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需要这种“巨婴式爱国主义”。

各位好,昨天我在写《吃惊吗?你最常听到的“最炫英伦贵族风”,都是这个德国人写的》一文的时候,提了一嘴加拿大华裔女运动员麦克尼尔的事情。

结果有人听了很不舒服,跟我留言抬杠:“养恩是恩,生恩也是恩,她虽然被遗弃,但也不是她反咬一口,从母国手中抢走金牌的理由,更不是在全世界面前打中国脸的理由。号主你不是强调选择吗?麦克尼尔做了错误的选择,凭啥不能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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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以后一时间不知怎么反驳,这个道理就跟有人如果跟你争辩,非说1+1=3时,你会一时之间找不到话说一样。有些太违反常识的观点,你一时之间反而不知该如何反驳它。

但我还是尝试着想跟这位仁兄(看头像是个仁兄)讲一点道理:

我想反问他一句:麦克尼尔究竟能怎么选择呢

当她被抛弃的时候,她还只是个襁褓中的婴儿。是她的亲生父母狠心或是迫不得已,帮她迈出了人生选择的第一步。

她的那对加拿大养父母,领养她也是通过了正规途径。是他们和我国的福利院,共同替她做出了选择的第二步。

等到麦克尼尔自己有意识、能够做出独立选择的时候,她已经变成了一个完全的加拿大人。学游泳是她实现自我、报答养父母、(或许还有)为她的祖国加拿大争光的一种途径,这都是人之为人很自然的选择,怎么就成了对我们“反咬一口”了呢?

更何况“从母国手中夺走金牌”的这个罪名也是站不住脚的。

的确,麦克尼尔在泳道上以毫末之差击败了中国选手张雨霏。让后者痛失金牌。但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一个常识是:奥运会的奖牌不是颁发给国家的,而是颁发给运动员个人的。

严格说来,国家在奥运会赛场上获得的荣誉其实只是“沾了”获奖运动员的光。

诚然,我国媒体在报道中长时间喜欢说“xxx运动员又为中国挣得了一枚金牌”,这个说法其实有很大的问题,因为从根子上讲,奥运的精神是“更快、更高、更强”。请注意,这个三个词都不是形容国家、民族或某个群体的,而是形容个人。人的自我实现、彼此竞争和交流,其实才是奥林匹克精神所追求的最高宗旨。

所以,麦克尼尔即便是“抢走”了金牌,那也只是从张雨霏个人那里抢走的。不管中国对麦克尼尔有没有“生恩”,她和张之间有的这样只是运动员个人之间的竞争,不存在她是否伤害“母国”一说。

而且,就算麦克尼尔自认是个中国人,她与张雨霏之间也要争上一争。

这个道理就跟过去(没改规则前)咱中国在奥运乒乓决赛赛场上经常上演本国选手“内战”一样。咱媒体的报道中经常会轻飘飘的说上一句“xx和xx成功‘会师’决赛。”说的好像双方在决赛赛场上可以握握手不打了一样。

但事实上,如果抛开“让球”不谈,这种“会师赛”往往会打的更凶——道理还是那个,因为奥运金牌其实是颁给个人的,运动员争的是自己的荣誉。观众可以忘记,运动员记得可牢靠着呢,能不能拿一届奥运冠军关乎他们很多人未来的人生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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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写了很长的文字,试图把这个道理给这位读者讲清楚,但发出去时,发现他已经把我给他上墙的留言删了……

这很好,看来不用我说,他也知道他的疑问很不妥,省的我费这番口舌了。

但麦克尼尔夺冠之后,类似的网上言论其实不少,昨天我还在网上看到了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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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对这种言论,我都耻于跟他在“中国人”的层面讨论问题,我只想问题一句:先不论是不是中国人,作为一个人,一个有良心的人。在看到这样一个身世悲惨的弃婴时,难道不应该希望她接受更好的教育、过更好的生活、取得更多的成就吗?你怎么可以在这里煞有其事、一本正经的出谋划策,给她们谋划一条“饿不死就行”的道路?

