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三十年前,香港漫画家尊子画过一幅漫画:盛装的新娘蒙着头巾,正在大婚的仪式中叩拜父母。父亲的样子是邓小平,母亲是撒切尔夫人,而她身边的新郎只是一卷纸,纸上写着《中英联合声明》。
一场新娘做不得主的盲婚哑嫁。
与中国熟悉的“孩子回到亲生母亲怀抱”、以及西方常说的“东方明珠落入共产政权”都不同,这是香港人眼中的“回归”故事,留下不少香港人对那命运改写时刻的真实记忆:惊慌、茫然、还有隐隐的屈辱。
那是1982年到1984年的中英谈判,前途问题有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起在每个人头顶,而530万香港人坐在家里,等待宣判。他们甚至没有资格说点什么。有香港代表去到北京,希望向邓小平当面表达港人的意愿。1984年6月,邓小平回应了他们那句著名的话:“中英谈判不是三角凳。”
“三角凳”一度在香港成为流行词。人们反覆咀嚼它的意思:香港要认清楚自己的位置。回归与否、怎么回归是中国和英国之间的事,是两个国家的主权谈判,跟香港民意无关,香港人根本没有资格上谈判桌。
在中方看来,这是外交上果决的大智慧;而对没来得及有真正“解殖”过程的香港来说,则划下一道隐秘伤口。“这伤口至今还在,没有好,甚至刚刚开始被意识到,”香港岭南大学文化研究系副教授罗永生说。
三十年后的今天,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讲了另一个故事,几乎像是当年尊子漫画的平行版本:
女儿18岁前,父母说不能谈恋爱。18岁生日那天,父母又说,时机还不成熟,5年后才考虑让她自由恋爱,女儿默默接受。23岁生日前夕,父母说在考虑了“循序渐进”和“实际情况”两大因素后,决定女儿可在28岁自由恋爱……万万没想到,当她28岁生日快要来临时,父母突然对“自由恋爱”作出解释:你的恋爱对象需要让我们先挑,他必须不与我们对抗。一直沉默的女儿听后,问道:自由恋爱,难道不就是全凭个人意志去选择吗?
这是陈健民对1997回归以来,香港人争取《基本法》中所承诺的民主之路的比喻。“女儿”是香港,“父母”是北京,“自由恋爱”是民主普选,从2003年开始,每一年“女儿”和“父母”之间都因为争取“自由恋爱”爆发激烈争吵;而如今,正是“28岁生日快要来临时”。
根据2007年12月全国人大的决议,香港可以在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怎么选?谁说了算?公开的激烈争论从去年开始,席卷全城。
民主派人士和他们的支持者(根据历年立法会中直选议席的得票统计,约占选民6成)坚持,香港要的是“符合国际标准”的“真普选”;而北京主管港澳问题的各级官员则明确表态,邓小平早在中英谈判期间就提出的“候选人必须爱国爱港”以及遵守《基本法》才是谈普选的基础。《基本法》与国际标准未必矛盾,但“爱国爱港”的政治表述,则令民主派强烈担心会成为筛选候选人的门槛,让北京不喜欢的人物无法参选行政长官。他们担心,争取了十几年的“普选”,最后只有“假普选”。
时隔三十年,香港再次走到了政治上命运攸关的时刻。这一次,很多香港人不甘心呆在谈判桌外了。
一场可能是回归以来香港最大规模的激进社会运动“占领中环”正在酝酿。运动的方式很直接──如果没有“真普选”,就“公民抗命”,不惜以违法(而后伏法)的牺牲手段“占领中环”,瘫痪政经中心;试图凭这张蓄势未发的底牌强行登上谈判桌,逼迫中央妥协,落实“真普选”。
而另一边,一直通过港澳事务官员“放风”的北京,则直接摊牌。6月10日,国务院首次发布针对香港问题的白皮书,全面宣示中央政府对“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内涵与边界的立场。
像是三十年前那句针对主权谈判的“三角凳”,2014年的白皮书,针对民主治权,字字句句仿佛又在提示香港人:认清自己的位置。
二、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这份《“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长达2.3万字的文件,系统回顾了“一国两制”的诞生过程、回归17年以来它在香港各个领域的实践,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宣示了北京对“一国两制”和《基本法》的立场。
作为官方正式文件,白皮书虽没有法律效力,但常被中国政府用于发布重要政策或权威表态。1992年至今,在“地区”问题上,国务院发布过关于西藏的白皮书9次,台湾的2次,新疆的2次。而此次,是国务院首次针对香港问题发布白皮书,并同时翻译成七国文字,向国际社会发送。
