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是怎么理解这个事情的完全的颠覆 绝望的看法
现在是如何理解这个事情的
编者按:苦难能否救赎
记者:在拍摄制作过程当中,你觉得这些当事人是从苦难中站起来了,还是他们一直陷在那些泥淖里面?
徐辛:要说他们从苦难当中站起来我觉得是不可能的,每年的12月8号他们必然要想到这件事。而且这种痛是永远的,直到他们死亡才可能彻底解脱。就像片子里所表现的,我觉得这种痛苦已经到了人类痛苦的极限了,你觉得还有什么比这更痛苦的呢?失去小孩是一个巨大的痛苦,后续又受到那样的待遇,现在还受到社会的排斥、歧视,这是痛上加痛!!
记者:当时我看的时候,让我感到震惊的是:这些当事人从你刚刚说的苦难,不断的加深,一层一层的加深,不停的经年累月的这样的不停的压迫之下,最后面对事件的反思的深度,反思的广度,和那种理性的程度等等都是非常之令我震惊的。
我觉得这是人性的可贵,这些苦难无论是自然产生的,还是因为意外,还是因为各种各样的,怎么说,那就是社会普遍存在的,还是政治的、政府的所逼迫的,这些东西之下,这个事件的每个当事人所反映出来的声音都是那种人性的光辉!
在这个片子的后半部分是非常耀眼的,我自己看这个片子的感受就是到后半部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片子的光芒是非常之绚烂的!虽然我在看片的整个过程当中,虽然片子的静止的画面、开头和结尾的画面,让我觉得克拉玛依宛如一座死城,可是片子中的闪烁的光彩是非常之夺目的!
他那种思考深度,突然让我觉得:有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那种意味,人性在这种情况下才放射出它本质的光芒。
徐辛:对。只有经历了某种巨大苦难以后,经历了十多年的沉积以后才会思考一些问题,才会爆发出来,或者说人性的一些亮点才会闪现出来!当然如果没有经历过那样的事件,可能是无法想象的。
记者:就是那种情感上的光辉,理智上的光芒,令人刮目相看。在这个片子的后半部我认为它都体现得非常的光芒四射。包括里面的家长对着镜头说:‘他孩子的死,跟他有直接关系,因为他明知道那不安全,但是从来没有~。’
徐辛:对,很多人自责。
记者:我认为这是一种情感上的光辉,另外在分析整个事件的时候,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的人其理性光芒都是令人刮目相看。
所以在后半部所呈现出来的,其实,这个城我们理解成一个社会的话,政府管辖下的社会,我觉得它是宛若一座死城,因为所有的东西都会受到压抑,但是苦难绽放出来的,当压抑之后有机会让他去说的时候,我们又看到了一面,人性的光彩的一面,在里面完全展现出来。
所以当时我看完给你打了很多电话,你没接。
这种苦难可能就像你说的不仅仅是克拉玛依的人的苦难,而是整个社会所共同面对的苦难,那些人所承受的苦难,其实在任何地方都有,而我们不是发生矿难什么的每次也是死个几百人,而这些人的生命最终仍然是没有的,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怎么了。
而这些人十几年仍然得不到社会的承认,这是很不确定的,这种情况其实是非常令人绝望的,这个社会我们所处的这个时间段,这个空间都是非常令人绝望的,这当中的人,我们只能说一个个个体,是非常令人折服的,他其实就是普通的人啊,(徐辛:都是很普通的人)可能有一些做到的是中层干部,但是他们当中有很多是工人。但是在那样的时候我们却能在他们身上看到人性的光彩。我自己觉得这个片子非常非常好的原因是我在此看到人性的光彩,并不是说它的苦难呈现的怎么样。
徐辛:这个片子不是一个呈现苦难的片子。
记者:如果这个片子只是在呈现一些苦难的话~。
徐辛:没有意义。
记者:所以在苦难当中人性的崛起,人性的重新站立,当然它站立的对立面可能是那些体制,各种各样的体制,不论是商业体制、社会体制、还是政治体制,其实当地人都会排斥他们的,然后政府也不喜欢他们。任何体制都在那边排斥他,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人的个体来说的话,这个时候的光彩才是最重要的,这其实在很多纪录片里都是看不到的。
所以我才会问说你和他们接触的过程中,对他们来说,生活是否能继续下去?他们有没有办法重新找到一种支点去重新开始新的一段生活,跟以前不是说淡忘,你可以记住它,有办法脱离原来所造成的阴影啊?
