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亚裔性工作者权利倡导组织“红莺歌”的声明所说,不管受害者是不是性工作者,不论涉事按摩店是不是提供性服务,这起暴力事件都与厌女症和对亚裔性工作者的仇恨有关。

作者:安芝

几年前,作为一名社工实习生,我曾在一家为亚裔按摩女工服务的社会机构工作过一年,接触和访谈了大约100个从中国来美国打工的底层按摩女工。亚特兰大按摩店枪击案(以下简称枪击案)发生以后,我感到有必要讲出我所了解的在美亚裔按摩女工的处境,作为反对亚裔仇恨和种族暴力这一角度的补充。

污名之下 被隐形的亚裔性工作者

枪击案发生后,华人社群的反应普遍是反对亚裔仇恨,反对种族歧视,却很少人提及按摩店和性工作者经常被暴力骚扰的问题,以及性工作者被非人化(dehumanization)的问题。我猜测这样做是由于社会对按摩店和性工作的污名,为了获得抗争的合法性,人们不得不去回避“对性工作者的仇恨”在这次暴力事件中的作用。

和大家一样,我当然百分之百认为这属于种族仇恨犯罪,但同时也想强调,种族问题只是一个方面。在这次枪击案中,种族、性别、阶层的问题是交织的。

我们必须承认,正如亚裔性工作者权利倡导组织“红莺歌”的声明所说,不管受害者是不是性工作者,不论涉事按摩店是不是提供性服务,这起暴力事件都与厌女症和对亚裔性工作者的仇恨有关。

大家一再要强调是正规按摩店,店里不提供性服务,正说明污名的存在以及破除性工作污名的必要。强调受害者守法是一种迷思,甚至是歧视——因为不管这些店是不是提供性服务,都丝毫不会改变这起暴力事件的性质。这些店里是不是提供性服务,这根本不重要,也不能为罪犯开脱,除非我们和那个罪犯一样认为性工作者应该被消灭,或者她们的人命与普通人相比是不等价的。

我要强调,我的谈论不等于认为受害者是性工作者或者涉事按摩店提供性服务。我讨论的远远不只是这次枪击案和涉事的按摩店。我要谈论的是:单单解决了种族仇恨和歧视,不谈涉性按摩行业的工作去污名,亚裔性工作者的工作环境依然会充满暴力,而且很少有人会为她们发声。她们是这个社会最弱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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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6日,美国乔治亚州亚特兰大市连续发生三起针对亚裔的开枪杀人事件。图为该市发生枪击事件的一家按摩店。

美国的按摩行业

按摩行业是底层华裔女性在美国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它之所以成为底层中国移民女性聚集的行业,原因大致是因为收入比她们所能找到的其它工作要高的多,工作本身也相对较为灵活和“轻松” (指体力上)。

很多底层女性来美国打工,本以为在餐馆打工每个月可以挣3000美元,最后发现根本不是这样,而且非常非常辛苦。她们很快会发现很多姐妹都在做按摩,于是也就跟着进入了这个行业。而华人所开的按摩店,多数都涉及边缘性服务,即所谓在按摩快结束时提供“手活/happy ending ”。

这里还要区分一下专业按摩和色情按摩。

专业按摩在美国属于医疗服务, 与我们腰痛、颈椎痛去做的物理治疗类似。 专业按摩需要专业执照,但由于语言和专业上的障碍,外国人或移民,尤其底层移民女性,基本进入不了这个行业。

大多数非专业/非医学的按摩场所都提供色情服务,但一般只是给客人做“手活”,或者再加让顾客摸一下自己的身体,少数人会提供插入性交服务。只提供边缘性服务的按摩女工一个月大约可以挣8000美元左右。提供性交服务的人,一个月甚至可以挣一万多甚至两万美元。这对于在美国没有合法身份、可能很快要返回国内并且急需攒钱的底层女性来说,的确是很有吸引力的挣钱渠道。

在按摩女工看来,给顾客做一下“手活”对自己的身体并没有损害,只要不被别人知道,尤其是不被家人和家乡的人知道。

这个行业存在着很多暴力风险。最主要的是被警察逮捕及来自顾客的暴力。我接触过的很多按摩女工都有被顾客实施身体或性虐待的经历。但因为无证按摩和卖淫在美国都属于犯罪行为,也因为没有合法的移民身份或工作许可证,她们不敢报警求助。警察性骚扰和虐待被抓捕女性的情况非常常见。此外,做按摩女和性工作存在太多污名,她们非常害怕被其他人尤其是国内的家人知道。

“不接地气”的救助模式:让她们离开按摩行业?