白皮书提出,目前,“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出现一些“在经济社会和政制发展问题上的不正确观点”,而这些观点与“一些人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有关,因此,是时候“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
白皮书起草的主要参与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强世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白皮书的起草开始于一年多前,选择此时发布,不可回避的正是目前争议激烈的行政长官普选问题。
强世功说,跟以往北京对“一国两制”的表述明显不同的是,白皮书还“特别强调了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白皮书中写:“中央政府对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拥有全面管治权。……高度自治权的限度在于中央授予多少权力,香港特别行政区就享有多少权力,不存在‘剩余权力’”,并详细列出了“全面管治权”所包括的内容。在强世功看来,用“全面管治权”这个概念概括基本法赋予中央在香港实行的权力,“强化了中央治港的理论基础”。
自2003年北京在香港强推涉及“国家安全”的基本法23条立法,引爆了回归以来香港最大规模的抗议、50万人上街游行之后,强世功认为,中央治港政策一直在不断微调,从过去“井水不犯河水”的放任不干预政策,调整至重视“沟通”、“对话”的话语权,再到普选前夜,强调全面管治权,白皮书展现了这种思路的调整。
更引人注目的是,白皮书首次提出“一国两制”的根本原则和宗旨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个表述在白皮书文本中反覆出现达6次之多,并放置在传统的“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之前,声明这是对“包括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等在内的治港者”的基本要求。
这个表述最早来自胡锦涛在中共十八大上所做的报告。报告中提到:“中国大陆面临对外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对内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双重压力”,这一提法亦是之后习近平提出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要依据。然而,压力“内”、“外”有别,白皮书首次将香港问题放在“对外”的“国家安全”层面阐述,令不少港人愕然。
在白皮书发布之前,曾有两个以上接近中央与香港高层的消息源向笔者透露,随着2017年普选的临近,香港问题更倾向于被放进“国家安全”的框架处理,而不仅仅是“一国两制”框架。这一转变让北京的知港派忧虑,也令部分开放的香港亲中派政治家感到前所未有的担忧。强世功回应这一点时十分谨慎,他承认“一派人确实更关心国家安全的问题”,“鹰派”与“鸽派”正在治港问题上博弈,但也强调中央政府到目前的取态仍然是“平衡木”。
对普选问题,白皮书的表态是:“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制度必须符合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的法律地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人选必须是爱国爱港人士。”
“爱国者治港”,这个30年来一直以领导人讲话与党报文章的形式存在的中央治港“潜规则”,至此作为普选的条件,首次正式写进官方文件。
在白皮书发表之前,香港民间社会对一国两制的信心已经降至1997年以来的最低点。据2014年上半年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调查,随机抽样的人士中有48%对一国两制“有信心”,45%“没信心”,净值仅有3%,是回归以来最低位。
白皮书的发表令局势雪上加霜,犹如在香港舆论投下一枚炸弹,引发社会的强烈不安与反弹。香港网友Alex Fan在主场新闻形容:“开着电视见到中国政府公布了白皮书,震撼程度可相比25年前我在电视镜头看到北京六四事件。”感叹“一国两制已死”、“假面舞会提前结束”、“唯有占领中环”之声更是不绝于耳。泛民主派的公民党党魁梁家杰甚至表示,如果白皮书的论述是在1990年颁布《基本法》时发表,香港就不会在1997年7月1日顺利回归。“占领中环”运动的发起人之一陈健民对媒体回应称:“香港人要求的是最基本的尊重。其实北京越是尊重两制,香港人就越是尊重一国,但不断用一国压两制,反抗一国的力度就会越大。如果‘高度自治’受到威胁,我相信会有更多的香港人支持民主运动。”
