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大多数二之二

真是太巧,同样一番话,十天之内竟然听过两回。第一回,是朋友转述,说内地一位媒体人和他在社交媒体激辩关于“占中”的事情,一时激动,那位媒体人坦白宣告:“二十多年前,我也曾经支持过天安门广场上的学生。但我现在明白了,原来那只不过是少数人的诉求,根本不是大多数人的意愿。同样地,现在香港这几百万人再怎么闹,也都只是少数人而已。我再也不会犯错,一定要坚持站在大多数人那边”。第二回,我亲身耳闻,内地一个聚会上头的新识急着要跟我这个香港来客表态,痛斥“占中”。他说:“当年我也参与过学潮,上过街闹过事。但那又能怎样?没用的,时代前进的方向不会因为少数人而改变。香港弹丸之地,区区几百万人,应该认清时势,跟上大局,别再继续瞎闹,顾及大多数人的利益”。

这些话并不叫人意外,但还是让我咀嚼良久,接下来一个多礼拜都还会在入睡前省思其中的涵义。不,它们不深奥,很好理解,而且许多人都说过类似的话。我也没打算去和说这些话的人深谈“占中”的是非曲直,反正大家所得讯息不等,很难有个客观的共同起点。让我在意的,是这些言语中的喻词,例如“形势”,例如“少数”和“多数”。

单从说理的角度而言,你要批评“占中”,甚至回头谴责六四民运,其实都能找到不少论点,甚至还是些不错的论点。为什么有必要把形势和数量也搬出来呢?尤其数量。难道就因为对方人数较少,所以对方的立场就一定是错的吗?一种意见的合理与否,一种取态的黑白对错,难道和相信他们的人数相关?如果真讲推理,我们都晓得这种思路的缺陷,因为真理不由数量而定。但是在我们大部份人的日常思维当中,概念与概念之间的关系并不总是逻辑的,而且精确的概念也并不总是最重要的。真正引导我们日常未经反省的思维活动的,往往是一些很感性的隐喻。在那番言语之中,数量便是这样的关键隐喻。当一个人在批评对立方只是“少数人”时,他并不是在逻辑地否定对方立场;他只是想加上“多数等于正确,少数等于错误”这个隐喻等式,以增加其说服力罢了。有些时候,一个人甚至还可以放弃任何推理的努力,只消使出这招等式,似乎就足以判明是非。

比方说一些因为房产被拆迁而上访的百姓,他们跪在政府部门前面的广场上哭诉;你可以说他们只是少数人而已。少数人受到影响,但地方发展上去了,大部份人会得到好处。又比方三峡水库工程,动迁人数几达千万,至今仍有未了后患;但你还是可以说他们是少数人,因为半片中国都会得到好处。再近一点,为了确保APEC期间北京空气清明,少数华北农村虽逢降温,但也还是不准在炕下烧柴取暖。这少数人的一时寒冷(也许这真是少数人了),换来了国家的面子,这岂不也是使多数人蒙利的美事?

这套思路如此流行,乃至于在一些非常极端的时刻,我们会看到它非常极端的表达。譬如前阵子令人神经紧张的连串恐怖袭击,惹起不少怒火,有些人就在激烈的情绪底下留言网上:“那区区几百万维族人,应该全部抓回来彻底汉化。把他们灭了,消融了,我们十几亿人才能得到安定”。它背后的预设仍然是个数量关系;几十个维吾尔人犯罪,凭什么可以牵连整个族群?因为他们到底人少,就算全族加起来,也比不上汉人壮大。多数人有好日子过,一小撮人灭族也就无所谓了。

我明白这是气话,但为什么一个人一生气,就能冲口而出地吐出一堆如此骇人的言语呢?在某些国家,再怎么愤怒,一句“黑鬼”恐怕也是个天大的错误吧。

能够顺利搬用这套等式的人,想必是站在多数人那边的吧。也就是说,他恰好不是一个第二天醒来,房子被拆了一半的人;他恰好不是一个长在四川,住在大坝库区的居民;他恰好不是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奶奶,寒风初起,于是打算在APEC那几天烧炕过夜;他又恰好不是个生在喀什的维吾尔青年,不用到内地大城讨生活,在找地方落脚的时候受尽白眼。他恰好不是“少数人”,他真幸运。

我们之所以要讨论公正的问题,起点正是因为不可能每一个人的运气都是这么好,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有机会变成那“为大多数人而牺牲的少数人”。念及诸种人间不幸境遇,念及任何个体不必要的受苦,因此我们关心社会制度的公正,不使一人遭难牺牲。为什么我们这个国家走到今天,会如此轻易地放言他人的牺牲,如此方便地漠视他人的处境?莫非我们都有把握自己不会变成少数人?

