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治安人员暴力执法,遭到上千旁观民众围堵,警方派出防暴队解围。法律专家认为,中国社区治安应该让当地民众自己参与管理,制订规则,这样才能缓解民众与治安人员的各种矛盾。
据中国茉莉花革命网站的消息,9月22日晚,广东佛山市顺德区龙山镇,治安人员无故扣押摩托车并殴打车主,引起民众围观。
警察接警前来调解,因执法不公、偏帮治安人员,激起民愤,上千名围观民众围堵警车讨公道,导致交通堵塞。
本台记者打电话到佛山市龙江派出所查证这一消息。
记者:9月22号发生在龙山镇的治安人员殴打摩托车主的事情是你们派出所处理的吗?
值班警察:是,车主后来被抓,是因为他打人,现在已经放了,警察到场时围观群众堵塞了交通。
北京的律师李和平说,中国各地治安联防队是地方上为了维护当地治安而组建的,目的是协助公安部门的工作,联防队员在中国又叫保安或者治安人员,在一些地方也叫城管。
“这三种人员的身分在中国很特殊,他们没有官方认定的行政权力,但是他们又在执法的第一线,直接和民众发生关系,并且行使很大的权力。而行使这种权力又导致了民众和官方的各种冲突,引发群体性事件。”
李和平律师说,在解决民众和执法人员的矛盾方面,我们可以从西方民主法制国家借鉴一些经验,在西方法制国家,社会采用自治的方式来管理。
“比如一个街区或者社区他们会有一个民选的自治机构比如镇政府或者社区委员会,选民投票选出这一自治机构,自己管理自己。”
李和平说,而在中国,各地的自治系统还不发达或者说根本没有建立起来。
“官方为了使社会有秩序,利用行政权力控制社会,而官员不是民选的,而是中央政府自上而下任命产生的,治理系统是自上而下。”
李和平说,由于官员以及警察的权力来自上级政府,他们往往不对老百姓负责,甚至践踏民众的各种权利。
“一个人、一个社区,如果他们是被人管着,自己不能参与管理,那么他们的心里一定是不舒服的,别人对你再好,你也感到自己不是主人。而现在的情况是,管制你的人可能和你在各方面有利益冲突,或者说你的权利受到限制,而管理者又不是你挑选的,那么你必然会反抗,因此发生冲突。”
李律师说,如果一个社区的民众能够参与制订法规,参与管理。
“既然法规是你自己定的,那么你就会心服口服地遵守,而自己选出来的管理者必须有一定的素质,即使治安人员,也会挑选素质好的,而目前中国的联防队员素质很差,因此粗暴执法的事情频频发生。”
李和平律师说,目前中国各级社区建立自治管理系统还不现实,但是在立法上应该让民众有更多的参与,比如在社区招聘联防队员时,可以邀请民众参加把关,治安条例的制定也应该让民众投票决定。
(记者:高山 责编:申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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