徐辛:其实有很多种情况,有一部分家长把希望完全寄托在现在的小孩,就是后来生的小孩的身上。
也有一部分家长他认为这个事件一定要翻案,所以他们继续在抗争。当然他们现在通过的渠道是法院。他们想通过法院来打这个官司,但是克拉玛依也好,乌鲁木齐也好,拒绝受理。他们也请了律师事务所,也写了诉状,钱都交了。我在这个拍摄结束的时候,他们还在等法院的消息,这个消息法院已经拖了将近两年了。
法院不受理,但是他们还是带着这种希望在等。他还是希望通过政府来把这个事件重新澄清,给他们有一个说法。他们当时的诉求,在我的片子里讲了,很普通的。他们现在仍然坚持这样的诉求,而且我觉得他们会一直坚持下去。这个可能也是他们生活的一个支点。
2010-03-30 00:19:02 fanhallfilm
官方讣告中的遇难者名单:
向”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中因公牺牲的
同学和同志表示最沉痛的哀悼!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 中共新疆石油管理局委员会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新 疆 石 油 管 理 局
讣 告
市局党委、市人民政府、石油管理局向全市人民沉痛宣告:1994年12月8日,在克拉玛依友谊馆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委”两基”评估验收团汇报演出时,发生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克拉玛依市区7所中学、8所小学的284名学生、17名教师,22名有关方面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共323人不幸因公牺牲。
这起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因公牺牲的中、小学生、老师和工作人员,是因工作需要到友谊宾馆参加演出和活动的,他们中间的大多数是中、小学生,是各族石油创业者的后代,是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好孩子,是各校品行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希望。因公牺牲的教师、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是热爱和关心教育事业,热情关心少年儿童成长的教育战线上的骨干、优秀教师和好家长、好同志。他们中的许多人在火情发生后,奋不顾身、积极救助别人,把生的希望献给同学、同志,把死亡留给自己,极其英勇、极其悲壮,表现出高尚的集体英雄主义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人民将永远怀念他们。
他们的不幸因公牺牲,是市局教育事业的巨大损失,使新疆石油工业失去了一批优秀的接班人,市局各族人民蒙受了极大悲痛。市局党委、市人民政府、石油管理局代表全市22万各族人民,12万各族石油职工及其亲属,向因公牺牲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向因公牺牲者亲属表示亲切的慰问!
