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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网络安全对话进展顺利 

东方早报记者 张喆   发表于2013-07-11
08:39

中美双方表示,愿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对话的原则建设好这一机制,使之为双方增信释疑、管控分歧、拓展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 两国多部门参与

■ 讨论网络空间国际规则

■ 决定今年内再举行一次会间会


  “棱镜门”再次表明,个别国家正利用网络空间的“规则空白”和自己独享的网络秘笈,横行无忌,谋求对他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优势,寻求自身绝对安全。唯有各国都本着和平利用网络空间的诚意,加强沟通协调,开展有效务实合作,推动国际规则的不断完善,才能真正破解网络安全难题,实现普遍安全。

——《人民日报》

中美网络安全对话正向机制化迈进。

  据新华社报道,中美8日在战略安全对话框架下举行了第一次网络工作组会议。双方就网络工作组机制建设、两国网络关系、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双边对话合作措施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坦诚、深入的交流。双方表示,愿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对话的原则建设好这一机制,使之为双方增信释疑、管控分歧、拓展合作发挥积极作用。双方同意今年内再举行一次会间会。

  与此同时,在第五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的战略框架下,第三次中美战略安全对话9日在华盛顿举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张业遂和美国常务副国务卿伯恩斯共同主持本次对话。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王冠中、中国驻美国大使崔天凯、美国防部副部长米勒、美军太平洋总部司令洛克利尔等参加。双方积极评价战略安全对话日益增长的重要性,决定就有关问题保持深入、积极的对话,构建稳定、共赢、合作的中美战略安全关系,同意在第四次战略安全对话之前适时举行一次非正式会议。

  

讨论规范网络行为

  中美各自派出众多部门的代表参加了第一次网络工作组会议,中方由中国外交部、国防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部门官员出席,美方由美国国务院、国防部、国土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商务部、联邦调查局及总统国家安全事务委员会等部门官员出席。两国商务部门的出席引发关注。此前,美智库曾在中美元首“庄园会”之前,建议美国总统奥巴马把网络安全规则列入贸易谈判项目。

  “我们与中国同僚进行了建设性的讨论,其中就包括如何规范网络空间的行为。”美国国务院负责网络事务的协调官克里斯·裴恩特表示。“为增进合作,并加强双方之间的理解与透明度,双方都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裴恩特说,他希望中美首次网络工作组会议能够成为两国在网络安全问题上进行实质性讨论的开端。

  昨天,在中美新一轮战略与经济对话开幕式上,美国副总统拜登和财政部长雅各布·卢都谈到了网络问题,但他们纷纷回避斯诺登事件中曝光的美国对华网络攻击和监控行为,而是在所谓“商业盗窃”方面纠缠。拜登声称,美国公司正在经历的网络盗窃行为必须被认为是很出格的,需要停止。卢则声称,为了中美经济关系取得成功,美国公司必须被保护,使其免于遭受政府支持的网络入侵。

  “在斯诺登事件发生后,中美在网络问题上形成对话机制就显得更为重要。”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胡泳说,“斯诺登事件削弱了美国在网络问题上的谈判筹码。”胡泳指出,尽管中美在网络问题上意见不一致,但应把各自观点拿出来沟通,以达到最低限度的共识。

  

“网络主权”争论

  就在中美首次网络工作组会议举行期间,《人民日报》9日披露,20136月,联合国信息安全政府专家组会议后提出的报告中指出,“国家主权和由国家主权衍生出来的国际准则与原则,适用于国家开展的信息通信技术相关活动,也适用于各国对本国领土上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的司法管辖”,从而确认了“网络主权”原则。《人民日报》认为,这一报告为今后网络领域规则制定奠定了重要基础,指明了方向。

  胡泳指出,事实上,早在2010年,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首份《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白皮书指出,中国政府认为,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自互联网主权这个概念提出后,也一直存在一定争议,即使是国内专家之间也对网络主权有着意见分歧。”他说。

  军事专家朱成虎少将今年6月在做客人民网演播室时表示,“网络主权”背后隐藏的意思是一国若对他国发动网络进攻就是侵犯其主权,受攻击方就有权利进行军事反击。因此,对“网络主权”的概念要慎提,因为这种提法可能对整个发展中国家不利。他认为,网络安全是全世界、全人类面临的一个共同的课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各国必须加强谈判对话、沟通合作。

  不过,今年624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解放军报社主办的《中国国防报》发表署名王军的题为《筑牢网络边疆的防护墙》的文章,文章称,“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的全新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捍卫网络主权,应像捍卫国家陆地、海洋、天空主权一样,已经成为国家利益的核心组成部分。……国家、民族的政治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和军事安全等都越来越依赖于对无形网络‘领土’的有效管辖和治理。”

  胡泳认为,互联网主权或者说网络主权概念的产生源自现实,民族国家正受到全球互联网的挑战,互联网属性决定了它是跨地域、全球性的,而民族国家间,各地域是有着不同法权的,因此民族国家与互联网之间的冲突在今后会加大。“事实上,全球化本身就对绝对主权冲击很大。比如打击网络犯罪问题,就是溢出了一国国界范围。还比如现在互联网上有许多非政府行动者,比如维基解密网站、斯诺登等事件。网络主权可能被过度定义了,忽略了一个前提,互联网治理需要全球网络社区建设而不是民族国家,如果是以传统的国家方式,那么就会对各种信息流动加以限制。即便是几个大国一起商量出结果也不行。”

  

中方多次呼吁制定规则

  中国此前多次呼吁,希望国际社会加强合作,尽早制订网络行为规则,建设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人民日报》9日发表的一篇题为《填补网络空间“规则空白”》的文章指出,“棱镜门”再次表明,个别国家正利用网络空间的“规则空白”和自己独享的网络秘笈,横行无忌,谋求对他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优势,寻求自身绝对安全。唯有各国都本着和平利用网络空间的诚意,加强沟通协调,开展有效务实合作,推动国际规则的不断完善,才能真正破解网络安全难题,实现普遍安全。

  《人民日报》海外版当天一篇标题为《网络安全不容“霸王条款”》的文章也指出,互联网大国把网络空间当成了国家利益博弈的新疆域,在网络空间制定什么样的规则、如何制定规则、怎样实现网络治理等核心问题上争执不下。无疑,美国仍试图在网络空间国际安全规则制定方面说了算,但需要看到的是,国际合作是网络安全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

  2011年,中国与俄罗斯等国家向联合国提交“信息安全国际行为准则”草案。这是该领域首份全面、系统的倡议文件,就网络空间国际规则制定提出建议。这既是响亮的“中国方案”,也是中国为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心的议题提供的公共安全产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今年72日至4日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出席第四届安全事务高级代表国际会议,同金砖国家代表就共同制订网络和信息安全行为准则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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