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第一次意识到有必要讨论一下这件事,是上周一位读者转发我微博时写的一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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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看到就觉得非常认同,一直想借这段话专门写篇文聊聊,结果拖到今天才终于落笔成型。但幸好还是写出来了。

可能很多读者单看到这段话会有些不知道怎么理解,我先拿我的那条原微博作为例子来解释一下这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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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条微博表达的观点其实也是个老生常谈,就是父权制下男性也同为受害者。

很多男性认为女性不是弱势群体,女性明明有特权,男的出去要买单,结婚要买房,男的有巨大的社会压力,女的就没这些烦恼,以此来质疑男女不平等的真实性以及女权主义的合理性。

但这种观点其实忽视了一个前提,就是父权制社会默认了女性居于弱势地位,它很清楚女性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上是次于男性的,或者说需要付出的机会成本是高于男性的,于是默认了她们的“无能”无法去承担压力,所谓的特权这才产生。

这种对特权的表述,也是忽视了女性在生育,教育等方面的再生产劳动价值,这种价值不是能用货币衡量的,但也同样是一种不可被忽视的付出。

简单说来,就是是千百年来的父权制给到了男性巨大的社会压力,同时也给了女性不平等地位,但很多男性却在意识到这种压力后,没有选择去“恨”给予他们压力的父权制,而是“恨”更为受害者的女性。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优先恨具体的人,却不愿去恨罪魁祸首的游戏规则。”

这个现象远不止在一个女性议题上会出现。

当年日本的主权侵占,他们优先去恨(砸)开日系车的中国同胞。最近的西方的新疆棉决议,他们优先去恨那些涉事品牌店工作的中国同胞。

声讨一个闯红灯的外卖小哥,不愿扩大到声讨背后不合理的资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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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说的,爱国,其实前提也是爱人民,爱具体的同胞,

爱这个国家的必要性,也是因为我们都希望我们和我们爱的人都过得更好,更有尊严。

但现在网路上很多人的爱国,都变成了一种只爱“游戏规则”,不爱同胞的民族主义,甚至利用这个规则举报,排外,对立于其他“自己不喜”的同胞。

我们今天就试试浅谈一下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

在「爱」这件事上,人们为什么爱宏大抽象之物胜过爱具体的人?

我自己最切身的,是感觉人都有扬长避短的本性。爱宏大抽象之物比爱具体的人要简单多了。

集体、体制、规则、主题,甚至人类,这些都是抽象名词,爱这些事物,相当于在遵从「理念」。

往往不需要付出什么实际行动来自证,喊喊口号也可以,在省力的同时还获得了道德优越感。

而且另一方面,爱一个人存在风险,人太难避免自己有道德瑕疵了,每个人都默默清楚自己的这种本我特性,所以对待一个网络上陌生的个体的时候他会犹豫——

「这个人是不是和我一样有些什么病病,而我“爱”他,声援他,支持他,会不会被反过来打脸,被牵连。」

正因对宏大事物的「爱」是「理念」,是精神性的东西,所以它也更容易被灌输。

试着回想一下我们的成长环境我们从小其实就是被置于一个集体环境中,红色标语上的为校争光,让父母骄傲,同学互相管理同学,互相监督同学,而不是爱彼此。

爱具体的人则不同。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写过一句:要爱具体的人,不要爱抽象的“人”;要爱生活,不要爱生活的意义。

后来罗翔在《十三邀》也有聊过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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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人,某种意义上就是组成我们生活的人。

因为这个「人」不是面目模糊的他者,不是一整个人群,ta有性别、有个性、有自己的成长轨迹,这种爱是需要「实践」的。

需要长期培养的同理心和养成帮助他人的习惯才可以,是要从虚空的「理念」跨到「现实」的。

就比如我们去喊口号于支持国家扶贫是很简单的。

但是当你真的爱具体的人,要去帮助一个更具体的山区孩子,去查出来哪些基层扶贫干部作出了什么样的贡献,去记住他们,这是需要更多时间的。

会这么做的人自然就更少了。

那为什么对具体的人就能轻易生出恨意?

这可以从两方面来进行解释。

一方面,是从心理学上考量「恨」这一情绪的特殊性。

恨不等同于像伤心、愤怒这种普通的消极情绪,它是更为极端的。曼德拉的一句描述非常恰当——

“怨恨就像喝毒药,却希望它可以杀死你的敌人。”

也就意味着,虽然恨这一情绪是由外因而起,锋芒却是对内伤害自己的,所以恨是亟需排解和移情的。

正因「恨」太极端,人往往是不甘心只把拳头挥向空气,而是挥向实打实的肉身,让同样作为人的对方也感知到疼痛。

另一方面,是从政治哲学上考量「权利」的边界。

若是一个人与你无关,没有任何利益冲突,那么你还会生出无端的恨吗?

答案一定是不会的。

对具体的人产生「恨」,还来源于个人在权利意识上的被剥夺感,即认为自己的利益被他人妨碍。

此时,人际间不是「同类」,而是「对手」。

就像每次在女权问题上的论争,总有男性会跳出来说,女权意识的抬头对男性不公,“男生就活该xxxx吗?”这样的句式很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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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他们站在建制主流的位置,是既得利益者,那么当社会权利的分配出现调整,失去权利的也更大可能是他们,而不是早已没什么可失去的下位者。

在类似于这样主流群体对阵少数族群的纷争中,对弱势者大呼小叫的往往是那些对自己掌有的优势孰若无睹的人。

当然,少数族群也会认为自己的权利是被主流群体所剥夺的。

到底怪谁呢?

该怪房间里那头看不见的大象,也怪房间那堵墙,他们才是社会权利的分配者,也是围城的建造者。

那么,什么才是对人、对集体、对国族,乃至对全人类的,正常的、健康的爱?

这问题其实不难解决,甚至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有了如何爱人的典范。

在古希腊时期,古典政治社群的想象其实与我们当代类似,都是建立在共同体思维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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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在一艘船上,这艘船永远航行在海上,而每个人都是这艘船上的一员。

不同的是,当代的我们,是先认可自己作为这艘船的一员,先爱这艘船,再爱与自己在同一艘船上的人。

但古希腊的人们正好相反。

他们是先爱一个人,在个体身上发现值得欣赏的品质,然后在对具体的人的爱的推动下,去爱一座城市、一个部落,最后这种爱上升到爱城邦,爱所有的人类。

这些公民是高度政治化的,注意,这是个褒义词。

因为他们的政治意识来源于以具体的人作为出发点的爱,他们乐于投入政治,致力于高要求的公平分配原则,为城邦的付出最终也是为了让每个个体更好。

古希腊同样也强调竞争,但他们的竞争是为了整体政治社群的共同利益而努力,而不是为了争夺个人私利。

去爱具体的人,使得自己也成了更高尚的人。

人是起点,也是目的,但不是工具。这一点在如今却总被人倒置。

写在最后

“没有对人的同情心,就不可能有仁爱精神。爱全人类容易,爱一个人难。

去帮助一个人,比宣称「我爱人民」要困难得多。”

上面是苏霍姆林斯基在《帕夫雷什中学》中写到的一段话。

嗯。警惕口号,警惕对同伴的恨,小心对宏大事物的爱。

然后,好好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