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妖UU | 关于青春文学出版物的批示 2013年3月11日 @小妖UU:今天一位编编朋友给我发了一个写文的注意事项,据说是上头的新规定,其中不能有高富帅白富美或早恋同性恋情节什么也就罢了,当我看到第八条时突然暗自庆幸自己写魔幻写的不多,因为:魔幻类作品要防止超能力、灵力、转世、重生、轮回、修仙等唯心概念……囧了吧!大家看看新政策,求破解! 所在分类:参考消息,网事纷呈标签:宣传,规定,言论自由 相关文章 【CDT周报】第251期:回归人,回到人,回到人之为人 【CDT关注】西郊密林|中国数字时代:我们是当下的“抵抗媒体” 【404文库】网易|亚洲周刊曝光徐莺伪造身份11年,篡改民国收藏史 【年终专题】“永远记住这自由之声的沉默与回响”……2025年度关注 码头水鬼|好家伙!郭德纲被约谈,以后还是看新闻联播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