323名中、小学生、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幸因公牺牲,是严重官僚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和对人民极端不负责任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酿成的惨祸。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将依照法律受到严厉制裁,依照党纪、政纪受到严厉处分。给因公牺牲者和伤残者家庭带来的困难和问题一定能得到妥善处置,并负责到底。对这次发生的惨祸,一定做出公正、明确的交待。市局党委、市人民政府、石油管理局相信,各族职工、各族人民、因公牺牲者亲属,一定能化悲痛为力量,相信党,共同维护大局,做好各项工作,促进石油工业的发展,以告慰因公牺牲者的在天之灵。
“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中同学们、同志们的血不会白流,我们将永远记取严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带来的惨痛教训。
“12•8″特大恶性安全责任事故中同学们、同志们永垂不朽,他们将永远活在油城各族人民的心中。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因 公 牺 牲 者 名 单
一 中
倪正性(男)汉 赵 蕾(女)俄罗斯 苏 菁(女)汉
朱晓文(女)汉 李 萌(女)汉 王小婷(女)汉
龚 雯(女)汉 张 媛(女)汉 张 蕾(女)汉
王 晶(女)汉 张晓婧(女)汉 卫 威(男)汉
王 琦(女)汉 刘怡琼(女)汉 罗 鹏(男)汉
崔 磊(男)回 于 航(男)汉 李跃骥(男)汉
李 敏(男)汉 郭 冰(男)汉 刘江峰(男)汉
崔 波(男)汉 周 磊(男)汉 罗晓丹(男)俄罗斯
罗晶晶(男)回 李蓬勃(男)汉 朱明强(男)汉
糜 鑫(男)回 石 磊(男)汉 解丽娟(女)汉
朱 颖(女)汉 王 涛(男)汉 吴 彬(男)汉
二 中
阿米娜•达吾提(女)维 阿里木江•阿不都哈克(男)哈
阿地里江阿(男)维 皮尔东•库尔班(男)维
满苏尔江•阿不来提(男)维
三 中
刘 敏(男)汉 刘 钰(男)汉 袁 媛(女)汉
刘 耘(女)汉 何 勤(女)汉 马晓晶(女)汉
孟 凡(男)汉 李 萍(女)汉 刘玉霞(女)汉
四 中
周 萍(女)汉 潘 艳(女)汉 王峥嵘(女)汉
刘 芸(女)汉 潘进军(男)汉 聂俊荣(女)汉
谢玉凤(女)壮 刘伟伟(男)汉 张 臣(男)汉
刘琳丽(女)汉 尚春花(女)汉 董万荣(女)汉
易爱华(女)汉 朱万疆(男)汉 朱 叶(女)汉
秦玉君(女)汉 胡小山(男)汉
六 中
李 根(男)汉 方 华(男)汉 白剑强(男)满
李 兵(男)汉 王 涛(男)汉
七 中
周 健(男)汉 王 东(男)回 李小彪(男)汉
刘 童(男)汉
八 中
艾克拜尔•买买提江(男)维 艾斯卡提•阿扎提(男)哈
艾克白尔•马合木提(男)维 努尔买买提•吐尔逊(男)维
乃衣木江•木合塔尔(男)维 帕尔哈提•阿不来提(男)维
一 小
陈桂兰(女)汉 孙作为(男)汉 托里盖(男)哈
郑亚伟 (男) 汉 罗 鹏(男)汉 闫综岸(男)汉
疼 疼(男)汉 王 翔(男)汉 胡燕燕(女)汉
郑小颖(女)汉 闫 莉(女)汉 张冰雪(女)汉
蔡 静(女)汉 韩 娜(女)回 田 娜(女)汉
董 竞(女)汉 黄 斌(女)汉 于 洁(女)汉
二 小
罗 勇(男)苗 纪 元(男)回 张晓丽(女)汉
三 小
冯丽敏(女)汉 孙桂梅(女)汉 杨 璐(女)回
严 成(男)汉 刘 静 (女)汉 周 洋(男)汉
张 维(女)汉 张 宁(男)汉 赵强强(男)汉
谢 玮(男)汉 何 欢(女)汉 张 磊(男)汉
方 焜(男)汉 陈 鹏(男)汉 切力扎提(男)哈
袁 玎(女)汉 帕哈尔丁•阿不拉(男)维
周 彬(男)汉 王 睿(女)汉 赵 玮(女)汉
穆丽丹•格依木(女)维 彭 鹏(女)汉
颜世伟(男)汉 周丽娟(女)汉 胡 博(男)汉
申 毅(男)汉 谭 菲(女)汉 佟晨洁(女)锡伯
刘 凯(男)汉 毛中原(男)汉 郑登峰(男)汉
胡西米盖尔(女)维 马尔哈尔巴(女)维
李 莉(女)回 胡晓东(男)回 熊 蕾(女)满
张 乐(男)汉 龚 明(男)汉 杨 帆(男)汉
李 婕(女)汉 付 亮(男)汉 叶尔扎提(男)哈
四 小
哈力切木•依不拉普(女)维 古丽米娜(女)维
阿迪拉•斯提瓦尔地(女)维 帕提曼•肖开提(女)维
皮洛热(女)维 木合塔尔江(男)维 艾斯卡尔(男)维
阿不力克木•阿不来提(男)维 艾尔肯江•吾买尔(男)维
