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独立宣言》起草人杰斐逊曾说:治理之道,诚信而已。孔子也曰过:民无信不立。一旦政府公权力和公信力失去民众最基本的信任度,深刻的社会危机就无法避免。真不幸,国内便遇到了这种尴尬的情况,无论政府部门怎么说,老百姓都不当一回事了,宁愿找非内地检测部门介入,也不相信内地的所谓“权威部门”的“权威说法”,中国无可避免地进入“全民不信任”的社会状态中。
12月21日,贵州茅台酒的民间送检者“水晶皇”网友透露,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的工作人员已就茅台塑化剂超标事件上门取证,并将重新送检。“水晶皇”称,下一步将继续投诉,将中能兴业检测出茅台系列酒“汉酱”“习酒”塑化剂超标之事告知香港卫生署。
享誉国内的特供酒,还是难过质量关,确实让人大跌眼镜。但问题在于,为什么茅台的辩解、行业协会专业的澄清,招致的却是一片骂声呢?这个关乎“信任”的社会架构又是如何被逐步瓦解的呢?
随着商业时代的全盛来临,市场的自由化似乎被扭曲了,除了公权力的大举干预之外,市场的规则可以说一团糟。在“自由市场”的华丽伪装下,一切都成了商品,可以待价而沽。从产品,到道德,到规则,金钱利益冲破了整个社会赖以维持的价值底线。国人刚从农耕社会迅速进入商业社会,还没有根深蒂固的市场道德和规则意识,导致国人无视其他,直奔利益。因此,屡屡被曝光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就一度让老百姓对“商家身上应该流着道德血液”的幻想破灭,商家彻底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
倘若道德约束已经失灵,商家没有信用可言,这时就需要第三方(比如行业协会、专家群体)提供专业的释疑解说。然而,遗憾的是在本次塑化剂事件中,中国酒业协会其实早在去年6月就已经获知白酒普遍含有塑化剂,但是除了在内部提了一下外,并却未将相关情况公诸于众。某些内部专家甚至豪言:“塑化剂剧毒致癌是谣言,喝一升超标酒都不会被塑化剂毒倒”。近年来,专家们的“雷人雷语”不为老百姓指点迷津,反而为作恶企业站台遮丑,为一点私利不仅赔上了自己的信誉,还搭上了整个专家群体的权威性,得不偿失。而作为监督者、管理者的政府部门,不但没有及时将作恶者绳之于法,还处处偏袒,漠视民意,司法机关被既得利益者操弄,导致完全失灵,恶行不彰,政府信用已被过度透支,随着司法作为保障社会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的溃败,也同时扑灭了作为消费者的最后一道希望。
因此,当信任逐渐成为一种正常和理性的生活方式的基本前提下,商家和专家不再被信任,连政府部门也靠不住了,那么整个社会的信用结构体系也就崩盘了,老百姓只能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自卫”,以求得安全生存。
社会学家卢曼在《信任》一书中曾说:信任总是与关键性的抉择有关,背信弃义所造成的损害,大于从被证明为适当的信任表示中将要获得的益处。信任与不信任是累积性的,对受信任者的熟悉无疑是一个关键因素。“狼来了”的小男孩过度消费信任度最终损失惨重,也正如商家、专家、政府目前遇到的困境。
这种困境的解决方式,除了厉行严格的法律规则和重建透明的监督体系之外,别无他法。社会角色之间信任的建立和保障都必须依赖于法律,尤其是司法。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法律对“背信者”进行严厉的制裁,确保司法公正,让“背信者”不得不考虑“背信弃义”所带来的灭顶之灾,促其守法诚信,挽回民众对政府对司法的信心。另一方面,要支持更多的新闻媒体介入形成社会监督压力,对不作为的政府部门和不良商家进行曝光,鼓励民间积极举报,协助司法取证,才能有效地杜绝商家造假售假的蔓延。香港的质检之所以受到内地民众的信任,也正是因为香港司法独立,不受既得利益者干预,也有不受行政部门管辖的、独立公开的传媒舆论力量,公正的法律和监督很好地弥补了道德不足以约束人性的缺陷。政府的公信力是社会信任的基础,重构公信力应首先从政府着手。因此,政府应该痛下决心,解决信任式微带来的社会危机。
话说回来,如果政府能用整治网络的决心和审查新闻的力度去处理食品质量安全问题,那该多好啊!
(本文发表于2012.12.28《时代周报》,刊登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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