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之后,早已领命改革的中共党政各部委尚待中央解读文件精神,而中纪委已经在官网铺展改革政策,准备动手。在多次表态批评一把手一手遮天,“决不允许存在超越于党纪国法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特殊公民”之后,中纪委在12月9日又明确指出,“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这在被认为王岐山已经破除了中共“刑不上常委”的魔障,打真正“大老虎”万事已经俱备,只待正式出鞘亮剑。或许也有可能,这只“大老虎”已经束手就擒,只需合适时机公布即可。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应王岐山倡议新成立的中纪委官方网站自11月22日起连发文章解读三中决定。12月9日发表的第六篇解读文章称,“实施责任追究应该终身追究,无论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有什么样的变动,该追究责任的都要追究。”
观察人士指出,“责任终身追究”的说法已经十分明确地表明,中共官员的退休并不意味着摆脱了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在工作中存在失职、滥用职权、作风问题,甚至是违法违纪行为,即使当时没被查明,退休以后仍然需要承接相应的责任,受到相应的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纪委第五篇解读中已经提出,“从实践看,由于权力制约不力、监督乏力,少数主要领导干部把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习惯凌驾于班子集体之上、凌驾于组织之上,大搞‘一言堂’,甚至一手遮天。这些年,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腐败分子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主要领导干部,有的还是高级领导干部,如陈良宇、薄熙来、刘志军等,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其实,后面的一句话语气更重。文章称,“大量事实也表明,地位越高、权力越大,就越应受到制约和监督,决不允许存在超越于党纪国法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特殊公民。”
上述观察人士又认为,这些表述隐含着极为重要的政治意义。作为中纪委官方对未来改革政策的直接宣示和部署,这些剑指所谓“特殊党员、特殊公民”的内容,已经明确打破了中共“刑不上常委”的政治潜规则。再加上第六篇对“责任终身追究”,并提出“如果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重大问题上有失职等领导责任问题,就要采取倒查的办法予以追究,绝不能以集体名义敷衍了事”等说法,中纪委对近期频受争议的前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指向性已然十分明显。
频见于中纪委官网的这些政策宣示,也为中共打“大老虎”做出愈益充分的政策准备和舆论动员。中共于此时祭出一位“大老虎”为反腐和三中改革立威和鸣锣开道,具有较强的合理性与可行性,效果亦会甚佳。事实上,此前已有消息人士向透露,中共打“大老虎”的决心已经得到现任全体常委的支持。而坊间在12月初已有消息声称,周永康、其子周斌、兄妹等人已被集中逮捕。虽然官方尚未正式回应这一传闻,但如若属实,或许只需等待合适时机公布这一结果即可。
另外,中纪委在三中后连发文章解读决定的做法也颇为引人注目。六篇重量级文章每一面世,均受到媒体舆论群起转发和继续解读,幸亏是在网络时代而未导致“洛阳纸贵”。六篇文章分别聚焦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一把手的制约和监督、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权力制约协调机制、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之所以如此,概因三中之后少有官方高层机构如中纪委一般频繁做出此类政策解读。实际上,三中全会甫一结束,发改委、证监会、央行、国资委、商务部等部委均在第一时间做出学习三中精神的活动和表态,并做出有限度的解读。但是其深度和范围却远不及中纪委。另据考察,在胡锦涛时期十七届三中全会结束之后,其也少有部委能够如本届中纪委一般做出此种姿态。
观察人士指出,中纪委在解读中所提“责任终身追究”等部分说法,甚至在中共十八大、三中中都未曾出现。这种现象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中纪委在中共决策中的主动性和权限地位。这种权限地位也意味着中纪委已经拥有足够的力量拿下常委级别的“大老虎”。“老虎”已伏案,只待剑出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