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开庭,双方当事人均缺席庭审,法院因此宣布择期再审。律师和当事人希望透过个案改善此方面的立法。
江苏省首例艾滋病就业歧视案当事人陈新(化名)报考公务员,因体检不过关而被拒绝录用。上个月他将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和镇江新区服务业发展局起诉到法院,陈新认为两单位的行为明显属于歧视,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为他办理入职以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案件于本周五在镇江当地法院开庭审理。
案件择期再审
因为案件涉及当事人隐私,庭审由律师全权代理,被告方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和镇江新区服务业发展局也只让律师前来,上午审判长为了让事件有更为清晰的阐述,要求双方都要进入庭审现场。但因当事人均缺席庭审,之后法院宣布案件择期再审理。
跟进协助这起案件的公益组织“天下公”工作人员江亚萍周五告诉本台记者:现在只有代理律师过来,所以他(法院)觉得没有办法把握,决定延期审理。此案的代理律师李珺认为,以往的案例的经验来看,此案的胜算不大,但有必要透过个案推动法律的进步。
律师及其当事人:透过个案改善立法
李珺律师也告诉本台:对于这个案件的结果,根据已有的判决以及一些案例来看,此案的判决结果可能并不理想,不乐观。我和当事人都认为有必要通过个案推动法律,推动正义,能够改善立法,引起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注意。(针对)这一类群体的法律现在已经过时了,非常多的规定都是不合情、不合理、不公正,甚至可以说是被淘汰掉的,肯定是基于国家立法的成本比较高。政府也一直处于非常被动,他们认为有必要就会去做,他们认为没有必要绝不会去动。我觉得作为公民来说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去推他一把。
案件中的当事人陈新是一位80后的青年,因父亲离世而与母亲相依为命。在经济条件窘迫的情况下,今年他报考了江苏省镇江新区服务业发展局“服务业招商引资”只录用一人的岗位。他以面试80.4分,英语面试成绩82分的高分通过综合面试。而该单位因他体检报告HIV(艾滋病病毒)抗体呈阳性,拒绝录用陈新。
陈新向本台表示:我们国家《就业促进法》或者像《艾滋病防治条例》都有明确的规定,保障我们这种感染者这类人群在就医、入学方面都应该得到保障。对于他们(用人单位)来说,我在服用药物是可以活到一个平均寿命的,这是被广泛认知的,或者说是一个认知的科学常识,我觉得我能够胜任那份工作不会造成别人的感染,也不会造成艾滋病的传播。
陈新表示目前正在就职一份新的工作,但是工资比较低。面对未来的诉讼结果他比较乐观,认为目前的社会舆论还是普遍地支持他。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