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化是一种生活方式,文化价值是文化的灵魂。文化价值决定人们的政治生活方式,也从根本上决定了一个国家政治体制的形成、特征、变迁和发展方向。异质性和同构性是文化价值的两个根本属性。文化价值的异质性决定了不同国家政治体制的不同特点,文化价值的同构性决定了不同国家的政治体制可以互相借鉴。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中国的文化价值出发,不能照搬别国的政治体制,但可以借鉴其中合理的成分。政治体制改革的根本任务是打造能够关住权力,尤其是执政党权力的笼子。要关住权力必须真正实行有限政治、票决政治、阳光政治和法治政治。

  关键词:文化价值;异质性;同构性;政治体制

  积极推进改革,包括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成为党和政府及全体人民的共识。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这是由经过长期历史积淀所形成的文化价值决定的。探讨文化价值及其异质性和同构性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关系,选择正确的政治体制改革道路,打造能够关住权力的笼子,对于全面完成改革攻坚任务尤为重要。

  一、文化价值及其异质性和同构性

  文化价值与政治体制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要把这种关系揭示出来,必须对文化和文化价值有一个深入的了解。从根本上说“文化是一种文明形成的生活方式”[1]。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是长期历史积淀的结果,这种积淀决定了不同国家和民族各具特色的生活方式。在复杂的文化现象中,文化价值处于核心地位,是文化的灵魂。“文化价值指的就是人对自己生命存在的文化意义的理解和确定。”[2]它规定了各种文化现象对人的意义和重要性,也表明文化客体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主体文化需要的特质。文化价值实质上反映的是主体文化需要与客体满足主体文化需要的关系。因此,文化价值归根结底是由主体的需要和客体的属性决定的。离开了需要来谈论文化价值问题,必然使文化价值失去其赖以存在的基础。

  需要是人的生存和发展对外部世界及自身活动依赖性的表现。需要不仅构成人的行为的原动力,而且规定了人的本性。马克思说:“在任何情况下,个人总是‘从自己出发的’……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3]人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方式,构成了各种社会现象的基础,同时也构成了人的生命活动的实质性内容。理解人的需要和在需要基础上产生的实践活动,是把握人和对象一切关系的钥匙,文化价值关系更是如此。

  人的文化需要不是随心所欲的,其产生、内容以及满足的方式都受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归根结底是由生产方式这一社会存在决定的。人的文化需要是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产生和发展的。人的文化需要无论是内容还是满足方式都是通过实践创造的,因而,随着实践的发展人的文化需要显示出无限的丰富性。人不仅是文化价值的需求者,而且是文化价值的承担者和创造者。人的实践活动既创造了人的文化需要,也创造了满足这种需要的文化产品。当然,这种创造不是随心所欲的。

  异质性和同构性是文化价值的两个基本特性。文化价值的异质性是指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由于所处的环境不同,所处的历史条件不同,决定了文化需要的特殊性,从而也就产生了不同的文化价值追求,使文化价值呈现出不同的特征。文化价值的同构性是指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异质性的文化价值形态中包含着共同的文化价值因素。尽管由于人们所处的社会、自然环境不同,形成了多元化和多样性的文化价值追求。但在这一追求中必然包含着带有共性的东西。它是不同主体在长期的生活实践和交往中,在不同文化的交流碰撞中逐渐形成的。文化价值的同构性根源于人类所具有的共同需要。

  文化价值的异质性和同构性从本体论意义上来理解,可以从一般和个别的关系中来把握。人类共同的文化价值与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社会制度的多元文化价值,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抓住了这样一种关系就抓住了理解文化价值同构性的关键。文化价值的同构性就隐含在异质性的文化价值之中。同构性不能脱离异质性而存在,反过来,不包含同构性的纯粹异质性也是不存在的。当然,文化价值的同构性与异质性的区别也不容抹杀,文化价值的同构性也不能取代文化价值的异质性。文化价值的异质性和同构性的本体论意义表明它是一种客观存在,不是人们主观杜撰出来的。

