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江陳會談」9日在台北圓山飯店正式舉行,下午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與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在會談中共同確認了「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及「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的文本內容,同時,針對投保協議,雙方也共同發表了「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完成簽署。

江丙坤表示,4年多前,兩岸在「擱置爭議、共創雙贏」的前提下,恢復兩會制度化協商管道,積極展開各項與交流相關議題的協商,簽署16項協議,為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的建構、各層面交流秩序的維護,以及人民權益福祉的保障,開創互惠互利的新局,對兩岸關係和平穩定與繁榮發展具有指標性的意義。

江丙坤指出,ECFA簽署兩年來,雙方積極推動相關議題的商談與溝通,也取得了相當的進展,但互惠互利的兩岸經貿關係,應該體現在對兩岸間體制、產業發展及總體經濟規模方面客觀差異性的尊重;同時,也應該為兩岸各自及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提供積極與正面的助力,這是兩岸經貿、乃至於整體關係長遠良性發展的關鍵。

針對本次會談簽署的「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海基會表示,該協議有助於提供兩岸投資人投資權益的制度化保障,如台商財產權、經營權及人身安全等,對所有產業投資均有正面助益,有效健全兩岸投資環境,以及在全球化及區域經濟合作方面,提升兩岸各自的競爭力。至於「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則有助簡化兩岸貨物通關程序,有利於業者降低營運成本,杜絕兩岸非法貨物走私。兩項協議的簽署也代表ECFA後續協商已逐步落實,象徵兩岸經貿合作架構的進一步深化。

兩會今天也特別就投保協議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發表共識,雙方將依據各自規定,對另一方投資人及相關人員,自限制人身自由時起24小時內通知,為家屬探視及律師會見提供便利等作法,展現雙方對人身安全議題的重視,透過完善相關通報與通知機制,進一步加強對兩岸投資人及相關人員的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

在今天的會談中,雙方對兩會已簽署的協議執行情形,進行成果說明與討論,包括ECFA的階段性成果,以及旅遊、空運、海運、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食品安全、醫藥衛生等協議。對於台灣社會高度關注的重大經濟犯的遣返、三聚氰胺等重大食品安全個案賠償等問題,我方也再次表達台灣社會輿論與民眾的關切,期盼相關問題能進一步積極處理改善,以落實協議並維護兩岸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有關兩會下次會談的協商議題方面,在今天的會談中,雙方同意以ECFA後續協議包括服務貿易、貨品貿易、爭端解決等為主,任何一項達成共識,就可以簽署協議,雙方也同意將服務貿易協議列為後續會談優先簽署的議題。此外,雙方同意針對攸關民生福祉的「兩岸空氣品質監測合作」及「兩岸地震監測合作」議題,積極推動兩岸相關主管機關間之溝通與商討。

在今天的會議中,兩會也就會務交流進行意見交換,兩會將加強文創、教育等領域的交流互訪活動,並持續推動兩岸各專業領域的雙向交流與合作,以增進雙方更深入的認識和了解。

海基會表示,會談將於今天結束,海協會協商代表團陳會長一行將於10日返回北京。2012/08/10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