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蹊说
欧金中杀人了。
伏尸二人,伤者三口,流血五步。
天下虽不缟素,但极度震惊,无数网友为之叹息。
事情的起因,很多人也都知道了。
让人很心酸,很辛酸。
据村民介绍,由于欧某中棚屋顶被风吹到受害人家的菜地,双方争吵导致冲突升级。
由于嫌疑人的诉状中提到,邻居有亲戚关系,有保护伞,多年反应问题无门。
很多人认为,这里面存在涉黑事件。
据相关新闻披露,欧某中房子早在多年前就获得有关部门的许可。
正因如此,欧某中才拆了旧房,栖身雨棚,准备盖新房。
可是,5年来,新房一直没能盖成。
据欧某中的举报信息看,是村霸阻挠。
可今天新京报从莆田当地警方获悉,事件不涉及涉黑涉恶犯罪,矛盾为土地纠纷。
案情如何,出于严谨的态度,出于真正的敬畏,我不想多做讨论。
我今天想说的是:
到底是什么原因,可以阻止欧某中房子的合法建设?
中间,到底牵扯到什么利益?
(一)
在农村,农民现在有三难。
种地赚钱难,申请宅基地难,建房子也难。
随着这些年乡村改造、拆迁,不少农村已经换了新颜。
但即便是拆了迁,村民仍然是农业户口,土地也仍是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的利用,往往会受到极为严格的管制。
比如,村民要是多建一个家里人用的小厕所,则需要向政府申请宅基地“指标”。
指标来自哪里呢?
不是村委会,不是镇政府,也不是县级政府,而是国土资源部。
为什么农村一块小小宅基地的指标,最终是由国土资源部批准?
这源于《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将我国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国土资源部负责规划方案,并制定“土地利用年度指标”,来控制用地总规模。
这些指标会分解到各省、各县,县一级之后就很少往下分解了。
而镇政府、村委会、企业和个人如果需要利用土地,都需要向县一级政府申请土地指标。
在这个“土地利用年度指标”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是各个地方最关注的。
因为其直接关系到地方的财政收入。
指标少,政府能拍卖的土地有限,财政收入也受限。
而一旦指标用光了,财政就直接少了一大块。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的指标没有单列出来,但却包括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内。
地方非常珍惜这个指标。
因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受益权是归村集体,而宅基地是免费出让给农民的,无法给地方财政带来现实利益。
而拍卖城镇建设用地,则能为政府带来巨额的土地出让金。
指标总共就那么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批得多了,城镇建设用地就得减。
因为这层利益关系,地方往往倾向于限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审批。
农民要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通过了村民会议的同意之后,要再拿着盖房子的施工图、村委会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去乡(镇)政府获得审批;
在这里要另外注意,个别省份在建房要求上有对楼层的具体规定:
对于要建造三层以上、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农房的村民,要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纳入工程质量监督,方可予以建造,否则会面临被拆除的风险!
所幸的是,莆田当地政府给了欧某中的审批!
(二)
不过,有了审批,农村也很难建设。
为什么呢?
因为建设的落实,很大程度上收到村委会和村民的影响。
村民建房子不能违背集体利益!
一说到集体,麻烦就来了。
国家给了你一块地,让你建,但是有的村民说了,你现在建,侵犯了我的相邻权。
这个相邻权包括:挡到我路了,挡到我阳光了,影响我家通风了……等等。
这时候,矛盾就来了。
有了矛盾,就需要村官去协调。
那么村官如何协调呢?
这里面就有不小的寻租空间。
比如,建设村民张和村官关系好,希望村官不要让村民李把房子建那么大,自然会搞一些不好的勾当。
又或者村官自己就不想对方建房子。
实际上,这些年有不少的村委会卷入腐败,村官以黑社会手段对付村民的事件层出不穷。
曾经有一份关于村官涉黑的报道《农村黑恶势力146份样本真相 村官的“红”与“黑”》
截至2014年7月22日,南方周末记者一共提取了自1992年至今的146份网络可查的农村涉黑的判决书。
这些判决书一共来自全国18个省(直辖市),判决书中均明确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虽然不能概括农村涉黑的全貌,但也能管窥农村涉黑的生态。
样本统计显示,在农村涉黑案件中,约有三成村官参与涉黑。
涉黑村官中,22.5%的村官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包装而成的;67.5%的村官上任后,为了控制乡村摇身一变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还有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替村官打击政治对手,干预农村村官的选举。
67.5%的涉黑样本村官属于由“红”变“黑”。
很多人把村官涉贪涉黑的原因,归为法治不彰、权力不受制约。
那么,为什么权力不受制约?
这不得不说到我国的农村土地的集体产权制度。
(三)
在中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村委会是管理集体土地的组织。
2010年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管理本村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
北大教授周其仁教授曾对此警示: “土地产权方面留下一条集体大锅饭的尾巴,在农庄管理方面则留下一条政社合一的尾巴”。
为什么怎么说呢?
因为这个制度让村委会与城市里的居委会完全不同——居委会只提供公共服务,并不涉及居民的经济活动,而村委会不但提供公共服务,也掌握着集体经济资源分配的决定权。
土地征收、乡村改造,在其中都是巨大的“蛋糕”。
比如欧某中所在的平海镇上林村,土地收益权只能通过村委会分配,村民个人议价空间非常小。
这种行政管理与经济分配于一体的结构,间接的为村委会提供了滋生腐败的制度土壤,也让村官有了涉黑的动力。
在很多涉黑报道中,当村民和村委会产生矛盾时,就会被断水断电,停发养老金,甚至被流氓威胁人身安全。
欧某中案具体如何,还不得而知。
但不得不说,这种治理的架构,是存在隐患的!
(四)
当下,我们的村委会不仅拥有管理村庄的行政权力,也拥有着支配集体财产的经济权力。
当权力可以集中在少数几个人,甚至一个人身上。
当权力没有被关在笼子里,村官贪腐、涉黑、欺男霸女、瓜分补贴等事件,自然会层出不穷!
随着案情调查的进一步深入,相信真相很快就会大白于天下。
行凶杀人永远是不可以的,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但案件本身引发的问题不能被忽视!
欧某中之所以能成为焦点,就在于他凝结了大大小小的不公平。
我们之所以被公情,也是因为现实中大大小小的不公平。
衷心地希望,欧某中事件能够促成法律上的一些调整,制度上的一些革新。
面对这种两败俱伤的悲剧,如果挖不到病根,
任何假惺惺的同情或谴责都显得苍白无力!