沙根别克(男)哈 吐尔逊江(男)雄 古丽巴哈热木(女)维
玛拉提(男)哈 阿不都热西提(男)维 米合来依(女)维
阿里旦(女)维
五 小
高茹惠(女)汉 王 利(男)汉 侯 培(男)汉
汪 旭(男)汉 张 晗(女)汉 孙妍婕(女)汉
张媛媛(女)汉 尹思敏(女)汉 陈 楠(女)汉
田 甜(女)苗 马 婷(女)回 张 静(女)汉
何翔飞(女)汉 陈丽娟(女)汉 冯 艳(女)汉
齐 甜(女)汉 韩建国(男)汉
六 小
王素岩(女)回 彭月芳(女)汉 李月霞(女)回
唐文婕(女)汉 关 莉(女)汉 邱文娟(女)汉
张 娟(女)汉 房 静(女)汉 崔 俊(女)汉
刘敏娜(女)汉 范国强(男)汉 胡小月(女)汉
张颖鑫(男)汉 马菁菁(女)汉 郭 峰(男)汉
李 伟(男)汉 马 跃(男)回 贾 宁(女)汉
陈 伟(男)汉 马 英(女)回 陈浩敏(男)汉
李 洁(女)汉 史 玲(女)汉 王 上(女)汉
毛秉贤(男)汉 王 成(男)汉 邵淑霞(女)汉
七 小
吴海燕(女)汉 朱春霞(女)汉 纪晨晨(女)汉
刘 洁(女)汉 张洁凤(女)汉 曹 璐(女)汉
李 洁(女)汉 阿丽玛(女)蒙古 秦 喆(女)汉
李 佳(女)汉 杨文杰(男)汉 哈依努尔(男)哈
李 龙(男)汉 刘 飞(男)汉 胡 强(男)汉
路灵彬(男)汉 张 磊(男)汉 卡力哈尔(男)哈
八 小
张 莉(女)汉 张惠玲(女)汉 张 艳(女)汉
周 王真(女)汉 孟翠芬(女)汉 黄 静(女)汉
古丽曼(女)哈 马 婷(女)回 许 洁(女)汉
翟箐箐(女)汉 马尔旦(男)维 薛东亮(男)汉
张 阳(男)汉 德都勒•孟娜(女)达斡尔
张 蕾(女)汉 刘 亦(女)汉 杨雪婷(女)汉
陈 琳(女)汉 白 雪(女)汉 吴晨曦(女)汉
白 洁(女)汉 邱 波(男)汉 巨 嘉(男)汉
陈 鹏(男)汉 兰莹莹(女)回 朱 静(女)汉
刘 挺(男)汉 鲁 军(男)蒙古 田洪波(男)汉
石 磊(男)汉 房 翔(男)汉 高雪淙(男)汉
王 悦(女)蒙古 汪雪峰(女)汉 贾 洁(女)汉
李 慧(女)汉 李 炫(男)汉 古丽皮拉(女)哈
刘 玥(女)汉 田 斌(男)汉 朱 博(男)汉
方 明(男)回 周 仪(男)汉 合玛提•波拉提(女)哈
刘 洁(女)汉 阿克巴尔江(男)维 锁 平(男)回
程 成(女)汉 李 翔(男)汉 徐冬玥(女)汉
刘聪鹤(女)汉 郑筱雪(女)汉 李 翠(女)汉
周 婧(女)汉 陈小庚(男)汉 青 欢(女)汉
兰 希(女)汉 刘 璐(女)汉 马 鑫(女)汉
石 蕾(女) 邹 倩(女)汉 孙文静(女)汉
孔立俊(男)锡伯 刘 莹(女)汉 张 杰(男)汉
王 茹(男)汉 陈 瑞(女)汉 毕艺娜(女)汉
高晓寅(女)汉 张 川(男)汉 马 玎(男)回
曹 婧(女)汉 陈 玲(女)回 艾孜买提(男)维
赵 兵(男)汉 李 睿(女)汉 宋 涛(男)汉
李 业(男)汉 陈 钰(女)汉 王云川(男)汉
徐 超(男)汉 许 妙(女)汉
党校电大 刘志军(男)汉
局运输公司 李月菊(女)汉
局生活总公司 朱 华(女)汉
克区民政局 阿提坎木•吐尔洪(女)维
自治区教委
李岳汉(男)汉 阿克木江(男)维 买 迪(男)哈
乃比江(男)维 王新康(男)汉 张建新(男)汉
夏尔班(女)哈 乔长荃(男)汉 艾尔肯(男)维
赵连玉(男)汉 李劲松(女)汉 梁君怡(女)汉
冯 江(男)汉 阿里木(男)维 哈自艳(女)哈
艾尼热西提(男)维 吴文斌(男)回
2010-03-30 03:10:48 4444
克拉玛依概览
克拉玛依(维吾尔语:قاراماي شەھرى;维吾尔语拉丁化:Qaramay;英语:Karamay或Karamai),系维吾尔语“黑油”的音译,得名于市区附近的一座天然沥青丘——黑油山。
克拉玛依市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加依尔山南麓,地处东经80°44′~86°1′,北纬44°7′~46°8′之间。
1957年1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第14次会议决定设立克拉玛依市。
克拉玛依1955年开发建设以来,随着油田生产的发展, 人口不断增加.50年代人口迅速增长的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 一是从军队复员转业的军人;二是内地支援油田建设的职工和家属;三是从新疆各地招收和迁入的员工; 四是各类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的学生.即克拉玛依是石油为支撑的一个移民城市。
除了上面所说的石油之外,1994年12月8日发生的克拉玛依大火。
