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言论截图;网络图片

南昌警方4日对外通报,该市一男子为“刺伤警察”行为微博点赞,因寻衅滋事,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

7月1日,在河北省石家庄站西广场,曾经被当地派出所依法处理过的嫌疑人王某某心怀不满、实施报复,持锐器刺伤正在巡逻的民警乔某某颈部。该警情通报后,社会各界对此案持续关注。

南昌警方通报称,此案件的微博评论中,广大网友对此行为十分愤慨、极力谴责。在众多的评论中,有一名网名为“肉肉的庆哥”、微博认证为“南昌优艺思传媒有限公司CEO”的微博博主跟帖称,“终于有一个找当事人报复,而不是报复普通老百姓的了,为他点赞。”该评论引起了网友集体声讨。

7月4日,微信公众号“水母侦探社”、“小警E站”等发布微信呼吁南昌警方对此人展开调查。当日中午,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民警根据此微博相关情况,依法传唤该微博博主吴某至大院派出所进行询问调查。吴某,男,34岁,广州人,现住南昌市,无业。当事人对自己在网上点赞刺警行为的事实供认不讳,自称“想发泄一下情绪”。

目前,因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南昌市东湖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吴某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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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评论由数字时代编辑收集自新浪微博:

@T****g: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厉害了,我的国

@戎****士:吏害了 我的国!

@布****子:哈哈,早说了朋友圈骂交警妥妥的让你拘留15天,猥亵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才拘留10天,法制国家

@E****-:微博说句话点个赞都能准确无误的找到你并且抓起来,世界上还有哪个国家有这样的办事效率??厉害了我的国这盛世如你所愿

@拿****轮:现在微博上涉及国家元首政要的新闻都是关闭评论的,典型的莫论国事。大清国要完了

@吾****郎:老虎屁股摸不得,鸿茅药酒屁事没有,猥亵女生的老师屁事没有[并不简单]

@风****Y:厉害了我的法! 牛逼了我的党! 吓尿了我的敌! 祖国就是这么伟大!

@财***瞄:见过动物园里驯养动物吗?有不符合规范的动作就抽一鞭子,最后动物就亦步亦趋老老实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