出这种主意的人到底是什么心态呢?我想了很久,心中冒出了两个字:巨婴。

是的,这种人其实是用“伪爱国主义”襁褓包裹起来的巨婴,他们像心理发育不成熟的婴儿一样极度心理发育不健全,以自我为中心。外界的信息稍不如意,他们就会做出过激的非理性言行、使用类婴儿般的方式来抗议。麦克尼尔的出现让他们不爽了,他们就试图用攻击、谩骂来消除这种不爽,因为这个女孩对他们来说,不是个人,而是一种让他们觉得碍眼的“事物”,就想婴儿会随意砸不称手的玩具一样,他们只追求将这个“事物”解决掉,就可以了。

其实不仅对麦克尼尔这个“前同胞”是如此,这种人对我们这些“现同胞”也是相似的一套做派。

射击选手王璐瑶失手没有拿到奖牌,发了个自拍说“3年后再见”,就被这帮人喷的焦头烂额,小姑娘不仅从这些“同胞”那里得不到丝毫安慰,还被成百上千次的恶语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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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球混双被日本队“虎口拔牙”,没有拿到金牌,有人立刻跑到教练马琳的微博下面狂骂,质问他“是不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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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货服装品牌鸿星尔克给河南灾区捐了价值五千万的物资,更不得了,网上立刻有一批人组成“纠察队”,到其他国货品牌那里去挨家挨户的“逼捐”,他们冲入这些品牌的直播间,质问甚至辱骂主播,不把人家骂的痛哭告饶、甚至停播下线不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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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骂人家女主播是“马蓉”体现你们的“情怀”,你们很勇啊。

甚至,这些人不仅不输出对同胞的爱,还要构陷其他人对同胞的爱。郑州地铁积水事故死难者头七,有些民众自发的在地铁口摆放鲜花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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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立刻有人煞有其事的分析,说“事出反常必有妖”,暗示是xx势力的阴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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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最后这个帖子,尤其是那句“事出反常必有妖”,特别形象的反映了这些巨婴的心态。他们心里一定特别奇怪:不就是死了几个人吗?你们这些人跟他们非亲非故,献什么花啊?……对,你们一定是受了xx势力的指使!

所以这些人不是智商上欠费,他们是在心理上失能,他们压根就没有把他人当同胞来爱的那种能力。同胞被遗弃了,他们觉得“饿不死就行”。同胞在灾难中罹难,他们觉得“死就死吧,不值得悼念。”

可是如果被遗弃的同胞改换国籍,“夺走金牌”;死难的同胞有人聚集悼念,“有碍观瞻”。他们立刻就会愤怒的跳脚,并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号大张挞伐。

理由其实无他,因为这样的消息破坏了他们身为巨婴的“全能幻想”,所谓集体在他们那里本不过就是寄托其“全能幻想”的一具躯壳。在这种幻想中,他们把国家想象成自己的延伸,奥运会上金牌想拿多少拿多少,想来什么是什么。就像阿Q把自己幻想成革命者,想什么来什么,爱谁就是谁一样——阿Q热爱的当然不是革命,而是他幻想中身为“革命者”所享受的、有类婴儿的全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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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尼尔、王璐瑶、马林、给非鸿星尔克国货带货的主播、郑州地铁里的死难者,所有这些人,无论是前同胞、现同胞,活着的同胞,还是死去的同胞,巨婴们其实都不爱、也都不再乎。他们向这些人宣泄情绪的理由也很简单,就像一个婴儿对一个胆敢“忤逆”他的玩具,会使出最大的力气去摔打,力图将其撕碎一样。在“爱国”的旗号下,网暴他人者只是在想找一个旗号来发泄他们的原始情绪。

可是,一个严肃的问题是,这样的巨婴,真的会有“爱国”这种复杂的感情吗?

我在之前的文章中一再阐述过,爱国其实是一种很高尚的情操。一个人必须首先爱自己的家人、亲戚、邻人、乡里……这样一圈圈扩展下去,最终才能扩展到对整个国家的爱。

可是对于一个巨婴来说,别说一个国家14亿的同胞,他们连自己身边最亲近的家人可能都不会爱。爱他人是巨婴们没能发育出来的一种感情,巨婴真正爱的人只有他们自己。

所以说一个巨婴能够爱国,就像说一个瞎子视力1.0一样,是个笑话——而盲人没有视力,巨婴没有爱的能力。

这个道理,咱们中国人本来是很懂的,传统社会说“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一个人,首先必须对父母有孝,对兄弟有悌,对朋友有义,对爱人有情。而后君主才能指望他忠君爱国。这背后的潜在逻辑,就是人需要通过对一个个他人的爱,证明他有爱人的能力,而后才能奢谈爱国。

我们应该回忆起这个古老的准则,今后但凡有人再以“爱国”的名义,行不爱他人之实,我们可以先问他们两个问题:

第一,既然你号称爱国,那你还爱不爱那些被你们网暴、辱骂、构陷的同胞?

第二,如果连一个个活生生的同胞你都不爱、不尊重,那你所谓爱国,究竟爱了个什么?

还是说,你其实就是个除了自己,谁都不爱的巨婴?

全文完

PS:    今天的配乐,是《行星组曲·木星》,愿您喜欢。

本文3200字,感谢读完,喜欢请三连,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