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莫乃光 | 评论(0) | 标签:梁振英, 香港, 特首, 唐英年, 僭建

常言政治一天也可以天翻地覆,那么古有唐宫大地震,今有梁宅大拆封,拆僭建,毁尸灭迹,封世人之口是也。本来,五司十四局「打尖」决议案意外不获立法会通过,政圈惊魂未定,结果梁宅僭建炸弹突然炸到,令本来在回归十五週年等待胡主席南巡,为新任特首加冕的香江,忽然要停一停,想一想,已经「被嫁错狼」,即將被迫洞房!

虽然梁振英为住所僭建多番道歉,但却不愿提供任何足够或合理的解释,只坚持是自己的疏忽,唯一的解说是如果自己早知道有僭建,怎会时常开放大宅给传媒和朋友进入。

如果这说法成立,难道某人在杀人后在家灶底藏尸,只要在未被发现前经常带朋友回家一起下厨,警方就会因此而不作追究,不用看证据就撤销对此人的所有嫌疑,完全相信他的「诚信」?

败者无诚信,胜者无心之失?

梁营在选举期间对主要对手唐英年因为唐宫僭建风波而猛烈批评对方的诚信,事到如今,前梁振英竞选办主席张震远却坚称事件不涉诚信,只是无心之失。然而,公眾市民为什么要相信他和他的主子的一面之辞?

事实上,梁唐的分別,不在於僭建多少大细,只在於被发现的时间,唐不幸於选举期间被揭发,身为候选人这当然是诚信问题,多少声音当时叫他要退选,梁宅僭建被报导时已经是候任特首,如果要他辞职,重新补选特首,这就不是诚信问题,是政治和面子问题。

这样明显的双重標准,香港人真的可以接受?程序公义在回归后,真的变得愈来愈不被重视?难得找到一个如此「好打」的新特首,一面说要追新赶沪,更答应人人有楼上,加上天下特首一样黑,不如算了也罢!总之,不理忠猫奸猫,捉到老鼠就是好猫,怎样方法去捉都没有问题。

唐英年,你在何方?

当真?幸好香港人还未穷到如此地步,还有些骨气和反对不公义的勇气。中央如果真的想香港市民对其支持度增加,人人以中国人身分自豪,其实只要趁势否决梁振英的特首任命,让香港人一人一票普选特首,像广告歌都可以唱,「就係咁简单」!

再说僭建事件的表面证供,先才別说梁、张等人的供辞矛盾,前言不对后语,最大令人不解的是,梁在选举期间,当唐宫僭建事件曝光后,同样作为候选人就算之前疏忽或「大安旨意」,当时怎会不自问有没有同样情况?梁振英说他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问题。问题是,会否有人在这情况下,寧愿选择不立即去查证和「自爆」,利用机会先佔尽这优势,博一博先过海当神仙?

事件发展至今,民主党何俊仁决定提出选举呈请,但令人慨嘆的是,在选举尾声时突然「心口掛个勇字」的唐英年,完全失踪了。身为梁的主要对手,亦身受僭建曝光而触及诚信问题而落败的唐英年,其实有责任出来说句公道话,以及带头提出选举呈请要求,而如果他这样做也不算是为自己,反而是作为当时的特首候选人对公眾的责任。如果当时选举有任何不公平,提出呈请要求就是涉及程序公义的重大公眾利益。

梁振英,一力承担?

梁振英口口声声说自己会一力承担所有责任,但却没有指出除了拆毁证据外,打算负上什么责任,言下之意,即是说明知拆除僭建后没有太大法律责任(总之拆得快,好世界),就负起这责任,拆吧!至於政治责任,就不回应,企图在中央不想尷尬延续的困境下,为求河蟹,只能放他一马。因此,梁振英的所谓承担责任,根本就是不承担任何责任,除了他预知的那不算什么的小责任!

在尊重程序公义的社会,是不该要求我们接受「带罪立功」的,想也不该想!如果梁振英真的是有诚信,肯面对犯错误带来的结果,他即使不选择现在请辞或在当选后立刻辞职,至少也必须停止一切拆毁证据恶行,並承诺在当选后立即委任独立调查委员会跟进,如果发现自己有任何不当行为,承诺一定会引咎辞职。

他会吗?他敢吗?七一向他说不!

原文刊於信报论 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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