是的,重点就在于不要掉队,不要让自己沦为少数。比起追求制度之公正,个人的奋斗上爬要来得容易得多,也有把握得多。不想房子被拆迁影响,那就努力使自己住进一个不可能被拆迁的房子。不想自己被牺牲,那就设法令自己成为一个永远不会被牺牲的“多数人”。

政治上则更不容许犯下这种投向少数人的错。好比那两位因当年支持六四民运而悔悟的朋友,他们的反悔并不在于那场运动的原则有错(至少这不是他们现在这番言论的要点);而在于他们错判形势,对多数人走向的估计有误。可是,我们又该在瞬息万变的形势当中如何明辨政治上的“大多数”,那个等同于正确,等同于“主流”,等同于官方路线的“大多数”呢?不过两年之前,薄熙来在重庆推动的“唱红打黑”也曾一度被人以为是“大多数”。六十多年来,还有数不清的“正确”最后被人发现是错的,还有数不清的“大多数”成了值得追悔的少数。就算六四,当初也有些人以为自己跟上了形势,最后认错闭嘴,绝口不提往昔的误判。在这种情形底下,你有一直当个多数的自信吗?

套句内地网络红人周小平的话,“请不要辜负这个时代”,若想好运到头,你不能只是不辜负这个时代,你还得不辜负任何一个时代。就像“国学大师”范曾那样,从文革到今天都几乎全部正确了,紧紧掌握住了“大多数”的动向。

这就像是小孩玩的那些游戏,要是不想被“鬼”抓出去,就得灵敏迅捷地跟上大队,躲进人堆当中。落单掉队者,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这种游戏考验的不是推理和逻辑,更不是价值;而是聪明。所以“我再也不会犯错,一定要坚持站在大多数人那边”,这句话指的不是我终于看清了是非,我终于懂得了曲直;它的意思就是我“成熟”了,学乖了,我比从前聪明了;如此而已,没有更多。

另附:

——幸运的大多数二之一

“少数服从多数”,这可能是我最初所知的民主定义。大概小学三、四年级,老师在向我们介绍台湾为什么属于“自由世界”,而“万恶的共匪”又为什么不在民主阵营之内时,好像就是用这么一句最浅显最简单的话来教导我们民主的真谛。不只言教,我们还有实践,比如说选班长、选“风纪”,选各种各样的学生干事,我们全都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渐渐地,这句话就成了真理和常识,几乎不容置疑,就如说谎是坏事,孝顺是好事一样,全在小孩最早的价值认知之内,利落分明。再大一点,上了中学,我们就懂得用这项自小学到的真理去问一些老师难以回答的问题了:“既然我们可以选班长,那为什么我们不能一人一票选总统”?“为什么台湾和美国都是‘自由世界’的成员,但我们的总统却不像人家那样,要站出来让大家选呢”?

我不记得老师当时是怎么答的了,大概的意思就和今天在大陆看见的《环球时报》社论差不多,无非是现实很复杂,不可简单理解;而各国具体国情又都很不一样,不得一概而论,这一类的东西。

现实确实是复杂的。我后来才晓得至少在少数和多数的问题上,大陆与当年的台湾其实并没有那么大的差别。“少数服从多数”他们一样认同,小学班长他们也一样是选出来的,他们甚至比当时的我们更加肯定“多数”,乃至于到了一个把数量等同于是非,将有关数量的形容词变成关于价值的形容词的地步。

例如“占中”这种事情,由于它是坏事,所以就该强调它是“一小撮”人煽动出来的结果,而“大多数”市民是不赞成的。如果参与者众,实在不能说它是“一小撮”了;那就不妨说它是“别有用心的‘一小撮’人,利用了不明真相的‘多数’群众。”要是万一真有很多很多群众打从心底认同“占中”理念,甚且接近香港市民半数,那又该怎么办呢?没关系,我们还可以说“部份香港市民的过激行为和错误认识,十三亿中国人民是无法同意的”。