  文化价值的异质性和同构性从认识论意义上来理解,可以从绝对和相对的关系中来解读。社会的统治阶级和占主导地位的阶层,往往习惯于把自己对文化价值关系的理解,当作是全人类共有的文化价值,夸大文化价值同构性的一面。实际上任何一定历史阶段的文化价值观念,任何一个国家、一个阶级的文化价值,在人类认识发展的历史长河中都具有相对的意义,不能绝对化。但是,就在这种相对性的认识中不可否认地包含着绝对性的内容。文化价值的同构性就存在于无数个相对的、具有异质性的文化价值观念之中。

  文化价值的异质性和同构性从历史观意义上来理解,可以从必然和自由的关系中来寻找。人类的文化价值选择有一个从必然走向自由的过程。当人还没有认识和掌握文化价值关系必然性的时候,其文化价值选择是盲目的,只有掌握了这种必然性,才能真正成为文化价值的主人。文化价值关系的必然性同历史的必然性是一致的,但它又是人类价值选择的结果。多元价值主体不同的文化价值选择,同这种必然性之间的联系,可以用恩格斯的“合力论”来解释。文化价值的同构性,就存在于无数个价值主体异质性的文化价值选择所形成的合力中。只有当社会变成自由人的联合体的时候,才使不同人的文化价值选择真正成为人类共同的文化价值,实现内容和形式的完全统一,人类也就从必然王国走向了自由王国。

  二、文化价值对政治体制的影响

  文化作为生活方式涵盖了人类活动的一切领域,政治领域当然也不例外。政治体制实质上是人们政治生活方式的表现形式,体现了人作为政治主体对自身存在的文化意义的理解和确定。所谓政治体制,在实际政治运行过程中,主要通过政治组织结构、政治权力分配、政治运作方式和政治运行规范表现出来。一个社会选择什么样的政治体制,一方面,根源于人的政治需要;另一方面,也决定于某种政治体制所具有的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特征和属性。当然,人可以通过政治实践活动创造某种政治体制,但这种创造不是随心所欲的,必然要受到经过长期历史积淀而形成的、已经存在的政治体制的影响。归根结底决定于这种选择和创造背后所隐藏的文化价值关系。文化价值对政治体制的制约和影响是全方位的。

  文化价值推动了政治体制的形成。人们在创造一种文化现象时,当然是因为它能够满足人的需要,但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并不是历史上形成的所有文化现象对现代人来说都是有价值的,也不是同时代的人所创造的一切文化现象,对所有的人都是有价值的。不同人需求的内在结构是不一样的,人们总是根据自己的需求结构对各种文化现象的意义进行排序。把不同的文化现象分为最有价值的、有一定价值的和没有价值的。人们总是想方设法来创造、获取和享有最有价值的文化现象,从而形成了文化价值取向,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文化价值观。文化价值观一旦形成,就必然对人创造、获取和享有某种文化现象的方式产生重要影响,使人们表现出不同的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最初以个体的行为习惯表现出来。在社会生活中,不同人的不同行为习惯在实践活动中彼此发生互动。这种互动通过冲突、博弈、妥协、认同、融合,在共识的基础上成为一种惯例,就转化为制度。制度必然要通过一定的体制来实现自己。制度的实现形式反映在政治领域,就形成了政治体制。因此,任何政治体制的形成都有其深厚的文化底蕴。

  文化价值规定了政治体制的特征。文化价值对政治体制特征的影响,是通过文化价值对社会主体心理的型塑实现的。文化价值型塑了主体的政治认知模式和政治行为方式。这种型塑作用从个体扩散到群体,再扩散到社会,凝聚成特定的社会政治关系,并通过特定的组织结构、权力分配、运作方式和运行规范表现出来,就形成了特定社会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如果把制度看作是一种社会实存的话,那么制度无疑是对文化观念的一种表达,表征着制度建构者的理想、兴趣、愿望、目的、倾向、价值观等精神世界的构想,反映出制度设计者追求什么、捍卫什么、贬斥什么、接受什么的理性思索和道德基线。”[4]