不过,也有不同看法。曾任律政司司长的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在接受采访时便回应表示,白皮书并没有什么逾矩之处,香港社会反应过度是因为部分人过去对“一国两制”有误解,“这次中央只是系统地讲清楚”。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接受传媒集体采访时亦表示留意到关于“国家安全”的新提法,但认为在香港正进入激烈争议普选议题的时期,“中央透过白皮书讲清楚坚持的原则、忧虑、和希望的发展方向,对香港是好事。”
三、
香港的民主化问题,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就始终绷紧着香港和北京的神经。是否及怎样达至“普选”是基本法起草过程中争议最大的地方,也是后来遵照邓小平指示加入“循序渐进”原则,走到没有退路的今天,悬在眼前的最大难题。
研究了全世界15个国家民主转型经验的耶鲁大学教授林茨(Juan J. Linz)曾在1996年出版的名著《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中断言了这个难题的结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终完成民主化之前,香港不可能变成一个民主政体,无论那里的民主运动范围和力量有多大。”
去年10月刚刚去世的这位著名社会学家认为,香港正好代表了民主转型经验的特殊案例:“在非民主化的国家之中是否可能产生一个有效运行的民主政治亚体制?”他经过分析后判断,无论政治上还是主权结构上,都不可能做到。
这也正是香港当下困境的核心来源。
对香港来说,现实政治中,民主的发生并不像民主派所期待的那样顺理成章:公民社会、言论自由、法治完善、行政高效、经济富足……种种社会基础都已具备,民主转型理应水到渠成。可惜上述只是充份条件,最重要的必要条件却是:香港有完全的能力决定自己可以怎样做。
但1984年的《中英联合声明》决定将香港的立宪权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换言之,“自治”并不是本质性的,《基本法》的框架决定了香港特区的所有权力来自中央下放及授予。1997回归以来的政治实践,让香港人大致摸清了“一国两制”的底线,香港中文大学政治学教授马岳总结为:“一般社会和经济事务决策,中央绝少干预,但在政制发展问题上,中央会毫不犹豫地行使其最终决定权。”尤其在民主化的问题上,实际上中央从没有放松过主导角色。白皮书的发布,也是例证之一。
回归以来,民主派人士在谋求香港民主化改革时,反覆重申着同一个道理:如不尽早建立民主制度,香港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香港中文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陈健民曾在2004年的《明报》上发表文章,认为“香港已是一个多元复杂的社会,活跃的公民社会、批判性强的传媒和议会内外的政党政治令管治日趋困难。在这环境下必须建立民主,才能驾驭政治局势。若不建立民主制度,就会出现政治滞差,即政治制度无法应付社会的政治诉求……民众或者变得犬儒冷漠,或者就容易走向民粹主义,各方利用群众运动及情绪来支持其政治路线,社会会更不稳定。”十年过去了,每一年,每一个月,都有人在发表早日落实普选的拳拳之言。
基本法中规定,1997到2007香港实行代议制选举行政长官及立法会;同时定下“最终达至普选”为宪制目标。因此从2003年开始,香港民主派人士就开始争取2007年实现普选。但全国人大三次针对《基本法》释法,将落实普选的时间表从2007年推到2012,最后推到2017。学者们眼看着理论推演中的代价在自己生活的土地上逐一变成现实,却无能为力。
对北京而言,“民主香港”同样是个意料之外的难题。
它并非“一国两制”最初的本意。无论是邓小平最初的“一国两制”构想,还是白皮书中提到的,1983年中国政府就解决香港问题形成的十二条基本方针,“一国两制”的要义均指向经济制度,是为了保障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在马岳看来,“一国两制”的基本构思是“在主权统一的情况下,透过政治制度安排,赋予香港特殊的地位,在回归后继续以资本主义都会的角色来贡献国家经济发展”,其实是49年中共建政之初,对香港“长期打算、充份利用”政策的延续。而基本法中关于司法独立、社会自由等安排也是为了让资本主义在这些配件下继续茁壮成长。换言之,北京需要,且只需要香港“马照跑、舞照跳”,而不是什么政治民主。