近几十年来,联合国将移民聚集的性工作行业作为打击跨国人口贩卖和性贩卖的重要场所。美国也在2000年推出了T签证的政策。具体来说,如果一个人能够证明自己被人口贩卖或性贩卖,美国政府会提供签证、现金救助和配套的社会服务,前提是受害者要配合协助执法机关侦破人贩子的工作。

但是,T签证的申请标准非常高。除非严重的人口贩卖案例,一般受害者很难达到获得签证的条件。其次,配合警方这个官僚体系去破案,往往是一个旷日持久且充满创伤的过程。最为重要的是,由于美国在性工作问题上整体的保守状态,官方没有能力理解、也不接纳一个更复杂的受害者处境的叙事。他们一般只能接受受害者是百分之百被骗、被贩卖的状态,而现实中,受害者的故事往往更复杂。

我曾帮助过的一个按摩女工,曾经被骗、被暴力虐待,我认为她符合申请条件。但因为她自认为是“自愿”进入具有暴力风险的性工作行业,感到说不清楚自己的处境,以及无法保证最终的结果,即通过T签证获得合法身份,最终她放弃了这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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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联合国工作模式的影响,纽约州自2013年推出了一个叫HTIC (Human Trafficking Intervention Court,人口贩卖干预法庭) 的项目:不再单纯地把涉性按摩女性或者其他性工作者看作罪犯,而是把她们当作潜在的性贩卖和人口贩卖的受害者。于是,警察逮捕她们以后,法庭一般会这样处理:判决强制她们去对接的社会服务机构上大约5-8次课,完成课程6个月以后,司法系统会给她们消案。我当时工作的机构就是对接法庭的机构之一。

通常,按摩女工/性工作者被起诉的罪名有两个:无证按摩或者卖淫——两者都属于犯罪,而不仅是违法。另外,无证按摩这个罪名更重。但是,她们更怕被起诉卖淫罪,最害怕的是因此被遣返。

按摩女工在社会服务机构所上的5次课,对机构来说,主要目的是取得她们的信任,然后进行人口贩卖和性贩卖的筛查。整个HTIC 项目和对接社会服务机构的目的,是希望她们能停止干这一行。但其实根本没有用,按摩女工还是会回来做。不少人多次被抓,有一个女工曾被抓了5次。

这个模式的问题是,把从事性工作与被性贩卖完全划等号,不承认有些女工是出于自己处境的限制,“自愿选择”做这一行,不承认一个人从事性工作的权利。这个模式的重点是想把性工作者转移出这个行业,关掉按摩店。

但这完全不是按摩女工/性工作者想要的,也遭到性工作者权利倡导组织(如 Urban Justice Center 和Red Umbrella)的反对和批评。我自己观察到,按摩女工普遍感到这些课程是浪费自己的时间而没有帮助,并且带来很多实际困难。比如很多人住在纽约的法拉盛,不认识英语,也根本不会坐地铁,却被要求到市里的机构上课。有些人不得不旷工、请人带孩子,花一百美元打车过来上课。

取缔性工作 不可能的“愿景”

我所工作的机构是一个白人中产主导、有基督教背景的NGO。他们对待性工作采取abolitionist立场,也就是主张取缔和消灭性工作——在他们看来,性工作是男性奴役女性的、剥削性的,他们不同意“性工作是工作“的观点,坚持用卖淫这个词来指代性工作。后来他们开始认同北欧或者瑞典模式——罚嫖不罚娼,也即部分去罪化。

作为女权主义者,我也同意性工作是父权社会剥夺女性独立经济生存途径的结果;我也同意,总的来说,性工作是男性奴役女性的、剥削性的工作。但我不能同意他们提出的解决方案:取缔性工作。

首先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性工作在世界上存在了几千年,也没有被消灭。其次,我认为需要尊重一部分女性自己的选择,尽管这个选择不是完全自由主义意义上的选择。

这个机构曾经推出一个经济赋权项目,试图帮按摩女工找到餐馆、烘焙店、缝纫等工作,让她们退出“卖淫”行业。毫无疑问,这个项目的结果是失败的,正如世界范围内所有的性工作者职业转化项目的结果一样。正是因为她们不愿意去做餐馆、烘焙、缝纫等工时长、体力强度大、收入低且单调重复的工作,才会选择去做按摩或者性工作。NGO没有能力把她们转化到她们理想的职业中去——如白领工作——她们永远没有这样的机会。

我其实很想问我的同事:底层女性做性工作让你们不适,看着她们在餐厅里洗十几个小时盘子,你们就心安理得吗?这种你们自己不会做的工作,为什么期待别人去做?真正困扰你们的,到底是对女人被男权剥削的不忍,还是对女人的“性自主”和女人身体不被管束的看不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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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性工作者快闪”展在纽约曼哈顿一间画廊举行,22位艺术家创作了50多件作品,其中17位具有性行业背景。