关于此次大火来至维基百科表述如下:克拉玛依大火,是一场于1994年12月8日,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友谊馆所发生的特大火灾.由于当时友谊馆内组织中小学生观看电影,而中小学生,工作人员都缺乏相关的防灾训练,火灾发生时惊惶失措,自相践踏。而且友谊馆大门设计有误,门口是向内推开的,造成在人潮拥挤之下被堵死。此次火灾中工作人员基本上四处逃散,丝毫没起到疏散人群的应有作用。最后大火造成325人死亡,其中288名为中小学生,干部、教师及工作人员37人,受伤住院者130人。
可以用“让领导先走”这句话来概括这场大火的性质。
2010-03-30 03:39:27 4444
1995年10月12日
克拉玛依特大火灾案审结
1995年10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12.8”特大火灾事故案,已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结, 14名责任者受到法律制裁。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的阿不来提-卡德尔、陈惠君各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犯有玩忽职守罪的方天录、唐健、蔡兆锋各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赵兰秀被判处有期徒刑 4年6个月;岳霖、况丽、孙勇、赵忠铮、朱明龙各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赵征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分。
1994年12月8日,克拉玛依市教委和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在克拉玛依市友谊馆,举办迎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团专场文艺演出活动。全市7所中学、8所小学的学生、教师及有关领导共796人参加。在演出过程中18时20分左右,舞台纱幕被光柱灯烤燃,火势迅速蔓延至剧厅,各种易燃材料燃烧后产生大量有害气体,从而酿成323人死亡,132人受伤的惨剧,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00万元。经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这起特大火灾事故是由于友谊馆等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严重官僚主义、玩忽职守,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其职责造成的。原克拉玛依市新疆石油管理局总工会文化艺术中心友谊馆副主任阿不来提-卡德尔,对友谊馆的安全工作疏于管理,对馆内存在的不安全隐患未进行有效整改,严重违反消防和安全管理规定,起火后未组织服务人员打开所有安全门,疏散场内人员,是发生此次火灾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主要直接责任者。友谊馆服务人员陈惠君、努斯拉提-玉素甫江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演出期间,未在场内巡回检查,火灾发生后不履行应尽的职责,未打开安全门,反而逃出馆外;服务员刘竹英脱岗外出,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以上三人是事故惨重伤亡后果的直接责任者。原友谊馆主任兼指导员蔡兆锋虽发生火灾时出差在外,但在单位时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制定应急防范措施,对友谊馆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不加整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原文化艺术中心主任孙勇、教导员赵忠铮,未采取积极措施督促友谊馆消除不安全隐患,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火灾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原分管文化艺术中心工作的石油管理局总工会副主席岳霖,明知友谊馆存在着火灾等不安全隐患,未要求检查整改,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原克拉玛依市副市长赵兰秀、原新疆石油管理局副局长方天录,是组织迎接“两基” 