此外,在中英谈判一直到基本法起草之前的香港,主流社会也确实没有表现出“民主”意识的集体自觉。当时香港的大多数民意既不求民主,也不愿回归,而是希望继续成为英国殖民地,即“维持现状”;或者主权回归中国,治权留给英国。只有很少一部份知识精英与进步学生提出“民主回归”,更少数的人提议公投式的“命运自决”。
四、
在香港和北京之间,有过短暂的一瞬,“民主香港”引发了共鸣。虽然三十年后回看,这段共鸣几乎像是错置了历史时空,尽是美丽的误会与一厢情愿的天真。
那是1983年,中英就香港前途问题的谈判陷入僵局,港元暴跌,市民到超市抢购日用品,人心惶惶。香港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鉴于事态严重,先后致函当时的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在信中,他们反驳主流社会对殖民统治的眷恋,支持“民族回归”,同时要求给予香港“民主自治”,来稳定香港局势。港大学生会的去信中这样表述“民主治港”的诉求:“坚持港人民主治港的原则,而中国不干涉香港内部事务,将来香港地方政府及其最高行政首长应由市民普选产生。”
学生会给赵的信件其实难以代表多数学生的意见,此事曾在港大及中大学生内部分别引起极大争议。但以论政团体“汇点”为代表的本地知识精英与“进步学生”站在同一立场,表态支持民族立场的回归,同时向中共换取港人自治的民主制度,形成“民主回归”派,与社会主流的“维持现状”选择相抗衡。(注:“汇点”即是民主党的前身。)
谁也没想到,四个多月后,学生们竟然收到赵的回信。
1984年3月,赵紫阳覆信中大学生会,承诺:“中国政府在解决香港问题过程中所采取的政策和措施,一定会符合香港同胞的愿望和利益”;5月,覆信给港大学生会:“将来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民主化的政治制度,即你们所说的‘民主治港’,是理所当然的。”
赵紫阳的信函在本地传媒引起轰动,“民主治港,理所当然”被视为中国政府首次以书面方式表明对香港民主化的肯定态度──英国给不了的,我们可以给──这种表态,为当时在舆论上处于劣势的中方,开创出有利的局面;另一方面,在大陆,“香港大学生支持回归”则被官方媒体《人民日报》等作为港人渴盼回归的代表声音广泛报道,亦在本港亲中媒体刊登,成了抗衡主流保守舆论的重要旗帜。
“民主”承诺所换来的舆论支持,就这样给了“回归”最后一把推力。
1984年12月19日,持续了两年、长达22轮的中英谈判落幕,中国总理赵紫阳与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在北京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
五、
关于这份受国际法约束、决定香港命运的最重要文件,英方谈判小组成员卫奕信(David Wilson)有个有趣的回忆:“我们希望制定出犹如《大英百科全书》般详尽的协议,但中方想要的,却是一份两三页A4纸大小的文件。”
最终出台的联合声明正文部份,的确只有1536个字,恰好两页A4纸。其中,关于政治体制只有两句话:“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由选举产生。”
从《中英联合声明》1984年公布,到《基本法》1990年最终出台,期间经历了六年的时间。这六年,国际局势风云变幻,中国大陆亦经历了八十年代从最激昂到最保守的转折。关于“一国两制”与香港政体,北京和香港各自有了更深刻、也更警醒的理解;而《联合声明》的笼统含糊,给这些新的理解在《基本法》的最终定案,提供了更大的空间。
强世功发表在《读书》杂志中的专文《基本法之谜》,记录了这段诡谲的历史。
“在基本法起草的上世纪八十年代,大陆政治民主化讨论也如火如荼,民主普选,三权分立学说尘嚣云上。本来《联合声明》中只规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由选举产生,并没有规定普选产生。可在这种政治氛围中,普选概念很容易引入基本法。”然而,1986年的北京学潮触发了邓小平的担忧,他在大陆推行“反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同时,开始担心香港。“对香港而言,这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窗口会不会成为推动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基地?会不会在回归之后成为导致中国政治动荡之源?……邓小平清醒地认识到,香港民主化的关键是香港管治权是否能够掌握在爱国爱港阵营手中的问题……问题在于:‘普选就一定能选出这样的人来吗?’,为此,小平主张循序渐进,不能很快普选。同时,他明确提出基本法中要赋予中央干预香港的必要权力,防止香港出现危害国家根本利益的事情。”
