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兴银行(Société Générale)香港分行将向其富有客户退还逾1100万美元费用。此前香港监管机构谴责了这家银行收取的未披露费用“过高”。

香港市场监管机构香港证监会(SFC)表示,2003年至2006年,这家法国银行的客户支付或收取的价格,与该行为他们办理交易的实际价格之间存在出入,相关差额被以费用形式扣除。

香港证监会相信,这次和解是关系到非公开场外市场中银行诚信的重要原则性问题。普通投资者不易了解非公开场外市场的交易价格。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施卫民(Mark Steward)表示,受监管公司必须制定妥善的政策和程序,确保客户受到公正、诚实和专业的对待。

他补充道,“在未经明确协议或披露的情况下,这些费用本来是不该收取或扣留的。法兴银行目前打算对客户进行补偿,这是正确做法。”

法兴银行表示,“承认上述消息,并已同意对涉及某些场外交易产品的投资者做出补偿,但不承认负有责任。”

法兴银行已同意将未披露费用连同利息全额偿还给客户,总金额预计超过1100万美元。

香港证监会表示,法兴银行也将聘用独立的评估机构来估算所欠客户资金数额,并对其相关财富管理业务的制度和程序进行评估。

香港证监会对法兴银行的场外债券、期权和结构性票据的二手市场交易情况感到担忧。

“上述有关费用有高有低,在部分情况下过高,”香港证监会表示,“看来,不但法兴银行并未向客户披露这些费用,而且这些费用在成交单据中也没有记录为佣金。”

法兴在2003年4月至2006年1月之间发生的3000起交易引起了香港证监会的担忧。此前,香港金管局(HKMA)对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一起投诉引发的问题展开了调查。

法兴银行向香港证监会表示,该行在2006年2月改变了做法,目前已不存在上述问题。

译者/邢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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