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微博疯传一位微博名人广州区伯,因嫖娼被长沙警方行政拘留,从这个事情我们可以看出东莞沦陷之后,广东人民……算了不说了。总之就是又一位微博名人,因为嫖娼被专政铁拳技术性击倒了。不知道区伯会不会在cctv上忏悔,自己在微博上批阅奏章的自我膨胀心情……等等,不是应该忏悔嫖娼吗?好吧,上次薛蛮子忏悔那次,咋整君就看到忏悔别的了,不记得还有嫖娼这回事。

那么区伯到底为啥这么出名呢?据说因为这位退休老人家经常在街头监督公车私用,被他监督过并且拍视频上传网络的人员职业,包括公安、武警、解放军等……我擦似乎都是强大的部门呢,平时看到都怕怕,还敢监督?等等,监督不是公民权利吗?反正这权利咋整君是不敢行使的,所以咋整君至今还未嫖娼吸毒……等等公民监督跟吸毒嫖娼这两个事情有关联吗?当然没有我随便一说而已……表打我。

好吧,总之又一位喜欢no(pi) zuo(ping) no(zu) die(zhi)的微博红人大v因为嫖娼进去了,这次还是因为群众举报。只是由于发生的地点在长沙,因此不是伟大的朝阳群众举报。咋整君依稀记得长沙有个区叫火星……那么估计是火星群众举报的吧?好吧,其实咋整君今天想跟各位聊的问题是,警方到底是如何抓获嫖娼这种行为的!

关于这个嫖娼有很多不同的说法,比如叫鸡、去滚、出去玩等等。不过关于这种行为法律上的定义是:是指主体为不特定的同性或者异性,其中一方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简单来说,构成这条罪名要求首先必须得是存在金钱交易,其次还得发生性行为。至于一夜情、性贿赂、潜规则女下属等行为,则不属于嫖娼的范畴。至于包养小三,虽然存在金钱交易,但是因为持续时间比较长,所以不被视为嫖娼行为。好吧……简单来说吃收费“快餐”就是嫖娼。

那么警方又是如何认定的嫖娼呢?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有很多朋友都非常好奇。毕竟嫖娼是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如果当事人打死不承认存在财务交易,那么是否警方就无法奈何你呢?

关于嫖娼证据的搜集

其实对于认定嫖娼行为的证据,并不是那么的难以搜集的。一般警方冲进屋子里边抓人的时候,其实并不一定需要抓奸在床。只要两人共处一室,就可以首先认定双方存在一定的关系。接下来只需要确定到底是纯洁的朋友关系,还是纯洁的买卖关系?如果是后者,那么自然可以算成卖淫嫖娼了。

直到改革开放初期,男女如果共同住店,是必须要出示结婚证的。否则只能开两间房。当然在改革开放前,其实即便是一个人出差也未必能开房,因为你需要出示单位介绍信,证明你不是无端游荡到这里,而是有公务要办。至于旅游?那是神马玩意?

改革开放前唯一可以自由在全国游荡的时期,被称为红卫兵大串联时期,当时只要你说你去闹革命,就能免费搭乘火车去全国任何一个地方走一朝。当然,当地也会有免费的接待站,接待你。好吧扯远了……

其实我说这么多废话,唯一想告诉你的问题是,如果警方抓到两人不承认是买卖关系,警方最简单的测试方法就是单独问一方知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如果不知道,呵呵……你还敢说你是纯洁的友谊?逗我玩呢吧!

当然你可能会问,如果是纯洁的一夜情关系,这招似乎不灵啊?咋整?别着急,其实警方几乎每天都在抓此类案件,所以只要你能想到的人家已经遇到了。

开房本身就是证据

好吧,其实在中国要开房就必须得登记身份证件,无论是如家还是香格里拉,这套规矩都是一样的。另外咋整君必须善意提醒你,大部分卖淫女都曾经在警方某次扫黄行动中被处置过,那么她的身份信息自然也都有档案记录。而酒店的身份登记资料,其实会被上传到警方的系统中备案……好吧,其实我只想告诉你如果一个性工作者的开房资料上传后,基本等于提醒了警方“我在工作”。当然警方顺便调看一下监控录像,那么两人携手入房的片段已经可以作为证据了。

你以为在家就没事吗?

当然,开房确实比较危险,那么在自己家会安全一些吗?开始之前先互相了解对方姓名,这样警方就没招了!?答案是否定的!你在家不可能通过意念找到一个小姐上门提供服务,那么你需要打电话、上网、或者用微信对吗?这些通信记录警方如果有需要都可以轻松调取,导演王安全就是在家嫖娼被锁定的,警方出示了大数据令其无言以对。当然,其实咋整君必须提醒你的问题是,在西方国家,警方要进入私人搜查或者抓人,需要去法院申请搜查令。我国也有类似的东西,叫做搜查证。不过这个玩意跟法院没有任何关系,公安和检察院都有权开具。只需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就能签发搜查证,以北京为例,分局就有签发搜查证的权利。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很多警察都有盖好章签好字的空白搜查证,随时可以在你家门口填好空白项后,以查水表的名义让你开门。所以,自己家其实跟酒店的区别并不大。

那么谁能躲过警方的天罗地网呢?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如果警方真的觉得必须查某个人嫖娼,并且某个人确实曾经嫖娼,那么真心么有任何难度可言。毕竟嫖娼行为本身,是需要对外联络,而且需要和一个陌生人配合的。要知道陌生人是相当不可靠的!什么?你只找熟人?那跟谈个女朋友有啥区别?

当然办法总还是有的,比如说……如果你拥有自己的私人大楼,里边还有一个私人电梯,人已经先一步在里边等你,完事可以分散撤离。好吧……其实这是传说中的盘古会模式……一般警察真心没法管。除非……中纪委出面……

存在被嫖娼的可能性吗?

被自杀,被精神病都是很常见的被动模式,然而“被嫖娼”却一直只是个传说。比如本次区伯嫖娼时间,就有不少人存疑。那么是否存在被嫖娼的可能性呢?咋整君认为世事无绝对,此类情况也许真的曾经有过也未可知。然而嫖娼案件的当事人,却很少有事后进行申诉的情况。唯一曾经有过的案例,是2004年香港民主派议员何伟途因嫖娼被内地公安处置,香港有议员抗议,认为此次为被嫖娼事件。随后内地警方公布了相关证据,包括两人一起进入酒店房间的录像等。其实警方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一般都很有把握,所以如果有疑问就看警方是否公布的证据了。如果警方公布的证据充分……那么被嫖娼的可能性还是挺小的……如果只有当事人笔录,那么似乎有点不符合警方一贯的办案准备工作,是不是缺点什么?

其实嫖娼本身,基本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范之列,简单来说就是够不上刑事诉讼的轻微违法犯罪事件,所以此类案件的处罚甚至无需通过法院……等等……不是说搜查证就不需要通过法院吗?怎么嫖娼也不需要法院审理?这个问题过于复杂……咋整君真心回答不了。

总之,咋整君真心觉得作为公众人物,要小心啦!除了受到公众监督之外……老大哥监督更是无处不在滴。即便你真的没嫖娼、没吸毒……其实只要有做生意,”非法经营偷税漏税”什么的…..也还是不要整的好。比如另一位敏感词,名人……大诗人艾青的后人,就是因为”偷税漏税”而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