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被称为“新公民运动第一案”的刘萍等人“非法集会案”的二审结束。香港英文《南华早报》星期四、五连续报道称,被北京警方拘押近3个月的中国知名企业家、”新公民运动”的推动者之一的王功权承认犯有”扰乱公共秩序罪” ,并愿意应当局的要求与另一位在押的”新公民运动”主要推动者许志永断绝关系。有评论认为,中国当局打压”新公民运动”广受海内外关注,此时迫使王功权公开认罪,是一系列有计划打击该运动的步骤之一。
香港英文《南华早报》周四周五连续报道,有3个消息来源称,自9月13日被拘押至今的知名企业家、”新公民运动”的推动者王功权,承认犯有”扰乱公共秩序罪”。他在一段视频里表示,如果北京当局要求,他将和另一在押的”新公民运动”主要推动者、法律学者许志永断绝关系。据称王还表示”自愿”解除对辩护律师陈有西的委托。据知情人透露,这个视频可能将在央视播放,以证明他愿意与当局合作、获得减轻惩罚。《南华早报》援引其中一个信息源表示,怀疑王功权在看守所期间受到虐待。
《南华早报》有关消息一出,立刻引起各方面人士的热议。广州作家野渡周五接受本台访问时表示,他得到的消息是,王功权承诺将退出“新公民运动”:“(有关消息)值得商榷的地方是,王功权并未表示要和许志勇一刀两断、划清界限,而只是答应不再支持‘新公民运动’。”
对于王功权被指认罪,舆论广泛认为是受到高压逼迫或者肉体折磨的结果。
曾被当局拘押的维权律师唐荆陵告诉本台,以他的亲身经历推测,不排除当局对王功权施压或虐待的可能:“我相信主要原因是当局对他施加了很大压力,也不排除使用了酷刑的手段。因为就我们自己的经验来说我们当时是普遍遭受酷刑的。”
而野渡认为,王功权作为商人会受到很大的压力:“我们都知道,在中国一个商人,特别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他有很多利用潜规则的地方,也就是说他要和这个体制有交易。这些是不能摆在明面上的,换句话来说就是他会留下很多把柄给当局。也有可能,对他以后的经商或商业伙伴等等,有很多他要承受压力的地方。这些必定会导致他要向当局作一些妥协和交换。”
网友多数表示,就算王功权真的认罪妥协也是可以理解的。
对此,野渡说:
“ 现在做公民运动不是要求别人做牺牲,而是每个人根据事情的需要去做自己认为对得起良心的事情。最主要的是,只要不出卖别人,那么他自己的个人选择,无论是退出还是什么都是可以理解的。”
许多网友对当局可能继薛蛮子之后再次安排由央视发布王功权认罪的视频表示反感。唐荆陵认为,当局可能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才首先通过《南华早报》发出消息:
“因为早前他通过央视发布薛蛮子的消息,直接引起了他自己内部的反弹。就像央视王青雷对这件事情的批判性的文章。这个会引起很大的反感,因为央视这个媒体本身就已经很臭了。”
为了解王功权的代理律师的情况,本台记者周五致电陈有西律师任职的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暂时王功权已经更换律师,而进入审判阶段后陈有西可能会再担任他的辩护人,其余细节不便透露:“感谢您的关注。”
野渡评论说:
“他既然和官方有了交换的条件,官方就绝对不希望被告所聘请的律师介入。因为律师介入的话,肯定会了解到案件的具体内容和交换条件 。这是官方现在不想让外界知道的。”
现年52岁的王功权是中国知名的企业家,也与法律学者许志永一起被认为是”新公民运动”的主要推动者。去年底,王功权、许志永等人联名发起”要求官员公示财产声明”。今年7月16日,许志永被警方刑事拘留。9月13日,王功权被拘;10月21日,王功权被北京检方正式批捕。有关王功权认罪的消息发布之时,被称为“新公民运动第一案”的刘萍等人“非法集会案”二审正进行到第三日。有评论认为这是当局有计划地打击”新公民运动”的一系列行动。
唐荆陵认为:
“我认为这是当局的一种心理战术,有意地在心理上彻底击垮王功权先生。另外,它可以在王功权和许志永,以及其他‘新公民运动’的推动者之间造成一种心理上的裂痕。”
著名维权律师腾彪周五在推特发文说:“今天有人把我2009年许志永被取保候审的旧推又翻出来,又制造混乱。前两天还有许志永已被偷偷判刑的消息。加上种种关于王功权的消息,看来要有动作。”
对此,野渡表示:
“这绝对是官方安排的一连串举措。先在舆论上,因为王功权在中国名气是比较大的,如果他安排了王功权这次认罪的表示和退出‘新公民运动’,那么就为现在正在审判的刘萍等三人作好舆论基础。也就是说,这个运动肯定是非法的,那么审判刘萍等人就是顺理成章的。也有可能为进一步以后审判许志永打下基础。”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江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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