也是寻常事。但是,冲上滑行道拦阻飞机进港,这根本不是正常维权行为,而是超越了法律边界,突破了依法维权底线。如果这样的行为都可以被默许和纵容,又将置广大旅客权益于何地?
从这一事件,有必要反思近年来航空行业对航班延误的应对方式。应当说,恰因为航空公司、机场对航班延误往往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置办法,这才使得旅客维权手段越来越走极端,最终导致航空公司即便占了理,也很难以理服人。换句话说,航空公司、机场自己经常不讲道理,所以碰上旅客不讲理,也不敢坚决说不。例如,航班延误数小时,机场随便给个理由,航空公司随便给个盒饭,就把旅客晾在一边不管不问,这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在这种不正常格局下,长久以往,双方也就失去了理性对话的可能。
在国内,这并非公民违法闯入管控区的第一起案例。国外对类似行为的处罚也非常严厉。比较有名的一次是,某中国留学生在美国一机场违规进入安全区域与女友吻别,导致航站楼关闭数小时,数千名乘客重新接受安检。事后,执法人员在其家中拘捕了他。可见,对这一威胁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完全不该因任何缘故而受到纵容。
有关方面应对此事加以复查,该属于航空公司或机场的责任,有必要给乘客一个满意回应,而对那些涉嫌违法闯入滑行区的乘客,也应进行惩戒。从长远来说,更为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有法可依、有理可讲的公正、公平的航班延误协商赔偿机制。
201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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