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下这个标题时,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长沙警方逮捕,理由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报馆还算仁义,发了通告要“全力维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益”。这也是新快报第二个被捉去的记者,此前记者刘虎被北京警方批捕,罪名是“涉嫌制造传播谣言”。
对于刘虎的拘捕,新闻界没怎么发声,甚至连东家也没吱一声。许多同业在谈及此事时,也多选择缄默。但在陈永洲一事上,报馆终于表明态度,而不是学同城媒体,“配合司法调查”。也许再这么捉下去,不止新快报要垮塌,其他报纸也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在看到更多事实披露前,还很难说记者被捉一定就是对言论自由的践踏。但只要强力部门不能给出详尽的披露,并且获得认同与谅解,公权打压新闻报道权的疑虑就不会消除。出于此类事件的一贯手法,警方会协同有司有步骤放料,一点一点向舆论里注入东西。
以新闻界现今的实情,怕是很难对这样的遭遇做出一致的谴责。所谓的价值共同体,历经快速崩溃,早已是一滩污泥,扶不上墙头。尤其是,警方选择了在业界不属于第一梯队的地方媒体,分散了在目标选择上的压力。这从一个侧面说明“网络整顿”的精明与系统化。
然而,只针对次优报馆记者的捕捉,并且将记者的职务作品与报社切割,专门对孤立以后的记者“亮剑”,也显示了此番动作不是要立法治的威风,更好像是把力道放在震慑上。这里就需要警方做充分的解释。可话又说回来,解释了又能怎样,强力意志要贯彻。
涉及大公司的深度调查,一般都会有查证工商资料的环节,而且一般都不是记者能完成的,通常需要相熟的律师予以协作。如果要利用捕捉记者达到震慑的作用,那些倾向于与记者合作的律师也躲不开。而这样的律师数量并不多,记者与律师的联盟显然在震慑指向上。
仅以传媒业观之,经由精细化的审查操作,传媒业已然被驯服。以审查为先锋的传媒业管控大功告成。此时,再上司法手段予以强化,看起来似无必要。但政治与司法手段的齐齐施加,能达到及比单纯审查管控更厉害的遏制深度,这样的操作必然会被其效果所激励。
考虑到传统新闻业已经难有挑战举动,那么,继续上手段施压的意义何在?既然政治管控可以见效,何以再动用司法强力?一个可能的解释是,在财经商业这些审查的传统题材之外再划出更多“红线”,剥除新闻业可与社会舆论联动的最后一块“领地”。
与审查的阴柔气质不同,强力操作的专业特点是精心衡量、精准出击。在一公两高的解释之外,地方选择打击的“自选动作”,有了张家川的前车之鉴,想必警方会更加谨慎,这也造成舆论声援难上加难。相较而言,富士康几年前对记者的司法恶攻,简直不值一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