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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外煤炭产能”,是今天新学到的一个名词。

来源是今天看到《财经》的一篇文章。链接在下面,全文约3000字。

《东北拉闸限电与能耗双控无关,这三点才是真实原因

什么是“表外”?“表外”本是一个金融名词。但在该文章的意思,“表外”就是不在账的,没数的,不受控的煤炭产量。

……

这篇文章不只梳理了整个东北电力紧张的原因,也解释了煤炭价格高企的原因。

东北电力紧张的逻辑是这样的:

电力紧张 → 火电厂不开机发电 →  煤价高发电亏钱。

煤炭价高的逻辑是这样的:

煤供给不足 → 煤矿只能按核定产能生产 表外煤炭产能消失 → 煤矿核定产能偏低

……

为何煤矿只能按核定产能生产?高出核定产能生产的结果是什么?

坐牢!

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危险作业罪”是刑法新增罪名。

修正后的刑法明文规定了危险作业的三种情形:

一是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是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是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应急管理部4号令也已经明确《煤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超能力生产及手续不全生产等均属重大事故隐患。

所以,超产会违法。

违法的事情很多。我们在8月28日文章《刑不可知 则威不可测》里说过,“高标准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是顽疾,执法不严行不行呢?

也不行。

因为2020年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了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掀起一场涉煤领域腐败“倒查20年”的风暴。对2000年以来煤矿的所有规划立项、投资审核、资源配置等各环节,煤矿企业和涉煤配煤项目法人状况、批办手续等均进行清查。重点整治在重要岗位工作、与煤炭资源管理有关联的人员涉煤违规违法问题。

当然,这件事也跟近几年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关闭私人小煤矿,国企大煤矿越来越正规有关系。

煤矿核定产能为何偏低呢?

我猜可能有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为了安全,产能少自然安全,0产能最安全。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以前煤矿虚报产能太普遍。因为虚报的产能竟然可以置换,卖给别的有需要的煤矿。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我并不是专家。

比如《中国经营报》这篇新闻,就指出虚报产能可以牟利。

陕西铜川去产能“玄机”:煤矿涉嫌“虚报产能”牟利

那提高煤矿核定产能行不行?

首先是来不及了,根据《财经》的那篇文章,放开产量需涉及发改委、能源局、安监、环保等多部门间协调,不是简单的事。另外一方面,现在这种情况主动说自己的产能偏低,相当于是去自首啊。

这也是文章说煤炭想解决只能依靠进口的原因了。

……

这也让我产生一个疑问,在原来存在表外产能现象的时候,那些煤炭报税吗?钱进了谁的口袋呢?

在文章《终于弄明白的一个小问题》里说过,谁能想到疫情会导致海运运费暴涨。这就是一个蝴蝶效应。

同理,谁能想到,今年3月1日的刑法修正案、“倒查20年”,会变成今年东北的冬天格外的冷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