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神舟九号航天员驾驶飞船与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顺利对接,我国首次空间手控交会对接试验成功。这意味着我国完整掌握了空间交会对接技术,具备了建设空间站的基本能力。

“神舟九号”与“天宫一号”成功实现对接,被美国媒体普遍视为中国载人太空飞行项目向建立中国自己的宇航空间站目标迈出重大一步。中国可能在2020年左右建立自己的空间站。然而目前由美国主导的国际空间站却将中国排斥在外。

虽然没有美国的合作,可是中国仍然靠自己的实力建立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国际太空合作格局。

  中国与多国展开双边合作

中国在空间领域的国际合作始于上世纪70年代中期。40多年来,中国开展了双边合作、区域合作、多边合作以及商业发射服务等多种形式的国际空间合作,取得了广泛的成果。

据中国发布的《2006年中国的航天》白皮书,早在2002年至2006年,中国就分别与阿根廷、巴西、加拿大、法国、马来西亚、巴基斯坦、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以及欧洲空间局、欧盟委员会签署了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合作协定、空间项目合作协议,其中中国与巴西、法国、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建立了航天合作分委会或联委会合作机制。

中国与巴西的合作是最有成效的。中巴地球资源卫星研制合作24年,被两国领导人誉为“南南合作”的典范。1999年10月14日,中国成功发射了第一颗中巴地球资源卫星。中巴双方除了整星合作外,在卫星技术、卫星应用以及卫星零部件等方面也开展了多项合作。当前,中巴地球资源卫星数据越来越被国际关注。

继2003年10月中巴地球资源卫星02星成功发射后,中巴两国政府又签署了联合研制地球资源卫星02B星、03星、04星和数据应用系统合作等补充议定书。2009年5月19日,中巴确定双方继续并扩大在卫星应用、卫星研制等领域的合作。

除了巴西,在南美洲,中国还与委内瑞拉签署了关于和平利用和开发外层空间技术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建立中委高级混合委员会科技、工业和航天分委会,在此框架下,推动了中委两国在通信卫星、遥感卫星以及卫星应用等方面的合作。

此外,中国与俄罗斯的太空合作也在稳步推进,2009年10月,中俄双方签署了《2010-2012年中俄航天合作大纲》。中国2011年12月发布的《2011年中国的航天》白皮书指出,中国与俄罗斯互设国家航天局代表处。中俄双方在载人航天领域也开展了多项合作。

同时,中国一直重视与欧洲国家的太空合作。1993年,中国与德国合资成立了华德宇航技术公司。1995年中国与德国、法国的宇航公司签订了“鑫诺一号”卫星的研制生产合同,并于1998年发射成功。这是中国与欧洲宇航界的首次卫星合作。

中国与欧洲空间局在中欧航天合作联合委员会机制下,共同签署了《中欧航天合作现状和合作计划议定书》。在“嫦娥一号”、“嫦娥二号”月球探测任务实施期间,双方开展了紧密合作。

2011年9月,中国与欧洲空间局签署《关于测控网络及操作相互支持的协议》。中国与欧洲气象卫星开发组织为推进气象卫星资料共享和应用,共同签署《关于气象卫星资料应用、交换和分发合作协议》。中国与法国、英国、德国签署了太空合作框架协议。

中国还与多个国家积极推动对地观测卫星数据的广泛应用。中国向多个国家赠送气象卫星广播系统接收站和气象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系统,帮助南非建立了中巴地球资源卫星数据接收站,帮助泰国建立了中国环境减灾卫星数据接收站。中国还向以上国家提供相关对地观测卫星数据产品。

  双赢的太空商业活动

自1985年中国政府宣布“长征”系列运载火箭投放国际市场,承揽国际卫星发射服务业务以来,至2000年10月,先后为巴基斯坦、澳大利亚、瑞典、美国、菲律宾、巴西等国家及中国用户成功地发射了27颗国外制造的卫星。

“长征”系列运载火箭进入国际卫星发射服务市场,是对国际商业卫星发射服务的有益补充,也为国外用户提供了新的选择,为中国航天带来了丰厚利润。

2011年中国航天白皮书指出,中国积极推进企业参与空间领域的国际商业活动。实现尼日利亚通信卫星、委内瑞拉通信卫星、巴基斯坦通信卫星的整星出口和在轨交付。为印度尼西亚的帕拉帕-D卫星和欧洲通信卫星公司的W3C卫星提供商业发射服务。与玻利维亚、老挝、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签订商业卫星及地面系统出口合同。