评估验收工作及演出现场的主要领导人,对未成年人没有正确履行法定的监护职责、发生火情时没有组织和指挥场内学生疏散,因而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和加大事故的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鉴于赵兰秀实施了指示他人报警的行为,可酌情从轻处罚。原克拉玛依市教委副主任唐健、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党委副书记况丽、原市教委普教科科长朱明龙、副科长赵征是此次演出涪动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疏忽大意;唐健、况丽、朱明龙在发生火灾时,未组织疏散学生,只顾自己逃生,对严重伤亡后果负有直接责任。赵征在火灾发生后,虽能组织演出及准备演出的学生撤出馆外,并在馆外实施了救助学生的行为,但忽略了组织疏散舞台南侧的学生,主观上有过失。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不判处刑罚。
一审宣判后,除赵征外,其他13名被告均提出上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10月11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0-03-30 05:02:30 4444
部分媒体报道情况整理:
新华社乌鲁木齐12月9日电
《克拉玛依市发生特大火灾 300多中小学生不幸遇难 党中央国务院极为关切,派员前往妥善处理》\http://bbs.tiexue.net/post_992463_1.html
新华社乌鲁木齐12月15日电(记者柴怀吉、王伯瑜)
《吸取特大火灾惨痛教训 新疆紧急部署防火安全工作 》\http://bbs.tiexue.net/post_992463_1.html
1994年 新华社克拉玛依12月15日电 (记者刘光牛)
《1994年12月8日 克拉玛依发生特大火灾 》\ http://bbs.tiexue.net/post_992463_1.html
1995.02.08 《人民日报》
《关于克拉玛依大火的唯一一篇评论文章 形式主义害死人》 马立诚 \链接 :http://tieba.baidu.com/f?kz=72278407
1995年 新华社乌鲁木齐2月24日电(记者刘光牛)
《对克拉玛依特大火灾负有领导责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宏被罢免 》\http://bbs.tiexue.net/post_992463_1.html
1995年 新华社乌鲁木齐5月31日电
《克市特大火灾事故有关人员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http://bbs.tiexue.net/post_992463_1.html
1995年 新华社乌鲁木齐10月12日电 (记者李生江) 《克拉玛依『一二·八』特大火灾案审结 十四名事故责任者受到法律制裁 》/http://bbs.tiexue.net/post_992463_1.html
1995年01期《云南消防》 《克拉玛依大火难》–/http://emuch.net/journal/article.php?id=CJFDTotal-YNXF199501014
2004年 网易新闻周刊专题 《克拉玛依大火十年祭》/http://news.163.com/special/k/kelamayi041230.html
2004年12月23日 西祠胡同 《“学生们不要动,让领导先走!”-克拉玛依大火十周年祭!》 /http://www.xici.net/main.asp?url=/b134125/d24604992.htm
2004年12月23日 新闻晨报 《克拉玛依大火十周年祭:四名幸存师生的十年》 /http://news.163.com/41223/8/18AB1DPM00011247.html
2004年12月24日 金羊网-羊城晚报 《时至今日 谁敢担保没有人再高呼“让领导先走” 》/http://news.163.com/41224/2/18DCE8D000011247.html
