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日一名巡逻的警察在之前不久在喀什发生袭击地点附近的大街上用手机打电话

华盛顿 — 中国判处3名“劫机”者死刑,另外一人无期徒刑。这四人都是维吾尔族。中国报道说,有6人参与劫机,他们的名字是木沙.玉素甫、阿巴拜柯热.伊比拉伊木、艾热西地卡力.依明、买买提艾力.玉素甫、亚森.麦麦提、吾麦尔.伊明。报道没有说明被判刑者的名字。
 
新华社星期二发出英文报道说,新疆一家法庭做出上述宣判。报道没有说明判决的时间。
 
他们4人的罪名是今年6月“试图劫持一架飞机。”报道说,6月29日,天津航空公司一架航班从新疆和田飞往乌鲁木齐途中,被“六名维族男子劫持”。这几人后来被乘客和机组人员“制服”,两人死亡。剩下4人被判死刑和无期。中国将此案定性为“严重暴力恐怖事件”。报道说,有2名劫机者是在医院死亡的。当时飞机上共有92名乘客和9名机组人员,包括6名警员。“有10人在事件中受伤”。“劫机”事件发生后,世维会发言人迪里夏提曾说,新疆当地维族社区不相信官方对“劫机”事件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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