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难民,人们通常会马上想到设在某个不发达国家的拥挤脏乱的难民营。也许很少人知道,在繁华的大都市香港,有6千多难民正在为自己的难民身份得不到认证、无法找到一份正当工作而忧心忡忡。

香港终审法院去年12月和今年3月裁决,香港政府必须自行建立一个甄别制度,审查这6千多人的庇护申请,而不必依赖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公署。

联合国难民署官员法鲁齐说:“目前是把难民身份认定工作从联合国难民署移交给香港政府的过渡阶段。”

香港1992年签署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但不是1951年联合国难民公约的签署方。迄今,滞留在香港的难民都由联合国难民署进行甄别,然后送往其他国家安置。

批评者对香港移民官员和上诉法庭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提出疑问,并指责有关机构没有给自诉遭到酷刑折磨的人提供法律援助。

非政府组织“视觉第一”估计,在香港寻求庇护的人中,有百分之20居住在危险的违章建筑中。虽然香港政府为他们提供房租补贴和食品,但这些人表示,不能合法在香港工作,仅靠有限的补贴很难维生。

因遭政治恐吓而出逃的孟加拉商人阿里夫说:“我们没有前途,没有生活,只是在这里浪费时间,浪费生命。在很多国家,难民可以合法工作,还有点奔头。但我们不能,其实我们只是想过日子,想看到点希望。”

据非政府组织“视觉第一”的彼特森说,在香港签署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21年里,只有4个申请人、也就是百分之0.02的申请人得到了香港政府的庇护,不再担心被遣返。与此相对照,申请庇护并获得难民身份认可的人在所有申请者中所占比例在澳大利亚超过百分之40,在英国是大约百分之31,欧盟国家的平均比例为百分之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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