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政史月刊《炎黄春秋》在辞旧迎新的新年献词中提出宪法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共识,中共作为执政党必须改变宪法失信的状况,使“党在法上”变为“党在法下”,真正实现依法治国。
北京独立记者和专栏作家高瑜星期三发表评论说,《炎黄春秋》题为“宪法是政治体制改革的共识”一文“犹如一声春雷, 在2013年元旦的北京上空炸响“,是中国改革开放36年以来, “积蓄释放的宪政强音”。不过, 深圳杂文家朱建国以习近平不久前提出“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为例表示,虽然《炎黄春秋》新年献词的说法可喜, 但那只是一厢情愿不可能实现的希望而已:
“习近平所说的‘空谈’实际上指自由言论。因为现在不可能做得到,谈论民主和谈论宪政等相关话题在习近平看来都是空谈。虽然习近平南下深圳表示他要继续改革, 但他实际上做的是禁网, 把网络进一步收紧, 把言论进一步收紧, 把各个报纸报道的尺度和自由度更加收紧。”
朱先生表示,习近平现在所做的实际上是想通过改进作风来取代政治体制的改革;习近平实行的治吏,不是来自第三方的监督;习近平并不希望在反腐等问题上公众的监督度有所提高,迄今并没有释放出任何真正政改的信号:
“习近平所做的都是回到毛泽东时代的执政党治理那套做法上。执政党的反腐当然不是坏事, 但反腐不等于政治改革。明代的朱元璋反腐, 其力度超过毛泽东,超过历代皇帝。朱元璋是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吗?当然不是。朱元璋做的只是对其封建制度的治理, 对皇上和皇权的维护而已。”
中国《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公民有言论、出版等多项自由”,“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 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炎黄春秋》的新年献词说,如果这些已有的宪法条款落实到位, 中国“就不会有层出不穷的侵犯私有财产的恶性事件”;中国“‘暴力执法‘和‘暴力截访’等恶劣行径不会如此猖獗;中国“对传媒的种种非法限制就不会存在, 更不会‘以言治罪’”。新年献词进而表示,言论和出版自由不仅对权力腐败也能发挥必要的舆论遏制作用,而且使冤假错案减少。
美国中国问题评论人士陈奎德表示,《炎黄初秋》新年献词说的一点没错:
“虽然与很多普世流行的宪法相比, 中国宪法还有很多根本的缺陷, 但是就是中国已有的宪法条文一一落实,中国就真的变得很好了。然而,现实并非如此。宪法的实施要有一个机构, 比如宪法法院或宪法委员会进行宪法审查。 宪法审查机构在世界各国主要是审查政府是否违宪。中国没有这么一个机构。中共执政六十几年还没有一起违宪的案例得到处理和进入违宪审查的程序”。
陈先生强调, 如果中共对《炎黄春秋》的言论有所回应的话,它首先要做的就是成立一个关于宪法审查的机构。不过,陈先生也说,他迄今“还没有看出中共能做出《炎黄春秋》新年献词提议的雅量”:
“因为目前中共所做的工作是缓解民怨,例如反腐。然而,他们说得多, 做得少,反腐只是和风细雨, 并不是疾风暴雨, 动真格的。 当年胡温当政伊始, 胡锦涛特别强调,任何人和任何政党和组织都不能高于宪法。但是,党胡温大体巩固权力之后,尊重和遵守宪法的声音就消失了。”
听以上两位专家学者的分析,即便宪法已经是中国政改的共识,宪法这个本来至高无上的根本大法在中国还是有着所谓的中国特色,“党在法上”, 自己不会钻进宪法的“笼子”。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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