性工作的去罪化:按摩女工最迫切的需要

按摩女工最迫切需要的是性工作全面去罪化:买性、卖性和性交易场所经营者皆去罪。也就是新西兰的全面去罪模式。

罪化性工作导致她们频繁被抓捕、留下犯罪记录,从而影响她们的就业、住房、出行自由和移民身份。罪化性工作也加剧了围绕性工作的污名:除了社会对女性贞操控制所产生的污名以外,她们还背上违法犯罪的罪名。这些污名、罪名加剧了性工作者处境的脆弱性,使得她们没有办法筛选顾客,要求客人使用安全套,也更容易被敲诈勒索,并在遭遇侵害和暴力时无法求助。此外,性工作的罪化导致语言不通的她们被迫与暴力而官僚的警察和执法系统打交道,承受种族歧视、国家暴力、精神和肢体羞辱的多重压迫。

许多人主张罚嫖不罚娼的北欧或瑞典模式。这个模式看起来很美好,但是并不会给性工作者的处境带来改善。这种政策导致性工作者被迫把工作转入地下,和顾客一起神经紧张地躲避警察的搜捕,面临更多健康和人身安全的风险。

有人以性交易中嫖客可能存在暴力行为来支持逮捕嫖客的主张,但事实上,只有性交易去罪化,并将之当作普通工作/交易来对待,才能更好地打击犯罪、解决性交易中的暴力问题。

这里我要推荐性工作者Juno Mac的Ted演讲: The laws that sex workers really want (性工作者真正想要的法律),其中她综述了现有各种法律对性工作者造成的压迫,解释了她主张全面去罪化的理由。

在亚特兰大按摩店枪击案之后,也有人提议通过增加警力来保障按摩女工的安全。但这个主张立即遭到性工作者倡导组织的坚决反对。如“红莺歌”的声明所说,增加警察并不会让性工作者更安全,何况警察从来都是白人至上主义的化身并且是暴力体系的一部分。

在现阶段,其实性工作者最想要的是:警察离她们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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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性工作者走上街头争取自己的工作权利

另一个要讨论的问题是去罪化与合法化的区别。

合法化的理论前提是默认性工作需要政府介入管制,是一种管理主义思路。许多实行性工作合法化的国家要求性工作者登记、进行健康检查等等,往往妨碍性工作者的权利和所能获得的保护,并且给政府的权力滥用制造了机会。

而去罪化的前提是默认个人有权使用自己的身体,性工作也是一种工作,性交易不需要国家的特别介入。去罪化也是一种减害模式,是从更好地保障性工作者健康、权利和尊严的立场出发的一种政策。

性工作去罪化,会导致人口贩卖增加吗

以胁迫个体进行性剥削或强迫他人卖淫为特征的人口贩卖和性贩卖,是对人权的极大侵犯。因此,有人援引性交易中存在的人口贩卖和性贩卖情况,或出于性工作非罪化以后会导致性贩卖上升的担心,反对性交易的非罪化。

事实是,人口贩卖/性贩卖在性交易去罪之前和之后都会存在,但是去罪化有利于打击人口贩卖和性贩卖。这是因为,只有性工作去罪、性交易从地下转入地上以后,性工作者才能更好地识别、规避、检举性贩卖以及配合警方侦破性贩卖的犯罪行为。正如一个著名基金会的文献综述介绍,瑞典警方2014年的一份报告发现,在实施罚嫖不罚娼的政策15年以后,该国的人口贩卖情况并没有减少。而新西兰自2003年将性工作全面非罪化以后,也并没有导致人口贩卖的增加。

去罪化也不等于不做别的帮助改善女性处境的努力,如反抗职场歧视、伸张女权、从各个方面去解决女性贫困的问题等等。总而言之,去罪化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这是第一步。

需要警惕的一些叙事和视角

第一,把性交易的组织者(如色情按摩店主)全部看作人口贩卖的凶犯。

事实上,绝大多数按摩店主都是普通生意人。尽管这个行当当然存在剥削,就像富士康、麦当劳、京东、亚马逊也存在对员工的剥削一样,但把按摩店店主等同于贩卖人口者,则是不符合事实的一种想象。

我所接触过的按摩女工,很多人都有一个理想:攒够钱以后自己开按摩店,不再做小工。就像在餐厅打工的人也想有一天自己做老板一样。我也问按摩女工如何看待按摩店主,是不是存在被欺骗、被强制的情况,而她们最常给出的答案是:店主完全没有必要使用这样低级的手段进行胁迫,多数女工都是“自愿、知情”来做这一行的。

