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头婚」的核心目标,始终是想要一个儿子。
文|兔透射
「两头婚」突然成了热门话题。
它被称为一种「近年来」悄然兴起的「婚姻新形式」,在媒体报道里,部分专家也强调其「现代性」,并称赞它是「新形势下的一种探索」,「有利于家庭的稳固和谐」。
这其实不是「两头婚」第一次出现在舆论视野里,今年 5 月,papi 酱孩子的「冠姓权」引发争论时,就有人提到过这种冠姓模式。
在当时的描述里,这种模式出现的时间稍早:
我是一个南方小城的姑娘,由于独生子女政策,进入 2000 年后,我们市衍生出了一种独特的婚姻状态 —— 不进不出。一方不嫁,一方不娶。双方不会交换礼金和彩礼,即没有钱财瓜葛。夫妻生下两个孩子,一个跟父姓,一个随母姓。
然而这些说法均是错误的,「两头婚」绝对不是什么现当代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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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发表于 1938 年的《江村经济》即描述了这种联姻模式
早在明清时期的江南,它就已经出现了,称为「两头亲」。
今天,「结婚的意义」是一个可以写成长篇文章辩论的议题,而一百年前乃至更早的主流社会则有其共识:「传宗接代,天经地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在传统社会,「养儿」不光「防老」,也是承接家族祭祖重任的关键所在。
同姓人丁的兴旺程度,以及直接由它决定的包括暴力在内的社会实力,直接决定了一个家族在一个传统乡村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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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养儿防老」的挖苦一直很多见,但它并不是靠挖苦就会消失的
那些肚皮不争气,怎么生都是女儿的家庭,就几乎只剩下一种隔代救济 —— 入赘婚姻:女儿的丈夫加入妻子的娘家,新建小家庭承担娘家养老,对丈夫的亲生父母不再有义务关系,生育的第三代自然也继承娘家的姓氏和家族关系。
如果这生下来的第三代里刚好有男丁,那眼见要断的「香火」就又给续起来了。
不过,有能力选择入赘婚姻的娘家并不会多,他们必须家道殷实,能够说服男方舍弃「面子」加入自家门下,同时给男方父母付以充分的补偿。
一般来说,愿意接受这种联姻的亲家,既要在经济上处于弱势,还要有多个儿子,不必介意放弃其中一人。
因此在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明清江南,就产生了介于嫁娶和入赘之间的「两头亲」。
它是打折的嫁娶,也是打折的入赘,娘家婆家会在婚前谈好,新婚夫妇未来生育的其中一个儿子随娘家姓,为娘家续上「香火」。
作为条件,婆家可以少给或不给彩礼,但也很少像入赘婚姻那样,反过来从娘家拿到经济补偿。
「两头亲」对娘家来说更为便宜,负担得起的家庭更多,但它仍然考验女方家长的经济实力,它基本需要女方主动提起,肯接受的绝大多数也只能是比他们要穷、同时还有多个儿子的男方家长。
南京大学秦文佳在其论文《作为策略性婚姻实践的「两头亲」—— 以苏南倪村为例》中介绍,她发现的唯一一起由男方提出的「两头亲」,缘由是男方家境承担不起嫁娶模式的彩礼。
根据双方的财力和谈判意愿,「两头亲」可能产生多种谈判结果,但无论双方达成怎样的协议,「两头亲」的核心目标只有一个:
抓住最后一次机会,赢得继承我家香火的儿子。
不难想象,当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实施,「两头亲」的风险陡然提升,它变得更像是一场赌局。
「生两个孩子,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应该就是从那时兴起的安排。
它按照当时农村家庭允许生育的上限(不排除缴纳罚款),设计了愿赌服输的分配:无论新生儿性别如何,都依照出生顺序「冠姓」。
它当然不可能「有利于家庭的稳固和谐」。
在房价、婚礼费用激增的今天,「两头亲」双方的原生家庭并不会因为免了彩礼就能节省多少子女联姻的成本,他们真金白银砸进去后,换来的这场赌局却包含了太多变数:小夫妻不想要二胎、二胎意愿发生变化、生出双胞胎尤其是龙凤胎……前几年还有政府计生政策的改变。
当情境或意愿发生改变,引发的纠纷自然不可能轻易平息。
早在 2012 年,二胎还未正式放开时,浙江当地记者就已经注意到,「因为孩子的姓氏问题而导致离婚的案例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有些讽刺的是,这篇报道对该现象的总结就是「『子随父姓』传统受到冲击」,跟这两天的专家解读不谋而合。
很难理解,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让他们纷纷把这类婚姻吹嘘成进步的典范,而忽略掉它的本质:父母为了传宗接代,利用经济手段干预子女的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