1987年4月邓小平接见《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表达指导性意见。此后,《基本法》中关于普选的条文加入“循序渐进”等限定条件,最终定为:
第45条: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第68条: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
同一时期,港英政府一反常态大力进行民主化改革:1982年区议会引入选举、1983年市政局选民资格扩充至全港市民、1984年发布香港代议政制发展绿皮书、1985年立法局引入间接选举……民间涌现大量议政团体,连同最早支持“民主回归”的本地知识份子发展为香港的民主派。他们一面热切关注中国的变化,一面在香港民间推动民主启蒙,为97后的“港人治港”做准备。
没有人想到,更大的变数还未到来。
1989年的天安门事件是中国当代史的一次急转弯,也急煞车般地中断了香港对于回归的浪漫想像。承诺“民主治港理所当然”的赵紫阳被迫下台;而发生在北京的杀戮,通过电视画面一帧一帧钻进港人心里。在这之前,他们在香港游行、捐款、唱歌,热切地支持天安门广场的学生,前所未有地认同这个青春呼唤变革的祖国;这之后,他们悲愤交加,捐血、捐款给受伤、逃亡的学生,从国语学校退学,去中国银行大规模提款希望它垮掉,然后集体移民……
八九事件让香港人明白,回归中国不只是中央领导人笑谈的“换旗换督”,在一个政治独裁的中国,必须有更具批判性的民主自觉与行动,才可能尽力维护“港人治港”。80年代“民主回归”的主要倡导者、学者罗永生回忆:“八九事件把整个香港社会都动员起来了,香港人到那时才真的知道专制是什么,通过看到民主的反面,才真的去想民主是什么,然后才大规模地去思考什么是政治。八九之后,‘民主’脱离了‘爱国’,变成了一种对中国、中共更强的批判。”
而此时,正是《基本法》草案出炉后的第二次公众咨询期(1989年2月﹣7月)。六四事件之后,排山倒海的批评投向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明报》创办人查良镛和圣公会大主教邝广杰退出起草委员会。民主化最积极的倡导者、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创办人李柱铭和司徒华,则被中国政府撤除草委会的职务。
而北京仍然力排众议,在草案中加入新的条文:第23条。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在多数条文称得上显示了足够诚意的《基本法》里,第23条却如同埋进美丽肌肤的定时炸弹,不断刺痛着港人的神经。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一国两制”承诺兑现,除了尚无民主选举之外,香港的司法独立、言论及媒体自由、游行及集会自由均得到保障。香港市民对中国政府及“一国两制”的信心也不断升高。“五十年不变”,在大多数香港人看来,邓小平这句承诺如果可以实现,五十年之后也许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然而远远没有等足50年。不过5年之后,2002年底,北京提出希望香港尽快落实第23条立法,这条明显危及到香港社会自由的法令唤醒了自1989以来深藏在港人心中的焦虑。2003年的7月1日,回归纪念日,超过50万港人走上街头,抗议23条立法为《国家安全条例》,并同时提出争普选、保自治的民主诉求。
这场回归以来最大规模的抗议游行,改变了香港的政治乃至文化生态。本土意识的苏醒、回归后民主运动的起点,都从这里开始。而中央治港政策的演变,北京在香港事务、包括在媒体言论自由中的现形,也从这里开始加码。为庆祝回归而特别在香港设立的公众假期7月1日,从此反而成了各界团体集体游行示威的日子,而他们共识度最高的核心诉求便是:“尽快落实真普选”。
2014年,不论有多大的争议之声,港府将就2017普选出具草案。十几天后的七月一日,恐怕是这句口号可以最后一次用上的日子。白皮书在此时出台,加之“占领中环”运动此前宣布将在7.1“誓师”,香港可能迎来97之后最愤怒躁动的“回归日”。
张洁平为自由撰稿人,现居香港。
纽约时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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