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IT经理世界》2014年4月2日
观念的强度和密度
汪丁丁
观念之发生与传播,在特定网络之内,无疑要受强度和密度的影响。容易解释的,可能是观念的密度。单位时间和单位空间,统称“单位时空”。在社会网络的单位时空之内出现的同类观念数目,可认为是观念的密度,其实不必计算密度的精确值,只要相对于其它观念而言更密集或更稀疏即可。例如,我的微信群,北京,两天之内,关于雾霾的消息最密集,其次是与教育有关的消息。同类观念之间常见的是互替性,即其中某一观念传递的信息或多或少可由其中另一观念传递。所以,观念密度倾向于降低同类型的每一观念可产生的效用。也因此,许多大学都规定不允许在同一专业内读两次博士研究生。
不容易解释的,可能是观念的强度。因为,当我们谈及强度的时候,涉及主观感受与客观背景的比较,这是19世纪后期著名的“韦伯–费希特”定律的内容——与经济学家广泛运用的“边际效用递减律”类同。单位时空之内,相对于背景噪声而言,刺激越强,主观感受的强度越烈。又因为神经元网络对刺激的反应强度随时间而减弱(适应),于是有“边际强度”递减的规律——生物主观感受的基本性质。当然,同类观念的密集分布,相当于增加了背景噪声,于是降低它们当中任一观念的强度。所以,密度影响强度。众所周知,长期以来,国内的新闻监管远比国外严格,无异于一道壁垒,姑且称为“传播壁垒”。在国内生活的中国人,听惯了对中国的赞扬,密集的赞扬构成很强的背景噪声,为了有效(高于背景噪声),新的赞扬必须更偏激。我们观察北朝鲜赞扬自我及诋毁非我的偏激化倾向,不难明白上述道理。也因此,真正的言论自由总是倾向于降低争论双方的偏激程度,逐渐养成公众的稳健态度。我们知道,公众对任何偏激观念的警惕之心,是社会成熟的标识。
由此引致观念强度的另一决定因素,在一个成熟社会里,观念偏激往往降低观念的强度——对成熟的公众而言,偏激的观念只能构成背景噪声。相反,持重稳健的见解,在纷纭难辨的论争中往往赢得更多注意力(等价于强度的增加)——容我重申,前提是公众足够成熟。
怎样的公众算是足够成熟呢?不必引经据典,容我直接定义:(1)任一社会,总有必须求解的重要问题;(2)这些重大问题之所以被这一社会认为是重要的从而必须配置足够资源才可求得缓解或解决,是因为,首先,有被认为重要的社会成员,由他们构成集体决策的层级。其次,这些重要的社会成员关于重要社会成员的筛选标准已达成某种共识。第三,长期而言,由重要社会成员构成的集体决策层级关于重要问题的筛选标准达成共识;(3)社会成员,重要的以及不重要的,凡参与求解重要问题的,搁置私心(所谓“口味”,tastes)而出以公心(所谓“价值”,values),只为求解重要问题而合作(求生存),只为寻得求解问题所必须的真知而参与讨论(求真)。这样的讨论,称为“社会过程”(social procedure)。而诸如立法、政治和经济等行动,其实是社会过程的外化(overt)。换句话说,社会之为社会,决定性地取决于是否存在这样的社会过程;(4)凡存在上述之社会过程的社会,参与社会过程的社会成员就被认为是成熟的,称为“公民”。凡不存在社会过程而充其量只有被动的(overt)立法、政治和经济行为的社会,其社会成员就不是成熟的。这样的社会,不论民主还是独裁,其实并不是社会。
我们的网络社会里充斥着远比国外更多的偏激言辞,如果有相关的统计数据,我认为从数据得到的分析结论更可能支持而不是否证上述感受。偏激,意味着公众不成熟。因为,没有人愿意毫无收益就发表偏激观念。收益从哪里来?仅当偏激观念对公众而言有足够高的强度,偏激的观念才可能(但不必定)有收益。
最后一项重要论断是:观念不断偏激的倾向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偏激的观念不断提升背景噪声从而要求更加偏激的观念。可是,人类的情感结构不可能承受无限偏激的观念。不难想象,当“背景偏激”到极高程度时,终于要引致公众感受的疲劳。或许因为漫长演化的结果,在人类心智的各种性质当中,只有理智是最稳定的性质。很久以前,我写过一篇短文,何谓“健全的理性”(即“理智”)。我的结论是:理智是偏激的死敌。
结语:理智是可持续的,而偏激是不可持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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