2005年11月,中国与委内瑞拉签订了通信卫星商业合同,向用户提供卫星在轨交付服务以及与之配套的地面应用设施。这是中国首次向拉丁美洲用户提供整星出口和在轨交付服务。

2008年10月30日零时53分,委内瑞拉一号通信卫星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成功发射升空。同年11月9日,卫星定点于西经78度的赤道上空,覆盖大部分南美地区及部分加勒比海地区。2008年12月1日,卫星完成了在轨性能测试;用于卫星测控的委内瑞拉巴马里和卢埃巴两个地面站已先后建成并启用。目前,卫星测控数据表明,委星一号性能稳定、状态正常。

委星一号是委内瑞拉拥有的第一颗卫星。2009年1月11日,中国正式向委内瑞拉科技部在轨交付委内瑞拉通信卫星一号以及相关地面测控和电信港系统。此次在轨交付标志着中国航天对委内瑞拉实现了整星出口。

委内瑞拉一号通信卫星项目是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与拉丁美洲用户签订的第一个在轨交付通信卫星合同。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作为中国航天国际化的平台,1990年以来,承揽了30多次国际商业发射服务,发射了30多颗卫星。委内瑞拉一号通信卫星,采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研制的东方红四号卫星平台,起飞质量5100千克,设计寿命15年。

2009年3月24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与尼日利亚通信卫星有限公司在北京签订了尼日利亚通信卫星1R项目合同。2011年12月20日0时41分,中国在西昌卫星发射中心用“长征三号乙”运载火箭,将尼日利亚通信卫星1R成功送入太空预定轨道。中国卫星发射测控系统部为其提供发射、测控服务及地面站支持。

“尼星1R”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研制,卫星采用“东方红四号”卫星平台,其波束覆盖非洲中西部及南部地区、欧洲中东部地区和中亚部分地区,主要用于通信、广播、互联网接入、远程教育、宽带多媒体和导航服务。

“尼星1R”发射是继巴基斯坦通信卫星1R、欧洲通信卫星公司W3C通信卫星发射成功后,中国2011年第三次为国际用户提供商业发射服务。

  中国主导亚太空间合作

1992年,中国、泰国、巴基斯坦等国家联合倡议开展亚太空间技术与应用多边合作,致力于推动区域空间合作组织的建立以及开展空间项目合作。在此区域合作的推动下,中国、伊朗、韩国、蒙古、巴基斯坦和泰国六国政府于1998年4月在曼谷签署了《关于多任务小卫星项目及有关活动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在中国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筹建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2005年10月28日,《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字仪式在京举行。来自孟加拉国、中国、印度尼西亚、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泰国八个国家的政府代表正式签署了《公约》。2006年6月土耳其的政府代表也签署该公约。

《公约》的签署是亚太空间合作组织迈向正式成立的关键步骤,标志着创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努力取得了重大进展。该组织总部设在北京,这标志着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向正式成立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作为该组织的东道国,中国在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合作领域包括空间技术及其应用项目,如对地观测、灾害管理、环境保护、卫星通信和卫星导航定位,以及空间科学研究、空间科学技术教育、培训等。亚太各国在空间领域的合作不仅有助于国家间加强相互了解和信任,而且通过将空间科技应用于资源探测、灾害管理、通信导航等领域,有助于解决各国面临的许多实际问题,促进各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中国推动了“亚太多边合作多任务小卫星”项目。中国与孟加拉国、伊朗、韩国、蒙古、巴基斯坦、泰国等国家联合开展多任务小卫星的研制和应用,于2007年发射。

2008年,在亚太地区国家的共同推动下,亚太空间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在该组织框架下,中国政府积极参与空间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及其示范应用、地基光学空间目标观测网络、导航兼容终端等多个项目合作的研究,协助制定并发布亚太多边合作小卫星数据政策,促进了亚太地区国家空间领域的合作。

目前,签署《亚太空间合作组织公约》的九个国家中,除印度尼西亚和土耳其正在履行其国内有关批准程序外,其他七个国家(中国、孟加拉国、伊朗、蒙古、巴基斯坦、秘鲁、泰国)均已完成批准公约的程序,成为亚太空间合作组织的正式成员国。