2004年12月24日 网易新闻 《克拉玛依市长唐健:人民广场等工程改善城市面貌 》/http://news.163.com/41224/2/18DAUO2D00011247_3.html
2004年12月24日 网易新闻 《克拉玛依大火回顾:克市教委副主任唐健等被判刑》/http://news.163.com/41224/2/18DAE83K00011247.html
2006年12月8日 搜狐新闻大型专题《克拉玛依大火12周年祭》 /http://news.sohu.com/s2006/kelamayi/
2006年12月1日 凤凰网 《目击克拉玛依大火十年纪事 》/http://phtv.ifeng.com/200612/1201_5_42270.shtml
2006年12月6日 凤凰网大型专题 《克拉玛依大火12年祭——幸存者 》/http://news.ifeng.com/special/kelamayi/
2006年12月12日 华商网-华商报 《凤凰卫视播出<克拉玛依大火十二年祭 >》/http://ent.sina.com.cn/x/2006-12-12/06091365598.html
视频地址:http://you.video.sina.com.cn/b/3010427-1400161891.html
2006年12月21日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新疆克拉玛依大火记忆:不是所有领导都逃走》/http://news.sina.com.cn/c/2006-12-21/100811850506.shtml
2006年12月21日 南方新闻网-南方周末 记者:张悦 《新疆克拉玛依大火:一个轮回后的真相》/http://media.news.hexun.com/1973941.shtml
2006年12月21日 人民网 《克拉玛依大火责任人出狱 称当时并非领导都逃离 》/http://society.people.com.cn/GB/1062/5198093.html
2007年 安全文化网 《克拉玛依大火十三周年祭 》/http://www.anquan.com.cn/Article/Class14/Origin/200712/67751.html
2007年2月5日 东方卫视 《深度105》之《1994克拉玛依大火》/http://smgtv.eastday.com/d/20070206/u1a254571.html
2004年10月18日 南方周末 《中央电视台台长杨伟光:我为什么枪毙克拉玛依大火的报道》/http://bbs.hi0734.com/thread-4484-1-1.html
2008年12月8日 新京报 新京报改革开放30周年-日志中国专题
《不能忘却的纪念;克拉玛依大火十四年》/http://news.sina.com.cn/c/2008-12-08/112016804920.shtml
2010-03-30 14:46:40 万岁,您就折腾吧!
───类似的事件在中国到处都可能发生,而且也确实发生了,现在继续在发生,将来还会发生。
───所有人都是受害者,包括那些领导们,包括那些先走的人,包括政府。
2010-03-30 15:39:59 107cine
中国的火灾很多,每年都在发生,每年很多地方都会死人,火灾或者矿难。当时唯一触动我的是它死了那么多小孩。对它为什么会发生,发生后的情况,都没有去想。这个和现在的想法的差距是特别大的。
在去拍《克拉玛依》之前我都认为它是一场火灾,一场普通的火灾,没有想特别的东西,因为从那些的报道里也只能看到他是一个火灾,从官方的报道里面除了看到这是一场大火之外你还能看到的就是一些英雄事迹:救人啊、舍身救学生啊,所谓那种光辉的形象。你在去之前所能看到的就是这些东西。
94年的那个印象还是很深的,十多年这个记忆是不会消减掉的,当时的感觉在十几年之后,在接触到当时的人以后,截然不同了!所以我一下子除了想拍摄他们现在的生活状态之外,也想了解这个事件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我甚至认为中国人没有幸福可言,如果你现在感觉到幸福,那幸福只是暂时的,灾难随时随地会降临,你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现在你就可能已经处在灾难当中只是你不知道。
实际上家长不都是在克拉玛依,有的在乌鲁木齐、北京的、上海的,当时事件发生以后很多人都迁走了。我没有交代他们在哪里,不管他在哪里,但他的情感永远是在克拉玛依,所以给人的感觉都是在克拉玛依拍的。
这个事件的当事人在当地是受排斥的,当地人是另眼看他们的。甚至他们认为这些人是坏人,这些人按照中国人的说法就是扫帚星,给他们带来灾难的。
