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超大含糖飲料禁令 反遭「永久禁止」

紐約法官11日的判決,解除了市長彭博原定12日實施的16盎司以上含糖飲料禁售令。(法新社)

州最高法院判決 市長要上訴

〔編譯魏國金/綜合紐約十一日外電報導〕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十一日在紐約市的超大杯含糖飲料禁售令生效前數小時判決,該計畫「獨斷、任性」,因此將「永久」禁止這項禁令的實施。紐約市長彭博抨擊該判決「大錯特錯」,表示將提出上訴。

紐約市原定十二日起禁止餐廳、速食店、電影院、室內體育館等場所販賣十六盎司(四百七十毫升)以上的汽水與其他含糖飲料,至於超市等商店則不在此限。

法官指衛生當局逾越權限

法官廷林在他撰寫的三十六頁判決書中指出,本案關鍵議題不在肥胖,而是衛生當局逾越了權限,「這項法規的漏洞,實際上使法條所述的目的不攻自破」。該判決是飲料業者、餐廳與其他商業團體的勝利,相關組織指責該規範不公平、判斷錯誤,因而聯合提出訴訟。

在敗訴後,彭博立即譴責廷林的判決並說︰「我們認為這位法官的法律解釋大錯特錯,我們有自信將贏得上訴。」

明顯動怒的彭博指出︰「我力圖做對的事,以拯救生命。肥胖會死人,而含糖飲料是肥胖的主因,身為人,我們有責任做些什麼。」他強調,今年將有五千名紐約市民、七萬名美國公民淪為肥胖的受害者。

不過彭博這項獨步全美的超大杯含糖飲料禁令引發兩極激辯,有些彭博支持者表示,三十年前一份汽水的容量只有六盎司,但現在,美國年輕人啜飲超過一公升(三十三盎司)超大杯飲料的景象並不罕見。

去年夏天的民調顯示,大部分的紐約市民反對這項飲料限令,有些民眾表示彭博已侵犯公民自由,有些則認為此法根本行不通。紐約健康委員會去年九月通過這項禁令。

向州最高法院提起訴訟的美國飲料協會(ABA)與全美餐廳協會對於十一日的判決表示︰「鬆了口氣」。

他們在訴狀中指出,紐約市府的作法無助於禁止市民購買大量的汽水等含糖飲料,因為民眾可以使用較小容器一再回灌汽水。此外,該禁令沒有擴及超市販售的飲品或任何蔬果、乳品飲料,而相關飲料也含有大量的糖分。

低卡與酒精飲料也不在禁令之限,訴狀說︰「該禁令排除所有酒精飲料是完全不合理的,啤酒與汽水每盎司的熱量幾乎相同。」

彭博擔任紐約市長十一年期間,熱中於市民健康議題,他迫使連鎖餐飲店在菜單上加註熱量、禁止餐廳提供反式脂肪食物,要求食品業者用鹽減量以及公共場所禁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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