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游飞翥
“2021年9月9日上午9时,江西南昌中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南昌中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2020年12月26日,今日头条上曾发布过《劳荣枝家人致法援律师的一封信》,评论区很多人称劳荣枝为“女魔头”,说她的家人包庇她,应当同其罪。
而《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以下信件原文,大家一起客观地看待这其中透露出的问题:
“我们是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和二姐劳国枝,今天看了媒体对法援律师的采访,他说开庭结束后,我们表示感谢,这是对法援律师最大的认可。
作为劳荣枝的家人我们表示很震惊。给你发信息,是因为打你电话你不接,没有办法,只有夸你,你才速回。这不是我们心里话!我们这里可以明确的告诉你,根本没有的事,感谢并非发自内心。从你接受法援指派为我妹妹劳荣枝辩护到今天,我们对你们没有一点点的感谢。
21号我妹妹的案子开庭,我们去旁听。在法庭上妹妹说了句:开始我很抵触律师,不知道律师是法律援助还是家里请的律师。
我们听到妹妹说这句话很吃惊。陈通华律师、王国强律师你们在总共16次会见我妹妹的时候,竟然不告诉我妹妹你们是法律援助律师?是在瞒着她吗?
下午庭审结束后,我们在法院门口找你们。那么多人围观,你坐在车子里就是不出来。我们问,陈律师,我妹妹在法庭上说她不知道律师是法律援助还是家里请的律师,你难道没有告诉她。
你当时不承认。法庭上那么多人都听到。我们家人以前打你电话,想见你,和你谈谈我妹妹,你从来不给我们见。你还说怕泄露案情,我们见你是想打探案情?法律规定辩护律师不可以见家属么?
你还说见面会很尴尬,你们从来不和我们沟通。我们对妹妹在看守所生活一概不知。如果这样对待家属,等劳荣枝案件结束后,以后还有谁敢去委托你辩护?
你说你作为法援律师不是走过场,确实非常尽心尽力地办理这个案子。为什么家属从来没有看见,你在开庭的时候辩护,我妹妹说被法子英胁迫、被性侵你为什么不说?公诉认出示证据劳荣枝48份连续的疲劳审讯,你反对过么?你说2019年12月12日上午,你们接到指派任务,当天就会见了被告人劳荣枝,签订了法律援助协议和授权委托书。你又说,会面初期,劳荣枝有一些抵触情绪。那她抵触你们,还会给你们签署授权委托书?你作为律师到底那句话说的是真话?
你说你们一共会见劳荣枝16次,你们为什么不告诉她你们是法律援助律师?你说你开了二次庭前会议,你作为劳荣枝辩护律师为什么不告诉家属劳荣枝案子要开庭了?开庭前一天,我们打通你的电话,你说你帮我们申请到旁听证,你知道我们去几个人么?你作为法律援助律师你就压根没有理过我们。
劳荣枝在庭审中也提到,她在连续审讯之后,嗓子哑了,你们就帮她申请了咽喉含片。你作为律师应该知道,如果疲劳审讯是属于违法的。你给她申请咽喉含片,是想接着审讯么?
你说劳荣枝对你有了信任感,觉得没有为父母尽孝。我妈妈根本不会写字,你在庭上公诉人出示我“妈妈的字的字条”证据,你为什么不说话?你说你们和劳荣枝的交流永远是一个宗旨,就是要正确面对自己的犯罪,而你不是指控机关,是她的辩护律师。你说劳荣枝也提出,希望她二哥能够到庭。你连开庭都没有告诉我们,这样是否对得起劳荣枝的信任?
最后,我们全家想对陈通华和王国强律师说,麻烦你抓紧会见我妹妹劳荣枝,告诉她我们作为劳荣枝的家人希望她可以解除你们的委托,也希望你们可以主动辞去劳荣枝辩护律师,也请你不要接受采访说劳荣枝家人感谢你,毕竟我们人在外面可以看新闻。
我们家人还是一如既往的态度:如果我妹妹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我们家人绝对尊重法律做出所有的公正判决,哪怕是死刑。但是,如果家属委托律师不能为她辩护,我们难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