第二,一种将按摩女工描述成可怜、悲惨且缺乏主动性的群体的单一叙事。

好像只有这种处境的按摩女工才值得同情,才不应该被抓捕。这种叙事否认多数性工作者有一部分 “主动选择” 在其中的现实复杂性,也否认一部分女性就是想通过卖性实现阶层提升的愿望的合法性。播客Peepshow曾邀请《色情工作》一书的作者Heather Berg谈性工作。Berg谈到她反对 “惨化性工作” (性工作是剥削性的单一叙事)和 “美化性工作” (认为性工作完全是个体性自由和性愉悦的表达)的两极叙事。

人们从事性工作的动机是复杂的,大多数人在两极之间:有逃离琐碎、重复、低薪、时间要求严格的资本主义体系下的异化工作的努力,也有寻求乐趣和享受的部分。相比较于其他工作,性工作有一定的灵活和自由度,有些人是为了方便带孩子、照顾家人而做性工作。

有人就是想工作“轻松”一些、挣钱快一点,又怎样?谁又不是这样呢?我们在择业时每个人都在进行哪个工作更划算的算计,不是吗?

第三,警惕一种家长主义、中产立场的俯视视角。

很多中产女性以性工作的剥削性为名反对性交易的去罪,但却不知这种立场和倡导对真正从事性工作的女性造成了多少伤害。反对性交易的女性大多是不需要卖性的女性,她们很难真正理解性工作者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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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者快闪展”上,纽约艺术家孙金(Sun Kim)的作品,在画廊天花板上的红色雨伞——这是全球性工作者权利的象征。

我们必须承认,在整个剥削、压榨女性的父权体制仍然存在的情况下,在女性贫困是一个既定的社会现实且结构性的改变还未到来之前,性工作的确是一部分女性在某个时期的“最好选择”。罪化性工作对帮助这部分女性没有任何益处。

那些担心去罪化会鼓励女性“走捷径”的人也大可不必。因为这根本不是什么捷径。性工作涉及很多情感和身体的劳动,涉及对个体尊严和隐私的牺牲,而且要面临社会的歧视和污名等等。

我们最好不要用一种家长主义的救世主姿态来考虑这个问题,而是尽量把他人看作一个个有主体性的个体,尊重她们自己的选择,相信她们能为自己的人生做最优的决策。

当我们反对性工作,我们在反对什么?

有一部分人担心性工作者会把自己的兄弟和丈夫带坏。尤其是已婚女性,特别担心性工作者的存在会威胁自己婚姻的稳定。而我要说,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而去主张、支持剥夺他人基本人权的法律政策。其次,已婚人士应该反思自己的异性恋婚姻特权:这种认为所有社会成员都有义务帮助自己守护婚姻完整的期待是有问题的。

人们同意在父权制度下,婚姻本质是被鼓励的长期卖淫。那为什么人们却对性的买卖如临大敌?既然“干得好不如嫁得好”是一种主流的社会观念,既然通过婚姻实现阶层上升是男权社会所鼓励的女性出路,人们为什么却要反对女性通过卖性换取经济利益?

真相是,女人的性和身体卖给(或者送给)一个男人可以,卖给多个男人就不可以。人们对权贵阶层的男人用金钱包养多个情人没有意见,但是对一个女人和多个男人产生性关系并从中获利却大加唾弃。这背后的双重标准和对女性身体的管制欲望,以及对女性性自由的恐惧是不言而喻的。

最可悲的是,一个被家暴的妻子免费被迫和一个家暴她的男人发生的性关系,都比一个自由的女人和一个付给她钱的男人发生的性关系更可接受。而这其中的唯一区别是,前者是女人的丈夫,前一种性是婚姻里的性,而后者是一种不受父权管制的、不是免费提供给男人的性。在这里,父权婚姻的霸权和它压迫女性的本质昭然若揭。

最后一种担心是,去罪化可能会导致女性性工作者群体的增加。首先,这很可能不是一个事实。不需要选择性工作的人,还是不会去从事这个职业。其次,我还是要问,我们为什么害怕女性做性工作,我们害怕的到底是什么?

要讨论的不是性工作应不应该存在的问题——因为性工作不可能被消灭——而是其中的自愿、知情、安全、公平、剥削,以及如何减少剥削的问题。

总而言之,我支持性交易非罪化,是因为我支持女性的性自由,反对父权贞操观念,反对对女性身体的管制,反对国家和社会对女性施加的系统性暴力。

(作者安芝:社会科学博士毕业,现于美国一所大学任教。本文发表时有删节,文中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