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坡

看来今年是电动车的多事之秋。深圳刚对电动车下手,北京又对电动车封路。北京市交管局近日发布通告,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禁止的主要对象就是电动二轮车。

各路意见人士已就电动车谈论了好几天。令人欣喜的是,三观正的观点是占上风的。有些观点没必要重复展开,我只简要概括一下我心中谈论电动车议题的正确姿势:

1,电动车是公民合法财产,绝不能随意没收。

2,承认电动车存在乱象,但乱象的部分成因正是政府部门早期的疏于管理。电动车要管,但一禁了之绝不是正确的管法。不能在孩子出生成长的过程中撒手不管,见他犯了错就一棒子打死。

3,电动车怎样规范,享有怎样的路权,应该讨论之后决定。

4,讨论电动车就像讨论所有公共议题一样,不能屁股决定脑袋。如果开车的主张禁止电动车,走路的主张禁止带轮的,就没必要讨论了。罗尔斯说的“无知之幕”,虽不容易做到,至少要尝试一下。

在上述前提之下,一切皆可讨论。

在电动车讨论中有一个问题很有意思:为什么鼓励新能源汽车,而封杀电动车?

先区分一下电动车这个概念。泛义的电动车,既指市民通勤用的电动二轮车、快递小哥用的电动三轮车,又指比亚迪、特斯拉、电动公交这样的电动汽车。而狭义的电动车通常只指电动二轮车和三轮电摩。

新能源汽车比电动车优越,主要还不是名字,而是体现在政策上。电动车受到的歧视有目共睹,它们被视为交通混乱、市容不整的罪魁祸首。新能源得到的青睐也一目了然,补贴、免摇号上牌,不一而足。

同样都是电动车,同样都是代步工具,特斯拉和电三轮充的电也没有两样,政策待遇却有天壤之别。莫非所有电动车生来平等,四个轮的要更平等一些?

有一个解释是,新能源汽车可以顺利纳入汽车监管体系,上牌、扣分、罚款。而电动车是在现行法律框架外野蛮生长。新能源汽车是“合法环保”,电动车是“非法环保”。

可是,如果我们谈论的环保不是叶公好龙式的环保,那么必须思考一味取缔电动车的结果是什么。据统计,截至2014年,中国电动车保有量已达2亿辆,现在肯定更多。如果把这2亿多辆电动车全部取缔,需要增加多少小汽车、公交车、地铁?底层民众买不起汽车,政府会补贴吗?公共交通不敷使用,政府接受问责吗?

电动车是一种草根式的、符合国情、市场驱动的现象,既弥补了公共交通之不足,解决了民众交通需要,又符合时代的环保需求。如果覆盖面极窄、仅为富人玩物的特斯拉都有政策护航,亿万底层民众朝夕依赖的电动车却要被封杀,人们有理由怀疑环保究竟是为了环境,还是只是富裕阶层的时尚符号?

不能刚谈完“互联网+”和新经济,扭脸就忘了电商的每个订单都需要电动车去投送。不能刚号召完环保出行,就对最接地气的环保出行方式不屑一顾。想起那句话,“以前一起看月亮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现在却叫人家牛夫人”。

把数亿电动车纳入交通管理体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与之相比,抓人、扣车、罚款、封路容易得多。但这样的“容易”是有代价的,有违法治、反弹激烈且不说,真正的难题也被掩盖住了,并没有真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