 与联合国系统合作

1980年6月,中国首次派出观察员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外空委员会第二十三届会议,同年11月3日,联合国正式接纳中国为该委员会成员国。此后,中国参加了历届联合国外空委员会及其下属的科技和法律小组委员会届会。

中国于1983年和1988年先后加入了联合国制定的《外空条约》、《营救协定》、《责任公约》和《登记公约》,并严格履行有关责任和义务。

联合国管理太空事务的主要是联合国和平利用外层空间委员会(简称联合国外空委)及其下属的科技小组委员会和法律小组委员会。中国积极参加它们的活动。

中国积极参与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启动中国“空间碎片行动计划”,加强空间碎片研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了国际对地观测卫星委员会的相关活动,并作为东道国于2004年11月在北京举行了“国际对地观测卫星委员会十八届全会及二十周年庆典”。2005年5月中国正式成为国际对地观测组织成员,并进入执行委员会。

2006年7月在中国北京举办了“第三十六届世界空间科学大会”和“第八届国际月球探测与利用大会”。中国还参与了国际电信联盟、世界气象组织、国际宇航联合会、国际空间研究委员会等空间组织的有关活动。

根据2011年中国航天白皮书,中国与联合国签署灾害管理与应急响应天基信息平台北京办公室相关协议。目前,该办公室已正式挂牌成立。中国已通过该办公室为“非洲之角”提供旱灾风险监测产品,并且通过培训、能力建设、数据服务和灾害应急快速制图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为区域减灾作出贡献。

中国在《空间和重大灾害国际宪章》机制下,与多个国家空间机构开展合作,通过该机制,为汶川地震、澳大利亚森林火灾等重大灾害救援工作提供了卫星数据支持。

中国参与全球卫星导航系统国际委员会、国际深空探测协调机构、机构间空间碎片协调委员会、国际地球观测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各项活动,开展卫星导航、地球观测与地球科学研究、防灾减灾、深空探测、空间碎片等领域的多边交流与合作。

  美立法禁止与中国合作

中国与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组织在太空合作方面,进展顺利,但是有一个国家是例外,那就是美国。据媒体报道,这几天,美国人密切关注“神舟九号”一举一动的心情可以用“五味杂陈”来形容,这从媒体的报道与网民的评论中可见一斑,而美国官方到目前为止保持沉默,多少也可看出在国会强大政治压力下,美中太空竞争与合作微妙关系的端倪。

“神舟”载人航天、“嫦娥”探月工程、“天宫”空间站、“北斗”导航系统———近10年来中国在太空探索方面连奏凯歌,太空项目面临资金掣肘的美国人则以复杂的心态,观察中国人在太空一步步地向前迈进。

目前,中美两国在太空合作没有共同语言和实际行动。但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中美曾有过较为深度的航天合作,中国长征运载火箭曾多次承揽美国卫星发射任务。自从1999年美国国会《考克斯报告》出台后,美中之间实质性的太空合作已完全中止,即便如此,美国一些议员仍不肯罢手。

2011年5月4月下旬,在国会批准通过的拨款法案中,增添了禁止美国同中国进行太空合作的两条:美国宇航局和白宫科技办公室“不得使用联邦资金同中国或中国所属公司就太空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合作或协调”;“禁止宇航局接待任何来自中国官方的访问人员”。

国际空间站就是例子,在欧洲和俄罗斯都有意将中国纳入国际空间站的合作项目时,美国反对。国际空间站是由美国和俄罗斯主导的1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参与的项目。中国在国际空间站合作伙伴之外,并未参与进去。

中国之所以没有参与进去,主要是美国对中国的技术封锁和排斥。因此,尽管中国在国际空间站的一些项目上与其他国家有部分技术合作,但真正的核心技术交流还是一片空白。

在空间站的问题上,美国的态度极为敏感和谨慎。在国际空间站筹建之初,中国参与国际空间站就遭到美国的反对,国际空间筹划建设时美国反对邀请中国参与,所以中国没有成为国际空间站的启动方。

舆论分析,这是因为美国坚持“中美太空冲突论”的结果,它的危害在于它仍然以冷战思维为出发点,片面夸大对抗与军事冲突的必然性。无论从长远还是现实来看,中美两国避免太空潜在冲突的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强双边的太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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