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一些支持中国民主的人士最近在一起控告中国最大搜索引擎百度屏蔽信息的案子中败诉。法官引用被告方的言论自由权作为否定原告要求保护他们言论自由的依据。这引起了人们对美国第一修正案有关言论自由的权利是否同样保护着对言论进行限制的实体,以及互联网时代一国政府的审查制度是否可以逾越国界在另一国合法存在的问题。
控告百度删除信息案败诉
3月27日,美国地方法院纽约南区法官杰西·福尔曼,裁决百度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受到美国宪法有关言论自由的保护,宣布张健、王天成、傅申奇等八位纽约居民,控告百度“非法删除了他们在美国搜索有关‘中国民主运动’和其它有关信息的结果”的案件败诉。
原告律师斯蒂芬·普雷齐奥西说,他对此案提出的诉讼理由被法官刻意回避,而这一理由提出了一个重大问题。
原告律师:外国政府对在美国运作的实体施加言论限制
“我的问题是当一个外国政府对在美国境内运作的私营实体施加言论限制,尤其是政治言论,在本案是支持民主的言论,当一个外国政府施加这种限制的时候,我们就要提出问题了,这就是这一诉讼案的根据。”
美国没有法律禁止公司执行外国政策
但是,纽约执业律师李进进说,该案的被告并不是中国政府,而是百度,即使证明百度执行了中国政府的政策,美国也没有一条法律禁止一家私营公司按照另一国政府的指令行动,除了宣传直接用暴力推翻美国政府或攻击美国人民的生命财产为违法。李进进说:“没有这样的法律。如果有这样的法律我们的事情就变得非常清楚了。”
8位原告的代表张健说,他写的大量有关中国民主,包括茉莉花革命的文章,以及他拍摄的100多个视频,全部被百度屏蔽。他说:
“我是一个中国人,我看到了西方民主价值,我想把这个东西告诉我的同胞们,告诉我的朋友们,但是因为有这样一个互联网的工具作为中共的帮凶去禁锢你的时候,这个是我们不能容忍的。”
百度通过屏蔽掩盖历史真相
如果用百度和谷歌同时搜索“六四”,百度首先显示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部分搜索结果未予显示”的声明。其首页10条搜索结果只有第一条与六四直接相关,那就是中共对六四的定性,指其为“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和“暴乱”。而在谷歌的头10条中,有对六四狭义和广义中性描述的维基百科、六四的纪录片、新闻报道和相关网站。
法官判案的三点逻辑
李进进认为,百度帮助共产党愚弄老百姓,是历史的罪人。但是在法官长达17页的判决书中,有三点逻辑十分清楚:第一,百度搜索引擎结果属于言论范畴;第二,百度搜索引擎对言论进行选择属于言论自由范畴,受第一修正案保护;因为在美国“不管你美国政府多么不喜欢共产党,多么不喜欢你共产主义,他的法律没有禁止人们去宣传共产党,没有。”
李进进:原告权利在美国未受侵害
第三,原告的权利在美国并没有受到侵害。
“你在美国可以不看百度啊,百度封锁了你,你去看谷歌嘛,你可以获得充分的自由获得你言论所需要的自由,你可以进行自由交流,你可以搜索你所需要的东西。”
中共利用美国言论自由扩大影响
李进进认为,法官的判决并不等于支持百度的审查行为:“只是说他这种行为在美国法律中没有办法去制裁,只是说明共产党通过百度利用了这个言论自由,来发挥它自己的影响和作用。”
反观百度,李进进说,它赢了官司,却没有欢呼,“为什么?因为法官说,你有不宣传民主的自由。百度敢承认说我不宣传民主和自由吗?”
但是原告律师普雷齐奥西说,搜索引擎不应该被施加对言论的限制。
原告律师:搜索引擎不应有言论限制
“当一个搜索引擎实施了外国政府,尤其是独裁政府的限制措施,打压支持民主的言论,那么它们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我们应该对其进行管制。”
他认为,这一问题事关重大:“我们生活在一个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无远弗届社区的时代,我们应该提出和解决这一问题。”
他已与当事人讨论,决定在30天上诉期内向美国第二巡回法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