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前总书记胡锦涛的大内总管、中办前主任令计划,被控受贿、窃密、滥权而判囚终身。对令计划案宣判,官民的关注点南辕北辙。官媒称,这表明反腐败始终在法治化轨道内运行;五毛称,令案带中共走出权斗传闻。电视观众说,演了一场骚罢了;网民说,令计划的情妇是不是破例出场了?
令计划在法庭拿出“猫纸”承认控罪,是富有中国特色的审判。
电视画面显示,法庭宣判后,令计划拿出猫纸照读,宣称不上诉、负荆请罪云云。显然,控辩双方早已达成妥协,宣判无非是一场掩盖权斗的骚罢了,何来法治?网民最有兴趣的是,判词中首次出现「特定关系人」一词,猜测是不是被失踪的党国领导人情妇的代名词。
习近平主政后已有三个党国领导人被判囚终身,包括薄熙来、周永康、令计划。三人是否政治同盟,官方犹抱琵琶半遮面,但三案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被开除党籍时都有通奸罪名,但移交司法审讯时就同样未被追究,这既与刑法上通奸已除罪有关,又与中共要维护反贪的严肃有关,不希望色情新闻成为焦点。但事与愿违,坊间最想知道的就是党国领导人的情妇的身份和下场。
在中共中央通报的罪责中,薄熙来「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周永康「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令计划「与多名女性通奸,进行权色交易」。如果说,通奸无罪的话,权色交易有没有罪呢?官方公布的薄熙来案、周永康案都未交代,令计划案似乎有所突破。
法庭判词在罗列令计划收受 7 名官商贿赂详情之外,还指令计划「为特定关系人陈 x 、张 xx 及其亲属」在调动、买房、升职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特定关系人」作为司法用语,最早见于 2007 年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特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有网民分析,由于令计划的亲属问题都未纳入本案,令计划向陈、张两人提供利益而非共同利益关系,因此,有理由相信,这里的特定关系指的情妇。外界盛传,令计划有 27 个情妇,其中不乏被称为党国领导人后宫的央视记者、主播,不过多未公开真实身份。
性贿赂与通奸一样,在中国刑法上并没有定罪刑罚,但无论薄、周、令这些党国领导人,还是十八大后落马的近 200 个省部级高官,几乎背后都有一个或多个情妇。中共在宣布对这些官员的党纪处分时,往往会列为其中一项罪名,但移交司法时,党国领导人和高干的情妇们又往往被失踪了。因此,有网民讥讽,中共的权斗已放弃过往罪不及家人的潜规则,改为罪不及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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