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大概一周前我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叫《200个留学生家庭致纽约总领馆崔天凯大使的一封信》,内容是一些我国赴美留学生的家长们所写,看标题就知道内容了,是写给崔大使的。

里面的内容大约是说,他们的孩子出国留学是为了以后能够回来建设祖国,现在航班紧张,希望大使馆能够协调包机回国,费用由这些家庭自己承担。

这封信的时间也比较早,在今年3月底。

留学生家长们字里行间里的恳切和恳求,我相信看文章的人都能感受得到。

文章的一开始,他们先是自表忠心,说:

跟随老一辈领导人等出国寻求真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思想,我们这些工薪阶层省吃俭用,自费送孩子们出国留学,希望孩子们学成归来,带回来思辨的能力,高新的技术,为祖国建设添砖加瓦。

当情到浓时,家长们这样说:

他们只是留学生,只是想家想妈妈,他们不该被妈妈拒之门外的,请求国家给孩子们一个回国通道吧。

查了一下我国留学生群体的数量,3月31日,中国教育部官员曾透露说,海外留学人员约160万,尚有142万人在国外。

但看完这封信之后,说实话,反而觉得有点心酸。

这一百多万海外留学生现在的境地的确十分尴尬。

回国吧,要被一些利己主义者说建设家乡你不在,万里投毒你最快

不回国吧,看着国内对于国外的报道,一天天那么混乱,自己也在担惊受怕。

不可否认,一部分蠢货写了一些文章,放大了留学生群体的问题,从而导致了我国留学生群体现在如此尴尬的处境。

而我们生活在一个奉行某种集体主义的国家,在部分人的意识里,不能给祖国添乱,形成了一种集体共识。

所以,也就出现了这篇文章中,留学生家长们需要先表忠心,再诉苦要求国家能维护自身权益,这些让我看起来略显心酸的文字。

而我为何心酸?

因为中国公民回国在我看来本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何以会变成现在这种尴尬的处境?

 

二、

 

协调许久,4月12日,一帮小留学生乘包机从美国回到中国。部分媒体动情地写下了这篇文章。

 

报道的内容,大概是说180名小留学生们乘坐包机从美国回国,其中一位家长在接受采访时,动情地说:

这是最好的爱国教育!

听到可以乘坐包机回国的消息,小朋友们开心得不得了,晚上激动得睡不着觉。他们觉得在危难时刻,祖国来救他们了,这让他们内心觉得非常温暖!

我倒觉得,回来了就回来了,真没必要再弄成什么爱国教育。根据报道,留学生的监护人事先均已签署责任承诺书,自愿承担回国过程中的各种可能风险。

而在这条微博下的评论是这样的:

而这些小留学生的家长们说实话讲话也有点假,先是表达了这样的担忧:

正正从小前往国外接受教育,父母担心他长期国外生活学习,对祖国感情变淡,一直向他强调爱国的重要性。

然后又接着说:

语言未免苍白,而这次国家组织包机,对孩子来说是最好的爱国教育,胜过千言万语。

一边担心自己小孩在美国学习生活会导致小孩不爱国,一边又着急忙慌地把孩子送出去,你们自己说,你们假不假?

 

三、

 

在这两件事情中,我看到的是人们对自身权益的漠视。

当我们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却要面对来自同胞的谩骂,我觉得这是不正常的。

留学生回国,在我看来天经地义,他们是中国公民,回家难道不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情吗?

当我们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却要面对谩骂,却要感恩戴德,这样的逻辑却成了主流共识,我觉得这是有问题的。

1930年胡适先生写了一篇文章,叫《介绍我自己的思想》。文章很长,但里面有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胡适先生说:

现在如果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

1949年以后,胡适先生之所以在我国受到这么多的批评,甚至被视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头号敌人,一个原因是在于他1919年和李大钊有过一次辩论——问题与主义

胡适先生的观点是要多谈些问题,少谈些主义。

胡适先生反对革命,他认为“革命”对中国人有一种致命的吸引,仿佛只要是革命都应该无条件支持,因为“革命”会给我们一种感觉,仿佛只要“革命”就可以在一夜之间把过去所有的问题和罪恶都洗刷掉。

胡适先生认为,目的不能使残酷的手段变得神圣,而革命往往是我们使用残酷手段时最好的借口。

所以,胡适先生希望中国年轻人要先去争你自己人格,再谈国格。

清华大学黄裕生教授在《论自由与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一文中,黄教授认为之所以难以和一些人言政治的原因是,一部分人已经进入了现代国家观念,而另外一部分还停留在古代国家观点。

黄教授说:

一边是已确立起了现代社会原则而进入了现代国家观念,对于这一边的人来说,个人与社会先于国家,所以个人普遍的权利、尊严与幸福首先需要得到保障和尊重,否则就是国家失职乃至失去合法性。另一边则是仍怀抱着古代社会原则而滞留在古代国家观念里,对于这一边的人来说,集体、国家先于个人与社会,所以国家利益、国家強大比个人幸福、权利、尊严更重要更优先;若个人、家庭的幸福有所改善,则是国家的莫大恩赐,理当感恩戴德。

最近,“看理想”公众号写了一篇文章,叫《我控诉,不仅为了方方的名誉,更为了我们的权利》,里面有一句话我特别赞同。

方方的名誉,连同我们的名誉。方方的发声权利,也是我们发声的权利。如果不是我们自己,没有人可以捍卫。

讲了这么多,我的观点其实也很简单,什么时候,一个公民行使自己的公民权利时,不需要被人说,不需要感恩戴德,不需要被人质疑是否爱国,更不需要自证清白时,我们也就真的自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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