我觉得看了你可能会去思考。但是我觉得可能作用不是很大,事件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当灾难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你可能才能真正思考一些问题。
事实证明也是这样,类似的事件在中国到处都可能发生,而且也确实发生了,现在继续在发生,将来还会发生。
可能观众没有注意到,所有人对这个事件的描述也不是一样的,有差别在,但是我认为这个差别不重要,
恰恰这个差别反映当时的那个真实状况。因为十几年过去对他们来说是当年的记忆。
2010-03-30 21:42:10 三只唐僧
类似于克拉玛依大火一样的灾难在中国已经是无止境,三聚氰胺、汶川地震、以及最近的南平血案等,每一次都能看到天灾背后体制问题所导致的人祸因素,而这样的人祸还会一直上演,如果中国人还继续在专制的牢笼之中,那万恶之源的黑手不斩断,下一个就是你或我,或我们的孩子。
2010-03-30 22:20:12 非专业说话
中国人习惯用大而化之的方式去思考和讨论那些宏大的东西或主题,反倒对这些具体的个案不进行具有深度的反思,无论是ZF控制还是怎样,在追求眼球和注意力的网络时代,又有多少人愿意仔细深入的阅读理解思考书写蕴含其中的苦难原因,包括文字,包括影像,大致都是如此。
—-我觉得看了你可能会去思考。但是我觉得可能作用不是很大,事件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当灾难降临到自己头上的时候,你可能才能真正思考一些问题。——
导演说中国人的责任心问题,大致没有错,中国人都那副德行,扪心自问,包括我自己,
将问题全推到体制专制那边是容易的,也是合理的,更是正义的,但,仍然是不负责任的,但这就是当下中国人的德行。
大致应该说,这些人祸因素也包含“我自己”,只要“我自己”一天:将问题全推到体制专制那边:,”我自己”就在助长人祸一天。
2010-03-31 10:54:38 三只唐僧
楼上说的是,个人承担而不是推脱,是社会重建的最根本动力。所谓体制乃是由人构成的,我们每个人都是体制的一部分,甚至我们就是体制。
但是,当我们这么去想的时候,是不是也容易忽略事情的另一个方面——过于强调了国民性或者说文化的一面,反而造成了另一种大而无当。也就是说,体制和人,这两方面不是孰轻孰重的,更不是非此即彼的,而是应该双向互动的。
正所谓“好的体制可以让人变好,坏的体制可以让好人变坏”。每一个人要负起责任,但是怎样才能塑造和完成这样一种合格的现代公民意识的塑造呢?这不能单纯依靠传统文化的君子人格期待,也不能单纯指望自五四以来我们在国民性上的批判、启蒙、反思、忏悔等等这一文化方向的努力。
我以为,作为个体公民,当承担起个人应该承担的,但又不可苛责每一个人都要去先天下之忧而忧,毕竟,作为人而言趋利避害是本性,世俗的幸福和苟安是我们每个人的正当权利和要求。所以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我们生活在一种更加合理的文明的社会秩序中,这样,人性的积极建设性质素被更好的开掘,而破坏性的消极质素被有效地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因此体制问题必然影响、决定着我们是怎样的人。
当然,谈论体制问题,并非回到一种“毕其功于一役”的简单暴力思路上来,而是可以在具体操作方面一点一滴的去解决,在博弈中讨价还价,在谈判桌上去和阻碍因素较量而不是战场。而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每个人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才是有目标和方向的,而不仅仅是一种道德上的自我期待和完成。
所以说到体制问题,并非是简单的推卸责任,而恰恰是要迎着责任而上。因为,推卸责任者的思路常常是认定了体制的不可变动性,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体制是可改善的,需要的只是耐心、智慧和更富有技术含量的一点一滴的努力。
2010-03-31 11:16:58 终于了
在中国,
个体都是好样的,团体都是狗屎的
个人都是好人,一进入团体就都是坏人
什么样的人组不成什么样的团体
什么样的体制带着好人向什么样的方向下坠滑行,等而下之
王老师说的对,或许大多数人不是那样,只是需要一个点,一个时机点,让大多数人爆发表达出来,没有人愿意等而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