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家祺先生指出,领海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领海主权及於领海的上空、水域、海床和底土。沿海国对於领海内的一切人和物享有排他的管辖权,但受到「无害通过权」的限制。这是领海主权与陆地领土(包括内水)主权的一大区别。这就是说,在一国领海内,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沿海国不能在通过领海的外国船舶上行使刑事管辖权,不能在外国船舶上对某人行使民事管辖权而停止外国船舶的航行或改变其航向。

关於军舰的无害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时,没有指明不包括军舰,也没有规定外国军舰通过领海应事先通知沿海国或经沿海国批准,但规定「如果任何军舰不遵守沿海国关於通过领海的法律和规章,而且不顾沿海国向其提出遵守法律和规章的任何要求,沿海国可要求该军舰立即离开沿海。」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不允许加入时作出任何保留的,中国政府加入时,作了一个政策性声明。之后,中国在本国的《领海及毗连区法》中规定,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国领海,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批准。日本和中国都向联合国提交了钓鱼岛领海基线的文件,中国是今年九月,日本是在一九九七年。两国视钓鱼岛外同一海域為自己的「领海」。

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现在仍然在日本控制下,这种情况并没有因為中国宣佈钓鱼岛领海基线和派出海监船而改变。中国海监船、军舰通过钓鱼岛海域,中国媒体就会一次一次报道,中国在行使钓鱼岛主权了。但对日本来说,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非军用船隻和军舰在日本领海有「无害通过权」,日本对此可以不作太大反应。而事实上,日本继续在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掌握「制空权」和「制海权」,中国渔船、海监船和中国军舰都没有改变日本对钓鱼岛及其周边海域的实际控制。这是「不排斥无害通过」的「领海主权」与「陆上领土主权」的重大区别。

严家祺先生介绍了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和变更的七种主要方式,即「先佔」、「时效」、「割让」、「征服」、「添附」、「民族自决」和「恢復领土主权」。「先佔」是指国家对无主土地的佔有而取得对该土地的主权的行為。「时效」是指一国佔有他国部分领土,经过长期和平地行使管辖权而取得对该领土的主权。一八○三年前法国在北美路易斯安那的主权是通过「先佔」得到的,加利福尼亚成為美国领土是通过「时效」形成的。「割让」有「强制性割让」和「非强制性割让」之分,中国在甲午战争战败后,将辽东半岛、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这是「强制性割让」。一八六七年俄国把阿拉斯加卖给美国,这是「非强制性割让」。按照现代国际法,「征服」是一种国际不法行為,不再成為合法的领土取得方式。

钓鱼岛是中国领土,日本想通过「时效」方式取得钓鱼岛主权,按国际法规定必须像美国对从墨西哥抢来的加利福尼亚一样,对钓鱼岛实行长期「有效控制」,而且必须得到原属国的默认。「有效控制」包括长期作出司法行為、徵税、给商船颁发执照、登记财產契约、进行人口普查、管理海关事务等,而日本在无人的钓鱼岛上没有做这些事。中国几十年来长期的「保钓运动」和今年中国政府对钓鱼岛领海的划定和巡视,已充分表明,日本无法通过「时效」方式取得钓鱼岛主权。

现在中日两国东海专属经济区还没有划定界线。钓鱼岛在东海的中国大陆架上,在冲绳海槽中国一侧。日本主张以「东海中间线」作為中日两国专属经济区分界,而中国主张「大陆架延伸原则」,以「冲绳海槽」作為专属经济区分界。中国收復钓鱼岛,将使日本「中间线分界」变得毫无根据。

严家祺先生最后分析说,中国要取得钓鱼岛的主权,除了日本主动放弃外,就只有经过一场中日海战了。為夺取钓鱼岛,现在中国不具日本的空军优势,中国远没有取胜的把握。由於上世纪日本入侵中国的「账」尚未算清,日本深知中国老百姓中强烈的反日情绪,日本不敢和中国发生一次大规模军事冲突和战争。如果发生大规模军事冲突和战争,中国的战败,将像十九世纪的普法战争结束法兰西第二帝国那样,结束中共的统治,同时,激起中国更强烈的民族主义和仇日情绪。中国战败的可能使中国不会贸然发动夺取钓鱼岛的战争。在今后中日军力对比发生重大变化后,通过和平谈判,日本主动放弃钓鱼岛是完全有可能的。

桑普先生最近也就如何解决钓鱼岛争端发表文章指出,钓鱼岛问题应坚持以下五项基本原则。

一、只有实践宪政民主的主权国家,才有公民授权的正当性,出面处理领土争议,否则即使把钓鱼岛争回来,钓鱼岛也只不过是属於那个专制政权的,属於那个专制政权的高层家属和党羽的,绝不会是属於公民的。

二、要主张钓鱼岛属於某一国家,必先提出一套严密圆融而不会自相矛盾的论述,并且充分驳斥其他国家的核心论点,并在民间社会内部开展理性辩论,全面公开相关资讯,不从民族利益的立场出发,而从歷史真相的角度来思考。其中,「自古以来」的论述,显然粗疏无效,必须另有充分证据,足以证明自一九四五年至一九七一年期间,钓鱼岛早已毫无争议地伴随台湾归还「中国」,并足以证明「中国」持续、有效、实际控制钓鱼岛,才能成论。否则,一旦放任「自古以来」论述成立,那麼全球各国的领土版图势必大幅改写。一九五三年一月八日,《人民日报》发表《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佔领的斗争》文章,指琉球群岛散佈在我国台湾东北和日本九州岛西南之间的海面上,包括尖阁诸岛、先岛诸岛、冲绳诸岛、大岛诸岛等七组岛屿,更指琉球人民反对美国奴役统治、争取自由解放的和平斗争绝不孤立,它是和日本人民争取独立、民主与和平的斗争分不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领土立场,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

三、要弄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中华民国政府,都是否有权主张钓鱼岛属於自己?抑或只有控制台湾的中华民国政府才有权主张之?这裡牵涉到「一个中国、各自表述」、「两个中国」抑或「一中一台」的关键两岸争议问题。说穿了,正是台湾会否被藉故「矮化」的问题。所有保钓人士必须先有清晰立场,否则只是打迷糊仗,糊裡糊涂混日子。

四、只有在弄清楚主权谁属的前提下,并经双方政府认可,才有基础提出所谓「东海和平倡议」,彼此合作开发,分享经济利益,用合作代替战争。

五、中共政权既然主张钓鱼岛属於自己,即使真的如是,那麼大陆人民好应严正抗议中共政权懦弱无能,以致任由日本持续控制钓鱼岛四十多年,并且发动游行向中国外交部示威抗议,要求官民直接对话,甚至本著寸土必争、匹夫有责的奋斗精神,要求全盘检讨中共建政以来领土失地问题,进而呼吁建立一个由人民真正拥有主权、政府全由人民授权的宪政民主政府。但是,国内公民真的準备好这样做了吗?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