  文化价值决定了政治体制的变迁。“文化因子总会渗透入制度的具体规定和内在精神,成为决定制度变迁走向的重要变量。”[5]文化价值对政治体制变迁的影响根源于文化的遗传特性。通过文化遗传,文化价值从过去过渡到现在,使文化价值得以延续,同时也赋予文化价值以惰性。这种惰性造就了政治体制变迁的路径依赖特征,阻碍着政治体制的变迁。当然,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当社会的文化需求结构发生变化的时候,文化价值或迟或早也会通过自我调整而发生变化。从而反过来又会推动社会主体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冲破原有体制的束缚。当文化价值的发展超越了原有的政治体制,就会成为推动政治体制变迁的动力。

  文化价值引领了政治体制的发展方向。政治体制一定意义上是作为政治主体个体行为聚合的产物,文化价值在这种聚合中发挥着引领方向的作用。尽管社会中的文化价值观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但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着主导性的文化价值观。这种主导性的文化价值观通过自身的强制性同构、模仿性同构和规范性同构等机制,发挥了文化价值的导向作用,使政治体制朝着与文化价值发展方向相一致的方向发展。

  政治体制深深地植根于文化价值之中。一个国家之所以选择了这样的政治体制而没有选择那样的政治体制,归根结底是由特定的文化价值决定的。由于不同国家、不同民族文化价值上的异质性,就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政治体制。文化价值的同构性又决定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在文化价值上的共性。正是这种文化价值同构性,使不同国家、不同民族在政治体制具体形式上可以相互借鉴。也正是这种共同特征的不断扩大使人类从个别和一般、相对和绝对的统一中逐步从必然走向自由。

  三、文化价值现代化与政治体制改革

  从政治体制同文化价值的关系来看,政治体制改革能否深入、能否取得成功,依赖于社会主体对政治生活文化意义的重新理解和确定,也就是对政治生活的文化价值进行重构。对传统的文化价值进行解构和重构的过程,也是文化价值现代化的过程。伴随着文化价值的现代化转型,政治体制改革也必将不断走向深入。我国现有的政治体制的基本特征,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中国传统文化价值的影响。中国传统的文化价值的突出特点,为中国现存的政治体制打上了传统的烙印。

  尽管在中国历史上也曾经历过诸子百家相互争鸣的文化发展的黄金时期,但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影响最大的是儒家文化,其次是道家文化,从而形成了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文化传统。其突出的特点是重人伦、轻法治,重群体、轻个体,重家族、轻社会,重情感、轻理性。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了历史上高度集权的专制主义政治体制。在中国的封建社会皇权至高无上,“在皇权专政制度下,皇帝的权力被宣称是无限的”[6]。皇帝拥有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方面的最高权力。这样一种传统“使我们背上了专制主义、家长制、高度集权、官僚政治、人治原则等等历史包袱”[7]。当然,在中国历史上也曾形成了较为发达的政治分工和悠久的权力制衡观念及体制,从秦汉时期的三公九卿制、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制到明清时期的内阁六部制,都清晰地体现了这一点。但上述体制总归是为了防止皇权旁落,保证皇权的有效行使,仍以皇权至高无上为前提。

  中国封建社会当然不可能形成对皇权进行实质性制约的体制,但不等于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对皇权加以限制的主张,企图通过“天制”、“德制”和“祖制”对皇权加以约束。“天制”主要是用“天道”、“天命”、“天理”来制约皇权,使其不要恣意妄为;“德制”是通过对皇帝个人的人性改造和自身的道德修养来实现对权力的制约;“祖制”就是以“祖宗之法不可变”防止皇权滥用。然而,这些软约束不可能改变皇权至高无上的本质。“正因为对皇权缺乏有效的制约和限制,在历史上才会出现不少皇帝滥用权力,给社会造成巨大危害的现象。”[6]77最后只能通过极端的“民制”来发挥作用,也就是通过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推翻昏庸君主的统治,实现改朝换代。由此形成了“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开始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也开启了传统文化转型之门。以孙中山为首的民主革命先行者们企图用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改造中国,(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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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理论探讨》2013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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