简单地讲,“多数”永远应该和正面的价值捆绑在一起,“少数”则必然要搭配负面事物。美国汉学家林培瑞(Perry Link)很多年前就发现了这种现代大陆中文的奥秘,他曾以“党中央”为例说明:“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代表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的党中央周围”,这句话理直气壮,听惯了官方语言的人一定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但要是换个说法:“让我们紧密团结在党中央那极少数领导同志的周围”,那立刻就变得非常刺耳,而且还很政治不正确了;尽管严格来讲,这句话并没有错,因为党中央确实是极少数人构成的(七个政治局常委对比于十三亿人民,这难道不是极少数?)。可是话不能这么说,因为“极少数”往往是用来形容坏份子的,所以我们应该只谈党中央代表了“大多数人民群众”的那一面,不能指出它只有极少数人这个事实。

为什么多数一定是好的,而少数就一定要坏呢?这自然是因为不论喜欢与否,“民主”──那个我小时候真以为就是“少数服从多数”这么简单的东西,确确实实已经成了普世价值。即便北韩,祖孙三代世袭统治,但它的国号也还是不可去掉“民主”二字。而共产党,身具左翼血脉,以平等为终极价值取向(这里所说的‘平等’必然也包括了政治权利的平等),当也不能否定民主这个好东西。问题只不过是如何诠释民主,如何说明执政者代表了大多数人,它又怎样由大多数人当中获得权力而已。所以怎么讲也好,“大多数人”是绝对不会错的,任何时候,我们都应该牢牢站在大多数人那一边。

由于在日常生活的语言使用当中,“多数”无可置疑地等同了“正面”,因此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主流”为什么会成为近年流行的新词汇了。我最初注意到这个词,大概也是常看《环球时报》的缘故。一开始在它的评论上见到“主流价值”、“主流媒体”和“主流意见”这些字眼,我是有点不习惯的。因为“主流”明显是个外来语,对应了英文里头的“mainstream”,而它的原意本该是指一些大众化的、通俗的,在市场上受欢迎的,在社会上广被接受的东西和观念。例如前两年在大陆红过的选秀节目和“历史穿越”电视剧,那就是主流娱乐的好例子,很媚俗、不高雅(通常高雅就不可能主流),可大多数人就是喜欢,它们的收视率就是好,于是各家电视台一窝蜂地赶制赶播。

这股风潮后来被政府部门制止,他们觉得这类很受主流爱戴的节目有问题,不高雅、太媚俗,并且还有歪曲历史常识与正确价值观之嫌。政府在这种事上出手,民间一时的不满难免。这时我就读到替政府护航的评论,说他们的命令是“为了捍卫主流价值观”。很奇怪,是不是?明明这类欢闹俗气的东西就是主流所好,怎么抵制它们却反而倒维护了主流呢?再后来我又看到零售上相当不济的《人民日报》被他们形容为“主流媒体”,大部份老百姓都记不全的各种宣传口号被称做是“主流意见”,于是便我明白“主流”在此指的原来竟是官方。官方认可的原则是“主流价值”,代表官方的媒体就是“主流媒体”。我看不惯,是因为我老把它想成“mainstream”,而英文里头几乎没有人会在官方和主流之间搭上关联,至少我从未听过有人会说“美国之音”是主流媒体。

我喜欢看《环球时报》评论的理由之一,是它写得这样聪明,策略上的聪明。在“大多数人民群众”显得陈旧、老气,甚至开始被人拿来当笑话的时候;它非常适时地推出了“主流”,洋派的语言,中式的内涵,撷取了“主流”原来那代表大多数人趣向的意思,又植入了正确的官方色彩。这种意义上的“主流”通行之后,大家就会渐渐开始觉得百姓喜爱的娱乐节目不能再叫做“主流”了;反而有些沉闷,但是“弘扬正气”的宣传片才是“主流”代表。

再说下去,一定会有人指责我这套分析出错。凭什么你要强把官方和多数人的爱好对立起来?难道一部电视剧就不能既得到官方的认可,又深受人民百姓的喜欢吗?“美国之音”之所以不算美国主流媒体,那是因为它只承担外宣任务;而且它还不能代表美国多数人的声音,只代表了西方假民主之名,行资产阶级掌政之实的政府的声音。没错,这种反驳是有道理的,因为归根究柢,中国的官方由始至终都站在大多数人民群众这边,所以它的主张绝对“主流”。

政府的取态,就是大多数人的立场;政府的发言,就是大多数人的心声。换做从前,我一定会笑话这是过时的党八股;可是这两年,我逐步发现它原来还真是实况,尤其那天在听完一位朋友告白他二十年来的心路历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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