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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章《学会就不容易遗忘的技能》里,我们说过“挖坟”这个技能,影响十分恶劣,想要利用这个技能达到目的的人,一定会遭到反噬。
今天我们说说另外一个技能,就是“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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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举报的定义以及释义
根据百度百科:
举报是指公民或者单位依法行使其民主权利,向司法机关或者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检举、控告违纪、违法或犯罪的行为。
百度百科 举报 (法纪名词)
狭义的举报,只有司法机关或国家机关才有资格接收举报材料。而且举报的行为,必须是违纪、违法、犯罪的行为。
但是现实是,无论微博,微信,还是各种其他社交媒体,都有一个举报的选项,有的把这举报行为称为投诉,但其根本都是举报行为,填写举报的原因,添加证据截图,就可以完成举报,极为方便快捷。
2、举报的滥用
本来,“举报”功能前期主要是针对“涩情信息”的。因为各网站每日的数据量极大,有些违法有害的信息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删掉,网站也会因为审核不严而遭到处罚。
所以,有些网络平台就通过“网友VS网友”,利用举报机制,删除那些有害的信息。便宜高效。
但是,随着网络环境净化,“涩情信息”越来越少。但某些公司类似“微博监督员”这样的岗位已经设立了,岗位KPI竟然是每月有效举报数量。总不能让这些人没工作吧,不可避免的,举报就扩大化了,扩展到一切可能有害的信息。
举报的盛行,饭圈也功不可没。为了维护自己的偶像,将跟公共利益毫无关系的行为进行举报。有组织,短时间,进行大量举报。极大地增加了辨识举报的难度。
3、举报的执行
举报行为是否“正义”,完全取决于负责处置举报的执行者是否“正义”。
如果官方层面的执法从“秉公执法”变成了“选择性执法”,那么民间层面的举报也必然也会从“守护秩序”变为“打压异己”。
换句话说,如果举报的受理者就没打算主持公平正义的话,那么举报行为本身也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比如,9月1日,姜昆在“曲艺杂志融媒”发表下面这篇文章,借着艺人整顿的东风,痛批三俗,原文可以点击下面链接围观。
明眼人都知道姜昆说的是谁。这就是“打压异己”最好的例子。扣高帽,诉诸权威部门,把自己不喜欢的人封掉,而不是提高自己相声水平。这就是昨天文章提到的,懦夫行为。
现在的举报已经泛滥到,你不喜欢一个明星,他的粉丝通过人肉搜索你,都可以让你闭嘴的可怕境地。
官方因为有各种严格规定,只要被举报,网站为了避免争议,删除了事,极大地振奋了举报人的信心。我们在8月28日文章《刑不可知 则威不可测》里也说过“高标准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的问题,不再赘述。
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各种定义模糊的规定比比皆是,量刑尺度极为随意。造成了学生在课堂上可以举报老师的言论,甚至有些学生在老师补完课之后用举报威胁老师退钱的境地了。
为了避免争议,平台先自行审查阉割,造成了各种奇观,社会舆论也就越来越保守。参考《上海日式婚礼事件》。
纵容举报,并做出处罚的有关部门、删帖的部门,如果你们不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而是惧怕举报的人,你们就是在培养举报的人。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慢慢的,就变成一个什么都不能说的国家了。
举报的人是懦夫,害怕举报的人也是懦夫,嗯,懦夫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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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罗永浩创办的牛博网,大咖云集。网友对牛博网最大印象就是“言论自由”、“不删帖”。但其实不是这样,牛博网也删过贴,只不过是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删帖。
2007年厦门PX项目。中科院院士在两会上实名反对,作家连岳写出檄文《厦门人民这么办!》,称:PX致癌。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后,政府宣布项目暂缓,但不少市民还是上街“散步”,包括连岳。各大平台按照惯例,纷纷删帖。
连岳也是牛博网的博主,罗永浩在“散步”当天,他早早守在电脑前,等待通知。结果一直到下午都没有有关部门要求删帖,到了临下班的时候,罗永浩忐忑不安地跟有关部门询问消息,答复是:没有听说过什么消息,你自己看着办吧。
罗永浩接受采访时承认过,“最被高估品德是勇气。没那么勇敢,只是稍稍正常,没那么窝囊而已。”
为什么同行都在内容自审、自删,因为只有罗永浩比较有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